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問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問題

時間 2022-01-05 04:31:41

1樓:律圖網

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2樓:匿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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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海淀緣

1.您應該得到兩月的經補償金。

2.解除勞務關係的經濟補償金只是補償您每月的基本工資。

3.超工時工資您要用工作時間證明的證據,比如說:工時卡的影印件/工時表的記錄單。如果擁有這些證據,可到其註冊區域的勞動監管部門進行投訴。

4.離職簽字前,讓公司負責人或您的直接上級領導把這筆錢的數額標註在合同上的一頁或給您開出相關款項的證明。

5.申請勞動仲裁時到公司的註冊地,如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社會保險稽查科。所以,您得到廣州您原公司註冊區域內的勞動監管部門進行投訴仲裁。

4樓:彤曼雲

1. 經濟補償金從2007年9月份算起,共1個半月工資。如果公司未提前1個月通知,再加1個月工資的代通金。

2. 補償金以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標準,應該包括工資、獎金、津貼3. 超出時間為加班時間,按照國家規定對平時加班、雙休日加班和國定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 300%的工資。

你要提供確實的加班證據,如上班打卡時間,雙休日、節假日工作記錄等。

4. 像這種年終獎應該按照當年工作時間按比例支付給你。可以提供工資單、勞動合同、公司薪水支付規定等作為證據

5. 可以要求公司補繳社保

6. 兩地都可以。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問題

5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標準:《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對不同的補償標準進行了更為明確的規定,它對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規定了四種標準補償:(1)違反《勞動法》和合同約定,剋扣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支付低於當地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的,用人單位應加發工資報酬和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2)對因勞動者患病、非工負傷或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對患重病和絕症者,用人單位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病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3)對「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換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由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12個月」。

(4)對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此種情況的經濟補償金支付沒有12個月的限制。

6樓:微風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3.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7樓:律圖網

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8樓:法律快車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 1、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無過失性辭退、經濟性裁員的,應當按年限支付經濟補償; 3、過失性辭退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看看公司以什麼理由解除你的勞動合同,如果不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範圍,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由勞動仲裁裁決公司的解除你的勞動合同行為無效,恢復你的勞動關係,至於賠償問題,你既然工作時間只有八個月,賠償乙個月的平均工資和乙個月的平均工資的代通知金是合法的,如果賠償數額沒有達到平均工資水平,那是也要通過勞動仲裁解決的

新勞動法對解除勞動合同怎用賠償?

10樓: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1樓:匿名使用者

注意啦,是從2008年1月1日算起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不足6個月補半個月,超過6個月補乙個月,最多補償十二個月。

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問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問題

勤勞的老克 解除勞動合同賠償問題,主要分為三類情形 一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

勞動法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規定是如何賠償

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答 你的要求屬於合理的,直接按下面的說,這是你應得的,單位要不協商你就上勞動局舉報投訴,把態度放硬一點,一般單位跟你硬一會兒,你這邊堅持的話單位會軟的,畢竟違法的是他們。不合法,單位無權以這種理由辭退你,除非你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或法律單位才能辭退你,你可以要求單位賠償以下,不...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賠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如何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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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問題,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1 企業首先提出解除勞動動合同應當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補償金給員工 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每六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不足六個月按六個月計算。2 如果企業要麼提前30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要麼預發乙個月的工資。否則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應當給員工雙倍 兩個月工資 的經濟賠償。3 企業應當賠給...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是否有時效,違規解除勞動合同但時效已經過了怎麼辦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那麼要及時反映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不服裁決的,要在15天內上訴法院。此過程不能超過60天。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因勞動報酬 工傷醫療費 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