勞動糾紛問題

時間 2022-09-22 05:40:58

1樓:楊曉平律師網

楊曉平律師網:

1、你還有救濟途徑,在15日內向法院起訴,仲裁委的裁決不見得都正確,實踐中法院改判的挺多的,和仲裁委目前的體制有關,他們一般採納勞動部(現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規章,對法院司法解釋和相關法律視而不見,而法院確恰恰相反;

2、從你的陳述可見,你是由於單位的過錯才向仲裁委仲裁的。你行駛的是法定解除權。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應當給你補償金的;

3、如果你的案件發生在2008年之前,那可能有點難度。因為當時的法律規定比較不明確,你可依據單位未足額給付報酬,依據最高院司法解釋為依據,但就不能依據社會保險了(當時法律沒有規定);

4、關於單位人員說你就別來了,最好你別往那方向舉證,該證據你也舉不來,再則單位不可能承認的在**時;會走彎路。

2樓:來自石鼓書院機智的辰砂

1、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15日內到法院起訴,還有10天時間,要盡快。

2、不知道你和單位解除合同的具體原因是什麼。你是因為公司違法所以才單方面辭職的,還是單位提出解除合同的?如果是後者,單位是立即辭退的,還是提前30天通知辭退的?

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同,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支付也是不同的,所以你必須要證明到底是哪種情況。

如果是你以單位違法為由主動辭職,那麼有補償金。

如果是單位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也有補償金。

如果是單位單方解除合同,即使你自己也不想幹了,那麼也沒補償金可拿。當然,如果單位解除合同的事由是違法的,那麼可以拿到相當於補償金2倍的賠償金。

所以證明原因一定要詳細參照勞動合同法,一一加以證明。(當然,解除勞動合同很大程度上要由公司舉證,不過你一定把該提的都提出來)

3樓:戚廣利

1、如果你對裁定不服可以到法院起訴;

2、等在法院勝訴以後,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如果法院不支援經濟補償金問題,等多再回到原來的仲裁的基礎上,按照與仲裁同樣的結論,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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