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河北劉律師
如果夫妻雙方沒有財產協議,一般來說,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入;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智財權方面的收入;繼承的遺產。
2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基本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務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比如房/車,另一種是婚姻關係期間所繳納的公積金/社保,個人賬戶的存款,以上者兩種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樓:匿名使用者
「他每次用我的錢,我都讓他寫借條」。這個做法沒有意義。
他用你的錢也就是用你們的共同財產。離婚無法要求返還。同時他還要分你們的家庭共同財產。
遇到這樣的男人自認倒霉。
很同情你。
4樓:匿名使用者
你讓他寫借條是不行的,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你們必須書面約定婚姻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最好進行公證,在這基礎上對方不是用於共同生活向你借款,你離婚時可以要求返還.
5樓:匿名使用者
哈哈,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你這麼做是徒勞。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
6樓:day嘎嘣脆丶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一、共同財產的範圍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財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財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分割原則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7樓:河北劉律師
如果夫妻雙方沒有財產協議,一般來說,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入;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智財權方面的收入;繼承的遺產。
8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基本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務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比如房/車,另一種是婚姻關係期間所繳納的公積金/社保,個人賬戶的存款,以上者兩種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9樓:包桂花錢醜
屬於你的個人財產的。
婚前已經交納全部款項且房產證為你的名字,是你個人的財產。
10樓:法律快車專家
我認為要看徵收的錢的性質,如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價、裝飾裝修費、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搬遷獎勵費和**、有線電視、空調機、燃氣移位等補助費及非住宅房屋停產、停業的損失費等。與房屋價值有關的費用是你婚前財產,歸你所有。其他,如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搬遷獎勵費等屬婚後取得,是你夫妻共同財產!
最好不要買房子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
11樓:求旭
結婚前你男朋友付出的財產是屬於他的各人財產,結婚後還貸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有您所說的結婚後不幫他還貸是沒必要的,因為結婚後夫妻的財產共有,就算形式上你沒還貸,但是法律上是你們共同的還貸。
12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基本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務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比如房/車,另一種是婚姻關係期間所繳納的公積金/社保,個人賬戶的存款,以上者兩種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3樓:河北劉律師
如果夫妻雙方沒有財產協議,一般來說,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入;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智財權方面的收入;繼承的遺產。
14樓:匿名使用者
由於你們是婚前買房,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如果房產證寫的是你們兩個人的名字,則房產歸你們兩人共同所有,房產及貸款均為你們的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
如果房產證寫的是乙個人的名字,則房產歸該產權人所有,共同還貸的話,如無產權一方能提供有效證明說明還貸額度,則房產價值中該部分已還貸款額度歸你所有,即你也擁有了該房產的部分產權。
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則該房產全部產權歸房產證上產權人所有。
需要注意的是房產劃分是按照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執行,而不是按照婚姻法中關於共同財產的條例執行。望慎重。
15樓:匿名使用者
從你們領證後,每個月的房貸都有一半算你的了,無論這錢是誰出的,但首付是人家的,明白 。額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劃分
16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財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財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17樓:知不概一
房產證的名字決定了房屋的歸屬問題,也就是房屋屬於誰.
如果在你母親結婚前過戶,那這套房子屬於你母親的婚前個人財產.按照最高院司法解釋中規定:夫妻一方的共同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約定.
其實你要做的就是處理好母女間關係而已.
是否存在婚姻關係存在多少年以後,個人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說法?
1993年的婚姻法曾經有這樣的規定.
但2001年的新婚姻法規定夫妻的個人婚前財產不因婚姻的延續而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18樓:小不點與不倒翁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取得依法由夫妻雙方共同享有所有權的共有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依據《婚姻法》第17條、18條規定,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智財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婚姻法》第18條第3項規定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予其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9樓:aq巧
可以進行婚前財產公證,說明它屬於你媽媽的個人財產.
20樓:胭脂掬淚
如果是在你媽媽結婚前過戶,就不屬於共同財產但是我個人覺得要是以後為了這些問題來吵架或者打官司很麻煩倒不如你回去辦上你的名字,以後無論怎麼樣都不會為了這個吵架就算最後打官司打贏也是超級麻煩的事情
21樓:王智傑愛我
如果在你母親結婚前,房產證上是你母親的名字就是她的個人財產,不會成為夫妻共有財產的,這一點你可以放心。
但是我要提醒你的是,萬一你母親先於你繼父過世,那麼這個財產就成為你母親的遺產,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即繼父,你,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你外公,外婆(如果他們還在世的話)共同平均繼承。
所以你還是親自去辦理產權證為好。
夫妻共同財產認定
22樓:華律網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3樓:大地聖騎
結婚前夫妻一方購置的房產,婚後生活8年以上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答:1)根據新《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第一款:一方的婚前財產;
根據此條,婚前財產是夫妻一方的財產,是不分割的。
也就是說,婚前婚後買房是有本質區別的:
結婚前購房:產權人始終為房產證上登記的名字,除非婚後做產權人的增補。
結婚後購房:無論房產證登記是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財產。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婚前一方購置的房產,房產證有雙方名字,是否能認定為共同財產?
答《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
你沒把案情說明白!是什麼責務!筆者經專家角度回答你 一,婚後甲爛賭,欠下債務。賭博欠債,不受法律保護。二,普通債務,婚前有財產約定的,按約定財產償還債務。對於債務人舉債時,不知到債務人有婚前財產約定的。列夫妻為區同被告,由舉債人本人以個人財產償還,當舉債人本人以個人財產償還無力償還或不能全額償還時,...
夫妻共同財產問題,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問題??
1 地 婚前財產 2 熊貓車 夫妻婚後共同財產 3 店面的5萬元 屬於父母贈與,這個要具體討論,這個父母是哪方父母 1 如果父母明確說是給自己子女的5萬元,那麼屬於該子女個人財產 2 如果父母沒有明確說,該子女也可以和父母之間簽署個借款協議,父母可以問子女要回那個5萬元。4 店面的經營所得 夫妻婚後...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
用夫妻共同財產為孩子買房,產權證也登記在孩子的名下.那麼,這套房子就屬於孩子的個人財產,你們離婚時不能分割.已經贈與給孩子了,而且房產證上只有乙個名字那就直接是你孩子的,不需分割 房產證只有孩子乙個人的姓名?那麼這個房子就是孩子的了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
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問題,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原則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
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基本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務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比如房 車,另一種是婚姻關係期間所繳納的公積金 社保,個人賬戶的存款,以上者兩種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 婚前財產 婚前財產是指夫妻一方在結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如,一方在婚前所取得房屋 汽車 存款及贈與物等。二 婚後取得的個人財產 1 因身體受損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