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法固定期限合同和無固定合同的區別

時間 2022-01-01 07:43:02

1樓:王元頁

就是期限的區別,固定期合同到期單位和勞動者都可以選擇是否續簽

無固定期合同因為沒終止期限,所以不存在續簽問題

其他待遇、單位解雇、個人辭職的要求都一樣

《勞動合同法》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樓: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那麼單位可以選擇不續簽合同,並且不需要任何理由,只需按照勞動者2008.1.

1後的該單位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就可以,每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沒有固定的期限,單位想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要有合法的理由,如果理由不合法,屬於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齡支付賠償金(雙倍的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賠償乙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如果單位經濟性裁員的,應當優先留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

固定期限合同與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區別

3樓:找法網

固定期限合同與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區別主要如下:

1、合同期限;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有明確的約定期限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沒有約定期限的。

2、解除條件: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是需要在合同約定期限到期時解除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可以隨時約定解除的。

3、訂立條件: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訂立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可以達到一定條件自動訂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4樓:國暉律師事務所

固定期限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合同在合同訂立主體、訂立程式和訂立形式上均無差別,其最主要的區別即在合同期限上。固定期限合同有確定的終止期限,無固定期限合同沒有確定的終止期限,這唯一的區別造成了兩者在本質上存在不同。

其一,固定期限合同可以在合同到期時終止,無固定期限合同不存在到期終止。我國的解雇制度可以分為解除和終止兩類,勞動合同解除限制較嚴,在解雇條件上,勞動合同的解除條件主要體現公法因素,完全由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能自設解除條件;在解雇程式上,用人單位單方解除時,需要事先通知工會,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醫療期滿、不能勝任、客觀情況變化等原因非過失解除合同時,法律規定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在經濟補償上,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醫療期滿、不能勝任、客觀情況變化等原因解除合同時,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則只要期限屆滿即可,不再需要其他解雇理由;解雇程式簡單,不需要提前通知;按照《勞動法》原規定也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在合同解除限制較嚴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一般會把合同期滿終止作為解雇的首選。即使《勞動合同法》規定固定期限合同終止需要支付經濟補償,但由於解雇理由限制較嚴,難以滿足,用人單位為避免非法解雇,在解雇時仍然會首選合同期滿終止。在《勞動法》中的無固定期限合同雖然沒有到期終止,但《勞動法》允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終止條件,當終止條件出現時,合同予以終止,這實際上為當事人留下了自由協商的空間。

但《勞動合同法》取消了約定終止條件,除非當事人一方喪失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如用人單位破產解散、勞動者死亡失蹤退休等情形,勞動合同無法終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由於不存在到期終止,也不允許約定終止,用人單位在解雇時只能選擇合同解除,面對《勞動合同法》嚴格限定的解除理由,解雇難度大大增加。

其二,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難度大於固定期限合同。其實勞動合同解除上,無固定期限合同也享受了特別照顧,即使在企業發生破產重整、嚴重經濟困難、搬遷等情況下需要集體裁員時,《勞動合同法》也要求必須優先留用籤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於固定期限合同則只留用簽訂較長固定期限合同的人員。

其三,無固定期限合同的隱性成本更高。由於無固定期限合同無法終止又難以解除,造成勞動者的工齡無限延長。勞動法律中諸多標準和工齡掛鉤,例如員工醫療期和病假工資的計算直接掛鉤,工齡越長,醫療期越長,病假工資標準越高,又如經濟補償金根據工齡計算,工齡越長,經濟補償金越高。

這些都可能增加用人單位的隱性成本。

5樓:食妹

區別如下:

一、合同終止時間不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合同的起始和終止日期都是固定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

二、存續期限不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存續期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約定存續期限,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具有很強的穩定性。

三、勞動合同解除方法不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告終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在勞動者的法定勞動年齡範圍內和企業的存在期限內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特殊情況,勞動合同才解除。

6樓:s向隅姑娘

一、合同期限方面。固定期限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合同在合同訂立主體、訂立程式和訂立形式上均無差別,其最主要的區別即在合同期限上。固定期限合同有確定的終止期限,無固定期限合同沒有確定的終止期限,這唯一的區別造成了兩者在本質上存在不同。

因此固定期限合同可以在合同到期時終止,無固定期限合同不存在到期終止。

二、賠償方面。在經濟補償上,在無固定期限合同中,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醫療期滿、不能勝任、客觀情況變化等原因解除合同時,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而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滿終止則只要期限屆滿即可,不再需要其他解雇理由,解雇程式簡單,不需要提前通知,按照《勞動法》原規定也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解除難度方面。其實勞動合同解除上,無固定期限合同也享受了特別照顧,即使在企業發生破產重整、嚴重經濟困難、搬遷等情況下需要集體裁員時,《勞動合同法》也要求必須優先留用籤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於固定期限合同則只留用簽訂較長固定期限合同的人員。

四、隱性成本方面。無固定期限合同的隱性成本更高。由於無固定期限合同無法終止又難以解除,造成勞動者的工齡無限延長。

勞動法律中諸多標準和工齡掛鉤,例如員工醫療期和病假工資的計算直接掛鉤,工齡越長,醫療期越長,病假工資標準越高,又如經濟補償金根據工齡計算,工齡越長,經濟補償金越高。這些都可能增加用人單位的隱性成本。

7樓:qq的勾k先生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有相對優勢特徵,固定期限合同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別:

1.存續期限制定不同。勞動合同不約定存續期限,這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別於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顯著特徵。

2.終止情況不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較固定期限合同而言,具有很強的穩定性,除非存在法定或約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則該合同直至勞動者退休才終止。

該勞動合同可以在勞動者的法定勞動年齡範圍內和企業的存在期限內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特殊情況,勞動合同才解除。

3.所對應的崗位不同。對於一般性、季節性、臨時性、用工靈活、職業危害較大的工作崗位,適宜簽訂較為短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長期在乙個單位或部門工作。

這種合同適用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

是否要支付違約金應根據當時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條款進行決定,如果沒有規定,則不用支付違約金。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賠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 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

關於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法關於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規定

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只能因法定事由 參見法條 用人單位以其他理由解除合同是違法的。1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規定的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指,在該三種情況出現的情況下,單位如果希望繼續與該勞動者保持勞動關係,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將招受第八十二條第二款之處罰。即 用人單位違反本...

長期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區別是什麼?分別在什麼樣的單位簽訂

橘子不如橙子 1 勞動合同法並沒有對長期勞動合同做相關規定,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 三年 五年按不同理解都可以看成長期勞動合同,長期勞動合同還是有勞動合同期限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指的是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2 符合勞動合同法十四條規定的,用人單位應依法和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 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的條件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 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 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 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

我母親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也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了

依法律規定,到達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一般來說合同自然終止是無需支付經濟補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裡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乙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