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問題,勞動合同問題?

時間 2022-02-01 04:02:06

1樓:匿名使用者

2019年10月17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是至2019年12月31日結束的,你的換班時間是在11月23日,在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所以你的工資按照你勞動合同上所約定的工資來結算。不會因為你換班,而改變你的勞動薪酬。如果不按照勞動合同去結算薪酬,那還簽訂勞動合同有什麼意義?

2樓:王元頁

如果換班後你出勤天數多了,多的部分可以要求單位按加班支付加班費

如果換班後總體出勤天數沒變,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費

換班一般是前面出勤少了或者多了,後面再調整,如果你入職後不存在這種問題,可以不換

3樓:夢裡之家

勞動合同的問題,是不是與公司簽訂的合同,離職是不是那麼愉快嗎,這樣的情況如果是難麼很明顯背離合同法的條款的話,是可以根據有關部門經營協商的,如果只是在某些地方存在不合理並且沒有觸犯合同法的話,那你只能安程式離職了,實在不行的話你就在公司大鬧一次或者n次,只要不給解決,就一直的鬧下去,祝你好運

4樓:匿名使用者

從正式調到新崗位之日(一般調崗通知上會明確日期)按新崗位薪酬標準執行,之前的按原崗位執行。也有的單位是從下月起(或各半個月)開始執行新崗位薪酬標準

5樓:

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計算這天的工資。

6樓:延靖茹林

試用期間,勞動者提前三天書面或口頭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但須保留對方確實收悉的證據,避免扯皮。

勞動合同問題?

7樓:檸皇不酸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規定,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所收取的培訓費是否明確內容,他們教的如果是一些基本的崗位培訓的話,屬於勞務前的崗位培訓,不應收取培訓費,

8樓:

勞動合同簽訂除了具備雙方的資訊;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必備條款外,還需注意:

(1)用人單位不得扣留勞動者身份證。

(2)要寫清楚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以及是否同意單位根據經營需要單方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3)勞動報酬要寫清楚約定的金額,避免口頭約定或與約定的金額不符。

(4)若未收到公司的員工手冊等管理制度,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而不是直接在勞動合同上寫明收到了公司的規章管理制度並表示服從。

(5)勞動合同簽字、蓋章後,勞動者本人要保管乙份。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和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

9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注意如下方面:

(1)勞動合同的內容要注意全面。

勞動合同的必備內容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

(2)最好簽訂書面合同,並且自己要保留乙份合同。

不願意與職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想以此逃避一些責任,是對勞動者極不負責的行為。勞動者有權要求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合同。這樣,如果發生勞動糾紛、爭議,就有法律依據。

(3)即使在試用期內也要簽訂書面合同。

有些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一旦試用期滿,就找種種藉口辭退員工,可以不對勞動者負任何責任。

總之,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多參看別人的合同,避免籤「口頭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單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險性行業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工傷概不負責」的生死合同。

10樓:華律網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

獎金是根據什麼標準發放的?這些資料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4、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

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僅約定試用期的合同是無效的;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不得無理由解除勞動關係;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戶中。6、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

7、社會保險約定。8、不要籤空白合同。9、有些合同約定了不合法的內容,如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因工負傷的「工傷自理」,要求勞動者簽訂生死契約等,這些條款在法律上無效,勞動者可以拒簽。

10、勞動合同蓋章後,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乙份。

11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勞動合同法規定,單位須在用工起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要支付勞動者2倍工資。

第二,單位需要在用工後為勞動者購買社保。

第三,勞動合同未滿,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與勞動者解除合同,否則就是違法,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勞動合同期滿,單位要以不低於原條件與勞動這續簽,除勞動者不願續簽外,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五,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六,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七,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12樓: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以上內容是否在勞動合同上都有體現,是否明確。

13樓:中顧法律網法規

又方都簽字、蓋章,雙方各執乙份

你能做到這些就行了

14樓:我愛放屁兔

仔細閱讀,並閱讀勞動法。

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

15樓:職

普及一下,正常的勞動合同,你要看幾個關鍵點:

1.三年合同以下的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2.崗位工資是按合同來還是單獨籤,有些考慮社保的會做陰陽合同。

3.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4.合同是否備案,不經人社局備案都是無效的。 來自職q使用者:魏正每個人都通過面試階段,只有提現他個人一面能力,而且要在工作上提現更多付出。 來自職q使用者:劉先生

勞動合同問題? 20

16樓:善憶曼

如果你覺得自己在勞動合同簽訂過程當中,受到欺詐的話,你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

17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合同的內容要注意全面。 勞動合同的必備內容包括:

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

2.最好簽訂書面合同,並且自己要保留乙份合同。 不願意與職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想以此逃避一些責任,是對勞動者極不負責的行為。勞動者...

3.即使在試用期內也要簽訂書面合同。 有些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職工簽訂勞動...

勞動合同的問題,勞動合同的問題!!!

如果你只想解除勞動合同,可以提前乙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遞交辭職報告就行了。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的 二 用人單位以暴力 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

關於勞動合同賠償問題,關於勞動合同賠償問題

1 在員工患病期間,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2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42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條 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 在本單位...

勞動合同問題

你要問什麼問題?首先,企業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反 勞動合同法 規定的 試用期是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不能分離,後兩個月你可以要求雙倍工資,不過到現在已經超出仲裁時效,你的請求不會得到支援。其次,約定三個月試用期只簽訂一年的勞動合同違反了 勞動合同法 規定的第十九條,試用期最後乙個月的工資應按轉正工...

勞動合同問題

朋友現在勞動合同是籤第三次的時候就是永久性,第三次之後不用在簽合同也是合法的勞動合同。還有合同一般不允許公司隨便改的。你這個可以先諮詢一下勞動局,看看他們怎麼說。說實話當老闆的沒有乙個不黑的有時最重要的是你的心態呀!新勞動合同法 草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草案 目錄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勞動合...

未簽勞動合同補償問題,未簽勞動合同補償問題?

1.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賠償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但不滿一年位於勞動者訂立勞動的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2.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在乙個月的 寬限期 內,如果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