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鑑定私了了,協議也很不公平,我個人能申請工傷認定嗎?能推翻哪不公平的協議嗎

時間 2022-02-14 10:27:01

1樓:山人老施

可以推翻協議,重新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私了也要認定和鑑定。工傷認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當下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進行行政確認,是職工遭受事故傷害後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的前提條件。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者因工或非因工負傷以及患病後,勞動鑑定機構根據國家鑑定標準,運用有關政策和醫學科學技術的方法、手段確定勞動者傷殘程度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一種綜合評定,是給予受傷害職工保險待遇的基礎和前提條件。

工傷私了是指所在單位與工傷職工雙方通過協商一致的方法解決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但未經工傷鑑定缺乏計算待遇的基礎,按什麼標準計算缺乏依據。而未經工傷認定不能進行工傷鑑定,一旦雙方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協議之後所在單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請求司法救濟,都必須事先經過工傷認定。因此,工傷私了應當在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基礎上進行。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2樓:e圖圖兔

是的,工傷認定,只能在受傷當地進行的。回到老家是不能鑑定的。傷殘鑑定也是需要在受傷當地的。

沒有勞動合同,並不影響工傷認定和傷殘鑑定的。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由第二個月開始,要支付二倍工資的。《勞動合同法》第82條對此有明確規定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這類事怎麼能夠用私下解決的方式!我就問你,協議你籤沒簽?現在覺得不公平,你想起工傷認定和傷殘鑑定?那你傷殘鑑定完畢,慢慢上訴法院吧!

不知道工傷不夠傷殘等級,還沒做工傷認定,怎麼去和公司私了

4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你的工傷,應該進行工傷認定,**之後,再進行鑑定,達到傷殘等級的,才有一次性傷殘補助,並且自己主動解除合同,還可以得到一次性醫療費和一次性就業補助費,不進行鑑定,沒有傷殘補助費,

第二,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根據規定發給你的,不是報銷,所以,你開證明沒有用,補助標準為出差人員參照出差人員伙食補助標準,不清楚你的56元是**來的,

5樓:憂鬱沉積

建議您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鑑定,且必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提出。以便接下來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您這種情況可以構成傷殘。

之後根據鑑定結果再主張您的權利,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及用人單位負責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停工留薪期的工資福利待遇和生活護理以及傷殘津貼等。

根據傷殘等級,您提出解除合同,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具體情況建議您諮詢律師提供專業幫助。謝謝

公司不願意申請工傷認定但是也做了傷殘鑑定 算是私聊嗎?

6樓:匿名使用者

算私了。

勞動者遭受工傷事故傷害,沒有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委託司法鑑定機構進行了傷殘鑑定,與公司協商賠償,屬於私了。

工傷私了,是指用人單位與公司職工就工傷賠償通過協商達成協議並履行的過程。私了一般存在於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況下。

勞動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雙重屬性,公法直接涉及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排斥意思自治,其法律規範對當事人具有強行性,在允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以合同形式確立勞動關係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同時,又作出許多強制性規定以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勞動者在發生工傷事故後與用人單位簽訂賠償協議,該協議具有私法性的一面,但又受公法的約束。

工傷私了,作為工傷職工,屬於弱勢的一方,需要著重把握以下問題:

一、在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前提下私了;

二、達成協議和履行期限不能超過勞動爭議仲裁時效。

你沒有進行工傷認定,進行了傷殘鑑定,首先需要看傷殘鑑定是依據的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16180-2014,還是人身損害傷殘鑑定標準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安部、司法部《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如果是人身損害傷殘鑑定標準,因為它比工傷鑑定標準嚴格,對工傷職工不利的,也是不合法的。其次,就是把握賠償數額基本是符合《工傷保險條例》和所在省市的實施辦法規定。再次,就是達成協議和履行,從發生事故之日起不超過一年,避免用人單位耍賴不能通過法律途徑保障自己的權益。

江蘇省高階人民法院

《勞動爭議案件審理指南2012》

3、勞動者受到工傷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達成賠償協議後,勞動者又提起仲裁和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待遇賠付的,對該協議的效力應當區分情況處理:

(1)如果該賠償協議是在勞動者已認定工傷和評定傷殘等級的前提下簽訂,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應認定有效;但是如果勞動者能舉證證明該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變更或撤銷情形的,可視情況作出處理。

(2)如果該賠償協議是在勞動者未經勞動行政部門認定工傷和評定傷殘等級的情形下簽訂的,且勞動者實際所獲補償明顯低於法定工傷保險待遇標準的,可以變更或撤銷補償協議,裁決用人單位補充雙方協議低於工傷保險待遇的差額部分。

7樓:無所謂好阿

不是的,這個工傷鑑定!可以提供自己去鑑定!也可以讓廠子的人幫忙去鑑定,

沒有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做傷殘鑑定嗎?

8樓:匿名使用者

1.不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2.工傷認定是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的先決條件,沒有工傷認定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不會受理你的鑑定申請。

3.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之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4.因各地在具體操作上可能會存在差異,建議在辦理前撥打12333先諮詢一下。

9樓:王小好社

回答1、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是一年,現在已經超過了時間,但是單位一直承擔著**期間的費用,視為單位認可你的工傷事實的存在,你不需進行工傷認定了,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進行傷殘等級鑑定,再進行索賠。2、你還有乙個辦法獲得賠償,不走工傷的程式,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起訴單位要求賠償,在訴訟過程中進行傷殘等級鑑定,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規定: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第十七條規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未做工傷認定在法律上來講是不能拿到賠償的。但是如果是因為其他原因沒有進行工傷認定的申報而導致,可以和單位進行協商,爭取能拿到一定的慰問金。

提問末做工傷認定,能做傷殘鑑定嗎

回答可以的。

其實對於這種情況,一般來說工商的這個具體情況就是符合。這個傷殘鑑定的標準,像這種情況來說,你應該先做一下工傷。在滿足工商的情況下才可以要求賠償。

提問自已怎麼申請傷殘鑑定

回答1、提出傷殘鑑定申請:當事人出院後,攜帶醫療票據、診斷證明和病例委託專門的殘疾鑑定機構鑑定;2、鑑定機構受理當事人申請後,應當攜帶本人的案件、診斷證明等材料,由鑑定人員現場鑑定;3、鑑定機構將根據當事人的傷情,在一定期限內出具是否構成殘疾和傷殘程度的鑑定意見;4、鑑定意見將作為索賠金額的參考依據。

提問能發張傷殘十級的賠錢單嗎

回答您是甘肅張掖人嗎?提問是

回答你的月平均工資是多少?

提問沒有,不穩定

回答我按照月均6000給您計算了一下。

提問按三千算差不多

回答我老家也是張掖人的。

這是乙個參考值。還有一些其他的醫藥費你可以自己加進去。

更多15條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最好別被老闆忽悠了。老闆給你說做傷殘鑑定,他是否真的做了呢?正規程式是要報工傷,工傷認定後才做勞動能力鑑定。

你老闆說做傷殘鑑定,我估計要麼是忽悠你的,要麼沒報工傷,而是直接找司法鑑定所做鑑定,逃避工傷程式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如按工傷賠償,應先進行工傷鑑定後方可辦理工傷傷殘鑑定;二如按傷害賠償,可以不經過工傷認定,直接辦到司法鑑定所辦理傷殘鑑定。建議根據傷殘情況進行選擇,如傷殘等級在1-6級,要求廠方作工傷認定,等級低就與廠方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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