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請雙倍工資賠償的勞動仲裁問題

時間 2022-01-01 07:42:57

1樓:華律網

在申請勞動仲裁的時候,勞動者主張用人單位賠償自己雙倍工資,但由於勞動者本身的情況不符合相關的規定,仲裁機構就沒有滿足勞動仲裁時的訴求,等於是在勞動仲裁的時候輸了,這個時候若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可自收到勞動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但勞動者在仲裁的時候要求雙倍工資的時候,必須要弄清楚自己的情況是否屬於雙倍工資賠償,如果不屬於的話是無法爭取到的。雙倍工資在勞動法是有兩個規定的,乙個就是沒有籤勞動合同並且工作乙個月以上的員工。

另一種情況就是該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合同了,但是公司不讓籤。這兩種是可以申請雙倍工資的,其他情形是不可以的。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勞動爭議處理的基本程式】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用工滿乙個月未簽合同的,應當支付二倍工資。勞動者二倍工資仲裁應當在一年內提出。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用工滿乙個月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從滿乙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其中用工不滿一年的,二倍工資支付帶補訂書面合同之日止;用工滿一年的,應當支付到滿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個月,並立即補訂無固定期限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為一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對於二倍工資仲裁時效起算,各地司法實踐中有不同規定,以上海、北京、廣東等省市採用逐月起演算法,從應當支付二倍工資之月逐月計算;山東、重慶等省市採用終了起演算法,從應當支付的二倍工資期滿之次月起算;湖北等省市則採用勞動關係終止起演算法,從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算。

3樓:

從你說明的情況來看,這家公司應該有工商註冊登記,否則無法在社會保險機構開立賬戶繳納社會保險,你可以到當地勞動服務大廳工商局視窗查詢。

如果這家公司沒有註冊登記,則該公司不屬於合法的用人單位,你與該公司的關係不屬於勞動關係,不受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調整。你要求雙倍工資沒有法律依據。

如果該公司已經註冊登記,用人單位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的做法違反了法律規定,可以要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雙倍工資等於實發工資。

前4個月社會保險可以要求補繳,已經超出仲裁時效,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會支援你的仲裁請求。

4樓:清風楊柳

1、朋友單位可以替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就說明單位有營業執照的,你可以到工商局去查詢。

2、你當時所簽的勞動關係終止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應,但是和雙倍工資是無關的。

3、雙倍工資中是不包含伙食補助和其他的獎金,獎金是企業行為。你可以得到11個月的雙倍工資,但是你要扣除單位補償你的乙個半月的工資。因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就不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4、雙倍工資是應該將公司實發工資和所扣社保個人應繳部分合計計算。

5、你可以申請要求單位補繳前4個月沒有給你購買的社保。

朋友你申請勞動仲裁,以調解為好。

能不能申請勞動仲裁請求雙倍工資

5樓:華律網

在申請勞動仲裁的時候,勞動者主張用人單位賠償自己雙倍工資,但由於勞動者本身的情況不符合相關的規定,仲裁機構就沒有滿足勞動仲裁時的訴求,等於是在勞動仲裁的時候輸了,這個時候若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可自收到勞動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但勞動者在仲裁的時候要求雙倍工資的時候,必須要弄清楚自己的情況是否屬於雙倍工資賠償,如果不屬於的話是無法爭取到的。雙倍工資在勞動法是有兩個規定的,乙個就是沒有籤勞動合同並且工作乙個月以上的員工。

另一種情況就是該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合同了,但是公司不讓籤。這兩種是可以申請雙倍工資的,其他情形是不可以的。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勞動爭議處理的基本程式】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樓:爾要

沒有簽合同的,可以要求雙倍賠償一次賠償最多十乙個月。

7樓:龐向華律師

回答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所以由此得出,因公司原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臨時工,在工作滿乙個月可以索要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

1、勞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部分地區需要提供)。立案後,**,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委不收費;

2、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3、可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也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更多6條

8樓:匿名使用者

從2017年9月起計2倍工資。

可申請仲裁。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只要證據允足都可以得到雙倍工資。

請問仲裁未簽勞動合同申請雙倍工資是怎麼算的?

10樓:不停地重複著

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第4款規定,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勞動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為1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對於拖欠勞動報酬的,適用特殊時效,即該1年起算點是從勞動者離職之日起計算。 勞動者請求支付雙倍工資差額時會遇到這樣乙個問題:訴訟時效從入職第2個月起算還是從離職之日起算?

如果把雙倍工資理解成勞動報酬,應當從離職之日起算;如果把雙倍工資理解成賠償金性質,應從入職第2個月開始計算。在司法實踐中,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一直是乙個有爭議的問題。 北京勞動爭議諮詢中心專業律師認為,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並不屬於勞動報酬,而是因違反法律的一種懲罰。

所以雙倍工資請求的勞動仲裁時效應從未簽訂勞動合同第2個月開始計算。在此提醒勞動者,因用人單位未簽勞動合同而要求雙倍工資差額時,應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以免自己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護。北京勞動爭議諮詢中心-勞動者自己的勞動爭議諮詢中心---先辦案後交費,不成功不收費!

零風險**!

11樓:匿名使用者

從你入職第乙個月開始計算,到入職第十三個月。雙倍標準為乙個月工資外加乙個月賠償金。如果工資已經領取,申請雙倍工資賠償是只有賠償的乙個月工資的,不是按照雙倍開計算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到手的工資是6000,實際你已經拿了3000,還要給你3000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雙倍工資賠償嗎?

13樓:耿瑤

不可以。勞動者自動離職,單位不用支付任何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未簽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但是這個有一年的訴訟時效,過了訴訟時效就不會得到支援的。

企業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具體賠償:勞動合同法對強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作了明確規定,範圍比以前寬了,如果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訂立的,將受到支付雙倍工資的懲罰;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企業連續兩次與該勞動者訂立一年期勞動合同,那麼第三年開始時,職工就有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權利;用人單位訂立第二次勞動合同時,應對該勞動者的素質進行全面的評估。《勞動合同法》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在勞動合同法實施的情況下,不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會獲得任何好處,相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八十二條的規定,還將承擔支付雙倍工資和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處罰,故使用任何一種型別的工人,期限在乙個月以上者,都必須事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對工作內容和報酬方式作出明確的規定,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14樓:

未簽勞動合同怎麼要求雙倍工資?

15樓:陳馨縈律師

回答可以

五、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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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急求】工作三年未簽訂勞動合同,仲裁雙倍工資可以要求賠償兩次嗎?

16樓:天貓售後那些事兒

1、未簽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賠償2009-2010年,2011年-9月份未簽合同的雙倍工資;

2、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如果你員工與用人單位仍然存在勞動關係,那麼就不受一年的時間限制,如果現在已經終止了勞動關係,那麼就已經過了仲裁時效。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如下: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擴充套件資料

我們在實踐中,經常聽到"雙倍工資"是否有時效的限制,1年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是否還可以要求.我們說根據法律規定,時效的起算時間是從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時間開始計算,時間為1年.

當然我們在一些仲裁委,特別是一些遠郊區的仲裁委的裁決書中,有時會看到有時效的裁定,我們說是適用法律不當,勞動者應該堅持起訴或者上訴的.

由於雙倍工資是法律規定的一種懲罰性賠償,並不是勞動者的勞動所得即勞動報酬,那麼就不應該適用工資的仲裁時效即從勞動關係解除時開始計算,有些地方支援雙倍工資從雙倍工資主張權產生之後就開始計算仲裁時效,因此雙倍工資不及時主張有可能超過仲裁時效,目前安徽就支援時效。

中國**法制資訊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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