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提前離職,涉及違約的違約金最大額度是多少

時間 2022-02-09 03:39:26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務派遣的職工提前離職的,涉及違約的違約金最大額度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由單位支付的培訓費用。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即勞務派遣公司)為職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並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了服務期。如果服務期未滿而職工離職的,職工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但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但是,如果勞務派遣公司沒有為職工支付培訓費用、或雙方沒有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的,則職工提前離職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2樓:達州律師劉江

一般過高的違約金是不能得到法律保護的,您們若簽訂有合同約定且屬於單位花費培訓的情況下,一般不超過培訓所產生的費用。

3樓:匿名使用者

協商一下了,沒那麼嚴重的,具體的數額國家沒有規定的。所謂的培訓費用的補充,也都是協商的,好好協商一下,單位那麼大,不大差乙個勞動者的。

4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勞務協議的內容

如果構成勞動合同違約金只有兩種情形下適用

縱橫法律網 陸建飛律師

5樓:匿名使用者

按雙方簽訂的合同的約定,不能超過培訓費用。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因此你可以參考一下,是否支付違約金。

縱橫法律網 於家亮律師

7樓:匿名使用者

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話可以拒絕支付。

縱橫法律網 宋曄明律師

合同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多少?

8樓:華律網

當我們簽訂合同之後原則上是需要按規定進行履行合同,但是我們也經常遇到簽訂合同之後出現違約的情況。這時候違約方就需要進行相關的經濟賠償,那麼這個賠償金的上限是多少呢?根據《合同法》規定: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損害賠償的範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9樓:萌萌噠的小可愛喵喵醬

但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30%,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如:雙方約定違約金為2萬元,但因違約實際給對方造成損失1萬元,則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在1.3萬元和2萬元之間適當調整違約金金額。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九   條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有關法規只規定了違約金一定比例範圍。這需要通過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機關確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計算出違約金的數額。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供方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

通用產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一般來講,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違約金為一定的比例範圍。

合同法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10樓:靳葉集安陽

違約金有沒有最高限額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

法律諮詢:違約金有沒有最高限額?

律師解答:違約金不宜高於實際損失太多,如果高於實際損失30%,可以要求降低,低於可以要求提高。這個由法官自由裁量。

也就是說你覺得違約金過高,可以向法院請求,是否採納有法官由法官自由裁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如果是沒有損失的情況,違約金一般不超過總價款。

相關法律知識:

我國《合同法》中違約金的性質主要是補償性的,有限度地體現懲罰性

我國《合同法》對違約金的規定強調違約金補償性的理念,同時有限地承認違約金的懲罰性。一方面,違約金的支付數額是「根據違約情況」確定的,即違約金的約定應當估計到一方違約而可能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而不得約定與原來的損失不相稱的違約金數額。另一方面,如果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的數額低於違約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增加,以使違約金與實際損失大體相當。

這明顯體現了違約金的補償性,將違約金作為一種違約救濟措施,既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又激勵當事人積極大膽從事交易活動和經濟流轉。同時《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又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的,當事人可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即一般高於實際損失則無權請求減少,這一方面是為了免除當事人舉證的繁瑣,另一方面表明法律允許違約金在一定程度上大於損失,顯然大於部分具有對違約方的懲罰性。

由於違約金是當事人通過約定而預先確定,並且違約金在彌補守約方損失的同時,還具有對違約方的懲罰作用,因此,筆者同意違約金具有擔保屬性的觀點。違約金既是一種責任形式,又是一種獨特的擔保合同履行的方式。在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那麼擬違約的一方就會衡量其違約的後果,如果約定了明顯具有懲罰性的違約金,尤其是違約金超過了因違約而帶來的利益時,任何乙個理智的人都會在權衡利弊後選擇繼續履行合同。

因此,違約金具有擔保屬性,且懲罰性越強,擔保效力越強。

延伸閱讀:

合同違約金的上限是多少

違約金一般如何規定,違約金的比例是多少

懲罰性違約金成立的條件有哪些,如何限制懲罰性違約金

11樓:找法網

一般來說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也就是說違約金的上限是不超過損失的百分之三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1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沒有明確規定,但在《北京勞動合同法》上有寫到:違約金額不得高於員工離職前12個月工資的總額。

13樓:匿名使用者

違約金是沒有具體限額規定,但合同法中有這樣的規定。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勞務派遣員工合同未到期離職,勞務派遣合同沒有到期,單位想與工人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什麼責任

從法律責任上講你不需要向用工單位提出辭職。如果你和勞務派遣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需要提前通知是否續簽,那麼你就不需要提前通知勞務派遣單位是否續簽。合同到期後就自然終止,雙方不續簽的就辦理離職手續解除勞動關係。如果勞務派遣單位主動提出不續簽合同或者降低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 ...

勞務派遣的弊端,勞務派遣的弊端

1 勞務派遣和合同用工本質生沒有太大的區別,總的來說都是合同用工,只是人事關係主體不一樣罷了 2 兩種形式都是用於兩次固定期限合同後形成無固定期限合同,都存在辭掉的風險,關鍵看公司辭退你的理由充不充分,如果你在意無固定期限合同身份的話,好好工作,遵紀守法,它又怎麼能辭退你呢?再說了,不是還有勞動監察...

勞務派遣員工發生工傷怎麼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工傷事故如何處理

杜凱律師 引言 採取勞務派遣方式時,因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和社會保險關係歸派遣單位,一旦發生工傷 死亡 醫療等特殊情況,用工單位是否可以完全無法律責任?或者,用工單位在與派遣單位簽訂派遣協議時,有哪些注意事項?用工單位應對勞動者盡到哪些義務,如何規避用工風險?律師觀點 一勞動者雖與用工單位無法律關係,但...

勞務派遣的好處,勞務派遣有什麼好處呢

1,勞動派遣的最大的好處是體現在 用工單位大大降低了人力資源管理成本和用工風險,勞動派遣的發展正是基於此,但是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連帶責任對這種用工形式的發展設定了很大的限制。2,1 採取勞務派遣這種新型的用工方式,員工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 勞動合同 保證了勞資雙方在遵守勞動法的前提下實現了用工受法律...

2019年勞務派遣法,2013年勞務派遣法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全文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勞務派遣,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等法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的申請受理 審查批准以及相關的監督檢查等,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對全國的勞務派遣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