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是怎樣的,夫妻共同財產怎樣進行認定

時間 2022-01-16 10:19:36

1樓:華律網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樓: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後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制採取的是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制度,並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適用法定財產制。法定財產制中又可分為法定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剩餘共同財產制,聯合財產制等。

根據我國新婚姻法規定,我國的法定財產制包括了17條規定的法定婚後所得共同制和18條規定的法定特有財產制。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3)智財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財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

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範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怎樣進行認定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夫妻共同財產怎麼認定?(急)

4樓:華律網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5樓:天津六月雪

婚前買房登記在女方名下,女方交首付款,房子是女方的婚前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後還貸部分才是夫妻共同財產。

6樓:匿名使用者

能寫兩個人的名字、就算只寫一方的名字你們結完婚一起還房貸也是共同財產。

7樓:

只要婚後一起還房貸,都是屬於共同財產。如果這套房子是你女朋友婚前獨立購買並繳清所有費用,這個算是她的個人財產,不算入婚後共同財產。

8樓:地球人

房產證只能登記乙個人的名字,只要財產不能證明是婚前的、還是個人的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的情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為後續的房款是需要你夫妻共同還款。

9樓:西安高珩律師

不可以,房產證登記的所有人必須與合同一直,除非變更合同。房產證登記並不應當所有權的歸屬,對婚前支付的首付部分屬於對方的個人財產,婚後還貸部分屬於共同財產。

10樓:

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是指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11樓:無訟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等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但在下列情況下,即使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取得的財產,也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指定贈與

遺囑或者贈與合同確定歸夫妻一方所有的,在離婚時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比如,男方父親去世之前,在遺囑中明確自己死後房子歸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權利。男方基於遺囑繼承取得的房產,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二)夫妻雙方有約定

《民法典》規定夫妻可以就財產進行約定。可以婚前約,也可以婚後約。內容可以設定婚後一方的收入歸一方所有,不納入共同財產的範圍。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三)只能歸一方的特定財產

有些財產,即使沒有約定,也不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比如,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藥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這些費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婚前財產是指在婚前就已取得,該財產不屬於離婚分割之列。

12樓:

去法律諮詢所詢問下就知道了啊

如何認定夫妻共同財產,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的標準是什麼

13樓:華律網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14樓:百度律師

如何認定夫妻共同財產

1、有約從約。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所以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共同所有,這部分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下列標準確定: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智財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二、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的標準是什麼1、《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語焉不詳,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對此予以解釋:

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

前款所稱年平均值,是指將發放到軍人名下的上述費用總額按具體年限均分得出的數額。其具體年限為人均壽命七十歲與軍人入伍時實際年齡的差額。

3、要分清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還需要認識夫妻個人財產的範圍,才能更好地區分這兩者。根據《婚姻法》第十八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財產

15樓:華律網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16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一提到離婚,首先會想到夫妻共同財產,很多人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認識存在很多誤區,下面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什麼事夫妻共同財產。

步驟/方法

一、家庭共同財產是家庭成員在家庭共同生活存續期間共同創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財產。例如,家庭成員共同投資建造的房屋,家庭經營的工商業、農副業的收入或以共同收益所購買的財產均屬此類。現在相當多的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家庭中,子女在結婚後,子女的配偶一方加入家庭時,工商登記登記內容沒有任何變更。

子女的配偶一方平時只是領取每月幾百元的零花錢。離婚時,工商部門檔案中根本沒有子女配偶一方為合夥人等資料。這樣造成了子女配偶的一方名下沒有任何的財產的現象。

實踐中應當認定這類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間的共同所得為家庭共同財產;家庭共同財產屬於家庭成員共有。

二、夫妻的個人財產是指歸夫妻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具體分為六類:

1.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如女方的嫁妝;

2. 夫妻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生活補助費、精神損失賠償金等;

3.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 夫妻一方的專用生活用品;

5. 夫妻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

6. 其他應當歸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如下崗職工買斷工齡款

三、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具體分為七類:

1. 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勞動報酬,如工資、獎金、津貼、福利;

2. 用勞動報酬添置的財產;

3. 從事生產、經營所得的收益;

4. 智財權的收益;

5. 因繼承得到的財產,但遺囑確定指明歸一方所有的除外;

6. 因贈與得到的財產,但贈與合同指明歸一方所有的除外;

7. 其他應當歸夫妻共有的財產,如夫妻一方偶然中獎所得的獎金等。

四、注意事項

在無法確定為個人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我國的夫妻財產制度實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則上不考慮各方對財產貢獻的大小或收入的有無及高低,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的權益的原則判決。

」協議分割,只要雙方自願即可,堅持自願原則,沒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也是男女平等原則的體現。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中還應體現:

1. 照顧婦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則;

2. 有利於生產和生活的原則;

3. 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

4. 尊重當事人意願,財產約定優先於法定的原則。

司法實踐中,較難處理的是公司股權和房屋(包括部分產權房)的分割。對於房屋的分割,夫妻雙方均要爭取產權的,可採用競價的辦法,誰同價高由誰取得,取得的一方應給予另一方相當於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否則,應由房地產評估部門進行估價,予以確定價值,由取得一方給予另一方評估價值一半的補償。

涉及公司股權的問題,因《公司法》明確規定股權不能隨便轉讓,分割股權涉及到其他股東的利益。採取的辦法是將股份歸原持股人所有,由持股人給予另一方相應股份一半的價值。

怎樣認定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是怎樣的

根據 婚姻法 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

夫妻共同財產公證是怎樣的,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共同財產具體的應包括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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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夫妻共同財產,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劃分

如果夫妻雙方沒有財產協議,一般來說,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工資 獎金 生產 經營收入 著作權 專利權 商標權等智財權方面的收入 繼承的遺產。基本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務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比如房 車,另一種是婚姻關係期間所繳納的公積金 社保,個人賬戶的存款,以上者兩種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他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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