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

時間 2022-03-25 08:06:19

1樓:葉赫那拉聞多

你沒把案情說明白!是什麼責務!

筆者經專家角度回答你:

一,婚後甲爛賭,欠下債務。賭博欠債,不受法律保護。

二,普通債務,婚前有財產約定的,按約定財產償還債務。

對於債務人舉債時,不知到債務人有婚前財產約定的。列夫妻為區同被告,由舉債人本人以個人財產償還,當舉債人本人以個人財產償還無力償還或不能全額償還時,夫妻另一方承擔連帶責任。

三,法律依據:

1,《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3,解讀《婚姻法》第18、19條:

(1)婚姻法第18條以立法形式,規定了婚前財受到法律保護。

(2)婚姻法第19條,規定了婚姻當事人可以約定,婚前及婚後的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這種約定是指婚後約定,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約定(19條第一款),不是指婚前財產約定。

(3) 對夫妻雙方具有約束力。約束力只限於夫妻雙方(19條第二款);

(4)當債權人(第三人)知到這種約定產生債務關係時,以夫或妻債務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19條第3項)。

(5)當債權人(第三人)不知到這種約定產生債務關係時,以夫妻庭財產共同償還。

(6)對於婚前約定夫妻一方的財產(不是指婚姻存續期間做出的約定),對於不知到婚前財產約定的債權人,由舉債人本人以個人財產償還,當舉債人本人以個人財產償還無力償還或不能全額償還時,夫妻另一方承擔連帶責任。當承擔連帶責任人履行的了給付義務,可以向另一方主張權利。

(7)此規定即保護了婚前財產約定的合法性,同時也保護了善意取得債權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四,當債權人(第三人)不知到婚前財產約定(而非婚姻存續期間,對婚前財產做出的約定)產生債務關係時,以夫妻庭財產共同償還。那麼,就背了立法精神,《婚姻法》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就沒有用了,也不受法律保護了。

2樓:八三老人

不能對方第三人的債務。除非對方明確任職或確定是一方的個人債務。

3樓:喜歡美女

第三人不知道約定,就意味著可以向甲乙共同追債,事先約定好的財產各自所有在甲乙之間有效。不過從法律的角度來說,賭債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4樓:baby瑤兒

不管知不知道,追也只能在夫妻共同財產內償還。。

5樓:網能哥

賭債不受法律保護,可不用還。

6樓:諸葛亞嶺

根據《婚姻法》

第十九條 第一款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第三款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所以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約定,可以向乙主張債權。如果知道,就只能向債務人(就是欠債人)主張債權。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 200

7樓:ok流量

都是成年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你父親病到什麼程度?夫妻才是第一監護人。不離婚,夫妻財產無法分清,除非婚前有財產公證。

如果生病不照看,可以用遺棄罪等,用父親的名義起訴,但是難度很大。

如果之前的錢有彩禮之類的名義,則沒有權力要回來。

8樓:

你給他錢不能算夫妻共同財產

9樓:幸運的秘密賬號

如果房產屬於你們夫妻共同財產,那麼你無權單方處置房產,妻子有權要求你賠償屬於她的那部分財產。但是這種事情很難說得清,建議先協商。

關於執行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 20

10樓:我找點樂趣

一、夫妻共同債務與個人債務的界定

在執行中應否執行夫妻共同財產,首先要弄清執行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因為對這兩種不同性質的債務,其用以清償的財產範圍和方法是截然不同的,因此正確界定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就顯得尤為必要。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包括因購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購置住房所負的債務,履行撫養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以及其他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由雙方共同從事工商業或在農村承包經營中所負的債務,共同從事投資或者其他金融活動所負的債務,在這些生產、經營活動中所欠繳的稅款等。個人債務是指以個人名義所負的與夫妻共同生活的無關的債務。如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立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以及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其他債務。

如果債權人認為是夫妻共同債務,而夫妻一方認為是個人債務,應如何處理,這就涉及到舉證責任的歸屬問題。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債權人負有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舉證責任;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即認為是夫妻共同債務,而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夫妻一方負有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屬於《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情形的舉證責任。對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應負連帶清償責任,離婚時應以共同財產償還,在未清償夫妻共同債務時,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財產。

個人債務應以個人財產清償,他方不負連帶清償責任。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

1980年《婚姻法》採用的夫妻財產制是婚後所得共同制,不僅規定婚後所得財產為夫妻雙方共同共有,而且由夫妻雙方共同管理、受益和處分。這在當時確實起到了保障婚姻家庭制度的穩定和維護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利益的積極作用,但與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注重個人權利的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存在矛盾。現行《婚姻法》對夫妻財產製作了新規定,第17條以列舉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受益;

(三)智財權的受益;

(四)繼承或贈與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包括: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11樓:猴品志

在執行程式中,對於法律文書直接確定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債務的,直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是沒有任何爭議的。如果法律文書確定夫妻一方為義務主體,夫妻共同財產能否作為被執行財產,或者另一方有無履行的義務,儘管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在執行實踐中,對能夠確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直接執行夫妻共同財產也是通行的做法。

夫妻共同債務的界定

在執行中應否執行夫妻共同財產,首先要弄清執行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婚姻法》第41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判決。

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

根據《婚姻法》第17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二)》第12條、第14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

夫妻共同財產執行的具體徑路

(一)法院判決夫妻雙方共同承擔責任的,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二)生效法律文書只確定夫妻一方承擔責任,分別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1、按照婚姻法的規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執行夫妻共同財產。

2、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僅執行負履行義務一方的財產。

(三)生效法律文書只確定一方承擔責任,但按照《婚姻法》的規定應為夫妻共同債務,雙方離婚的,也應分別情形進行處理:

1、夫妻雙方對該債務進行了約定,由一方負擔,並告知債權人的,不應當執行夫妻共同財產;未告知債權人的,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2、在啟動強制執行程式後,夫妻雙方經法院判決、調解或協議離婚的,不論財產歸誰所有,原屬夫妻共同財產的,該財產仍得以執行,共同財產執行完畢仍不能全部履行義務的,夫妻雙方均負繼續償還債務的義務。

3、在啟動強制執行程式前,夫妻雙方經法院判決、調解或協議離婚的,對共同債務仍應以原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財產執行完畢仍不能全部償還債務的,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主體繼續償還債務,另一方不再負繼續償還債務的義務。

4、如果夫妻雙方惡意逃避債務的,債權人可申請法院撤銷對財產的處分行為,法院執行機構可以以雙方為共同被執行人強制執行夫妻雙方。

12樓:愛喝粥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包括因購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購置住房所負的債務,履行撫養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以及其他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由雙方共同從事工商業或在農村承包經營中所負的債務,共同從事投資或者其他金融活動所負的債務,在這些生產、經營活動中所欠繳的稅款等。個人債務是指以個人名義所負的與夫妻共同生活的無關的債務。如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立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以及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其他債務。

如果債權人認為是夫妻共同債務,而夫妻一方認為是個人債務,應如何處理,這就涉及到舉證責任的歸屬問題。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債權人負有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舉證責任;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即認為是夫妻共同債務,而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夫妻一方負有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屬於《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情形的舉證責任。對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應負連帶清償責任,離婚時應以共同財產償還,在未清償夫妻共同債務時,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財產。

個人債務應以個人財產清償,他方不負連帶清償責任。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夫妻個人的債務可以用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償還債務。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14樓:風險預警網

法院判定妻子沒有還款義務,也就是說妻子不用承擔債務。

債務執行只能執行丈夫名下的財產的一半

因為已經改成夫妻共有,還有妻子的一部分。

夫妻共同財產問題,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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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夫妻共同財產,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劃分

如果夫妻雙方沒有財產協議,一般來說,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工資 獎金 生產 經營收入 著作權 專利權 商標權等智財權方面的收入 繼承的遺產。基本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務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比如房 車,另一種是婚姻關係期間所繳納的公積金 社保,個人賬戶的存款,以上者兩種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他每...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問題,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原則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

用夫妻共同財產為孩子買房,產權證也登記在孩子的名下.那麼,這套房子就屬於孩子的個人財產,你們離婚時不能分割.已經贈與給孩子了,而且房產證上只有乙個名字那就直接是你孩子的,不需分割 房產證只有孩子乙個人的姓名?那麼這個房子就是孩子的了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

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是怎樣的,夫妻共同財產怎樣進行認定

根據 婚姻法 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