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拒簽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時間 2023-07-22 17:15:07

1樓:廣州律師劉振海

勞動者拒簽勞動合同,單位可以書面通知其盡快簽訂;如果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仍拒簽的,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與其終止勞動關係,為其結清工資,但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樓:一文閨

您好,律師為您服務。

勞動者拒簽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終止勞動關係,繼續用工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第六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勞動者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係。

其中,用工不滿乙個月的,結清工資即可;已滿乙個月不滿一年的,應當從滿乙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直至終止勞動關係的前一日止,並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現勞動者拒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終止合同,不終止合同繼續用工本就違法,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3樓:集智律師

如果勞動者拒絕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限期簽定,仍不簽定的,書面通知終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超過乙個月的,要根據該勞動者拒簽的理由是否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如果用人單位在提高或維持原有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的情況下,提出與勞動者續簽合同而勞動者不同意簽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立即解除勞動關係(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應當要求該勞動者寫書面宣告,說明拒簽合同的理由,保留書面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樓:武景生

法律分析: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者拒簽勞動合同如何處理,勞動者拒簽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在勞動合同的簽訂問題上,用人單位並非完全被動,因為法律明確規定,只要符合一定條件,用人單位有權終止勞動關係。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

簡述勞動合同法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有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以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或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是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解除...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途徑有哪些

1 勞動者提出動議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2 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3 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4 在以下情況下,可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提供勞動保護或條件的 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未依法繳納社會保...

勞動者保障,試用期勞動合同疑問

1,你所在關於試用期的問題,看勞動合同法的第19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

簽署勞動合同 勞動者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簽署勞動合同,勞動者必須提供 身份證 畢業證 戶口冊 資格證 職稱證 獲獎證書等影印件,簡歷,如果以前工作過,而且繳納過社保的,那麼還要提供離職證明 失業證 社保手冊,才能到新單位辦理續結社保。正規的單位,通常會要求你提供前乙個單位的離職證明和你的身份證 學歷證書 職業技能證書等。簽訂勞動合同本身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