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前房產首付的歸屬問題,關於婚前買房 房產歸屬問題

時間 2022-04-18 18:02:14

1樓:**娃娃

婚前一方所購房屋婚後共同還貸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一方貸款所購房屋的所有權應歸一方所有。為了說明婚前一方貸款、婚後共同還貸房屋的歸屬,下面舉乙個案例。甲 ( 男 ) 與乙 ( 女 ) 同系某市居民。

雙方於 2001 年 8 月經婚介認識。男方 2001 年 12 月簽訂購房協議,購置房屋一套,總價值 51 萬元。銀行貸款 30 萬元。

產權證於 2002 年 6 月辦理,產權人名字系男方甲。 2002 年 1 月雙方登記結婚。婚後初期感情尚可。

2003 年 6 月男方因工作關係,前往蘇州工作一年。期間女方恰逢意外,導致流產。自此雙方產生隔閡,感情逐漸淡漠。

經協商,二人同意離婚,但是針對房屋歸屬無法達成共識。 2005 年 10 月,乙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分割該房屋。

法院審理認為:男方名下房屋系男方婚前個人財產,但是在二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所償還的房屋貸款應屬夫妻共同財產,應依法進行分割。故判令男方向女方支付房屋折價款 4.5 萬元。

本案涉及到婚前按揭房產的婚後歸屬問題。 所謂婚前按揭房產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以銀行按揭方式購買,婚後由夫妻共同償還貸款的房產。那麼,婚前按揭房產在離婚時如何處理呢?

是作為一方婚前財產?還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筆者認為,可以從按揭購房所涉及的法律關係來進行分析。 1 、買受方與出賣方之間形成商品房買賣合同關係。買受方與出賣方(通常為開發商)簽訂買賣合同後,商品房的買賣關係已經成立。

貸款購買房屋的,買受方先付清首付款,剩餘款項在銀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銀行審查買受人收入狀況及資信無誤後,將貸款金額直接劃入開發商賬戶。至此,買受方的付款義務全部完成。 2 、買受方與貸款銀行之間形成借款合同關係。

貸款銀行發放貸款後,買受人與貸款銀行之間就是債權債務關係了,買受人依貸款合同約定按月或按季向銀行償還貸款。 由此,婚前一方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支付首付款的房屋,其房屋權屬仍為婚前一方所有,婚後由夫妻共同償還的款項,其性質是償還銀行的債務。該房屋在離婚時不能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應當認定為一方婚前即享有的財產權利,離婚時應判歸一方所有。

婚後夫妻雙方共同償還銀行貸款的部分,可以理解為是用婚後夫妻共有的財產償還了一方的婚前個人債務。因此,離婚時應將一方婚前購買的按揭房判歸買房者所有,同時將夫妻共同償還貸款的一部分補償給另外一方。甲 2001 年 12 月簽訂購房協議,購置房屋一套,並支付首付款 21 萬元,與乙 2002 年 1 月登記結婚。

買房在結婚之前,產權證雖於 2002 年 6 月辦理,但並不影響房屋產權歸屬,產權人名字登記為甲,因此該房屋應當認定為甲個人財產。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產權證取得與房屋產權權屬的問題。婚前取得房產證的,自然取得房屋所有權,但是,婚後取得或者是離婚前仍未取得的如何認定呢?筆者認為,產權證雖然是證明房屋權屬關係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意味著婚後取得的房產證房屋就屬婚後財產,房產證雖然是婚後取得,但財產權益在婚前簽訂合同後就已經取得,取得房產證的結果也是婚前訂立合同及付款行為所致。

因此即使是婚後取得房產證也不能影響該房屋個人所有的性質。第三種情況,如果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待房屋取得所有權後,任何一方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種情況在處理房改房、單位集資建房、單位福利分房時較為常見。

綜上所述,婚前一方所購,婚後共同償還貸款的房屋,無論婚前是否取得房產證,都是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但是在二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所償還的房屋貸款應屬夫妻共同財產,應依法進行分割。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按一定的比例折價補償。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婚前個人財產屬於夫妻一方所有,並且婚前個人財產並不因夫妻雙方婚姻關係的存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前按揭房產由一方在婚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該房產應為一方的婚前財產,婚後按揭的還款部分才是夫妻共同財產。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證據證明你父母是單獨贈與給你的,那麼就可以認定為你的婚前財產,否則視為對你們二人的贈與!

當然你也可以主張這是借款合同,是借你父母的錢!

關於婚前買房 房產歸屬問題

3樓:儆櫟

婚前買房,產權歸登記方所有,為乙個的婚前財產。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並取得房產證的,就是婚前財產,婚前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後取得房產證的這和第一種情況本質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產證取得的時間不同。這種情況下,也是婚前財產,屬於一方所有的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4樓:匿名使用者

答覆樓主:

1,婚前首付,按揭的,個人名字的,婚姻法規定,這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當然產權和貸款債務都屬於個人

涉及到婚後共同還貸的,支援對共同還貸的部分進行分割,產權方在離婚是需要償付共同還貸的一半金額,以及利息或者房產增值差價,房產繼續歸屬個人

如果可以協商的,男方不願意給現金的,也可以折算成房產比例,將產權給予共同還貸的一方

2,如果辦理房產證寫兩個人的名字,意味著婚前持有房產的個人將一半的產權贈予給了對方,形成實際共有

這種情況下,法院支援產權分割,對半分割,如果有產權比例約定的,按比例分割

希望對您有幫助

5樓:趙儀邛宇

沒有特別約定的話,共同共有。

6樓:匿名使用者

按實際出資來判斷,如果能在婚前一次性付清,那就是一人的。如果沒有,婚前的首付份額屬於一方,剩下的份額在對半分(比如首付30%,一方就是30%+70%/2=65%,另一方70%/2=35%)。真有那麼一天的話,比例少的可以要求比例多的賠償損失(包含房屋公升值)。

份額可以明確寫出,避免萬一有那麼一天的糾紛。

關於婚前房產及學區房的問題

7樓:鑽誠投資擔保****

婚前買房,產權歸登記方所有,為乙個的婚前財產。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並取得房產證的,就是婚前財產,婚前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後取得房產證的這和第一種情況本質上是相同的

關於婚前婚後購房的財產歸屬問題!

8樓: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

按照您的第一種情況,房子屬於你的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和還貸對應的增值部分是共同財產;按照您的第二種情況,房子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按照您的第三種情況,房子是共同財產。如果離婚的時候不想讓對方分得房子,您可以讓您的父母全款出資,只登記您乙個人的名字。注意事項:

1、父母出資;2、全款;3、登記您乙個人的名字。

9樓:毛秀才嗎

第一種情況,也只有婚前的首付和婚前還貸算婚前個人財產,但是婚後的還貸部分算夫妻共同財產的。

第二種第三種情況,只要是婚後購買,和寫誰的名字無關,全部算婚後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對於父母的首付你可以給父母寫借條,這樣能保證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用變更的方式為你和父母保留部分權利。

10樓:厙從陽

一是婚前買+登記你名下,產權歸你,但如果貸款用兩人婚後財產還,那共同還貸和增值部分屬於共同財產。

二和三都是婚後買,區別是登記單方、雙方,但你這裡父母都是只付首付,對產權沒有影響的,產權都是夫妻共有,除非父母全資購買且登記你名下。記住,婚後父母的首付,最多就是認定為贈與,有明顯證據且登記你名下,那就是對你個人的贈與;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且登記為雙方名下,那就是對雙方的贈與。

你的目的是產權歸自己所有或她份額少些,那你最好還是婚前買,法律風險最低。

11樓:松神在這呢

1、結婚前買房只寫你的名字屬於婚前財產。

2、結婚後如果首付你父母拿,但是你們已經結婚,在貸款是如果以你的名義貸款,因為你已經結婚了。你的妻子也屬於共同還款人。所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貸款人包括房產證上是你父母的名字。屬於你父母的財產。

3、第三種情況如上。

12樓:匿名使用者

1.對於第一點的婚前買房是由你個人出資的,當然屬於你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後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財產,除非你們有約定。

2.對於第二點男方父母出的首付,房產證登記在夫妻兩個人名下,可以認定為這是男方父母對夫妻二人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對於第三點,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1142

如何界定婚前房產,婚前房產如何界定?

以購房合同為準,簽訂日在結婚證之前就算婚前財產,簽訂日在結婚證之後就算婚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 第10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

婚前房產離婚怎麼分,婚前房產離婚怎麼分

離婚處理婚前買的房產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一 婚前買房是一方個人支付。這種情形在法律上屬於夫妻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不能進行分割,離婚時對該房產的處理只能根據產權人的意願。二 婚前買房均為二人出資。雖然還沒有結婚,但是二人共同出資買房,可以進行分割,分割方式沒有約定則按當時的出資比例。三...

婚前房產處理問題,婚前房產處理問題

只要你做了公證那就是共同財產。如果不做公證是婚前財產,離婚了,也是你自己的。你說的離婚時誰提出來的都沒有用,協議離婚,和法院判決的離婚也是一樣,會按著正常法律程式走。只要你做了公證就是共同財產,說什麼也沒有用。有什麼不明白的,繼續追問。房產證上只有你的名字,還是你們兩個的?如果只有你的,那無論是誰提...

婚前房產公證書怎麼寫,怎麼公證婚前房產?公證書內容要怎樣寫?

第乙個問題 此協議書需寫上哪些內容?準確滴說,應該叫 婚前房產協議書 我們以前做過很多這樣的文書,實戰中,我們給客戶起草的 婚前財產協議 或者 夫妻財產協議 大致的內容如下,您可以參考 婚前房產協議書 第一條 物業概況 第二條 物業歸屬 第三條 產權轉移 第四條 風險與利益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第六條...

關於婚前房產加名,新婚姻法房產婚前加名婚後加名有什麼區別?

一 夫妻一方婚前購買房屋,婚前已登記在一方名下 該房屋歸購房人所有 屬其個人財產。若有按揭貸款,以婚後收入清償的,應當認定為以共同財產清償個人債務。在離婚分割財產時,應當由擁有房屋一方以其個人財產將婚姻期間償還的全部貸款的一半補償返還給另一方,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二 夫妻一方婚前購買房屋,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