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合同問題

時間 2022-11-13 14:01:08

1樓:妖

你可以馬上解除勞動合同,要回押金,申**班費。

相關法規。

1,押金法規:《勞動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加班法規:***關於修改《***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一、第三條修改為:「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勞動法》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3,解除勞動合同法規:《勞動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與用人單位協商,不成申請仲裁或訴至人民法院。

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2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勞動仲裁~簽過一年之後沒有續簽,但是雙方之間如果仍存在用工關係的,視為建立勞動關係,所以對於勞動者在該期限內的利益,用工方應予以保障。

樓主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的,不過需要提供相關的資料作為證據,具體可以諮詢下勞動仲裁委的人。

3樓:

1、勞動用工是事實。

2、勞動合同賠償是指什麼?

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4、是怎樣受的傷呢?如果工作中受的傷,可以去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工傷認定,根據結果再結合工傷條例進行賠償。

關於勞動合同賠償問題,關於勞動合同賠償問題

1 在員工患病期間,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2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42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條 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 在本單位...

關於勞動合同自己不續簽的問題,關於勞動合同到期,個人不想續簽

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勞動合同終止。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一 款規定,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勞動合同終止。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五 款 第四十七條 第九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條件,勞動者不續簽合同終止的,沒有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降低勞動條件,勞動者不續簽的,用人單位應當支...

勞動合同違約問題,關於勞動合同的違約賠償

企業除以下兩種情況外不得約定違約金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

關於勞動合同賠償問題

如果只是競業限制條款,只要不從事相關的或相近的工作即可,單位的主張沒有依據,檔案在辦理離職手續後15天內單位應該給你辦理相關手續否則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提起勞動仲裁。你的建議基本符合勞動案件處理程式 因勞動仲裁是向法院起訴的前置程式,必須要這樣做後法院才會受理起訴案件的!但其已經簽了五年...

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

勞動合同法 第19條其中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由於你合同沒簽,事實用工關係即為勞動合同期限。按 勞動合同法 第82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所以你這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