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每位員工找親屬或別的單位提供擔保合理嗎

時間 2023-05-07 08:10:12

1樓:網友

公司要每位員工找親屬或別的單位提供擔保不合理,可以明確拒絕。

簽訂擔保合同注意事項。

不要人情擔保。在訂立擔保合同時,擔保人礙於情面,對被擔保人缺乏應有的資信調查,盲目簽訂擔保合同。

不要行政命令擔保(或稱領導干預擔保)。這種擔保違背自願原則,在是否設立擔保、採用何種形式擔保、擔保多大範圍的債務這些問題上不是由當事人商定,而是在領導幹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預的情況下設定的,容易產生糾紛。

不要賄賂擔保。這種擔保往往通過賄賂錢財或禮物來達到設立擔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辦了乙個建材廠,急需流動資金。李某找到某局領導:

我們廠急需10萬元資金,貸款機構方面的工作我已經做好了,就缺擔保人,事成後再給你1萬元。」該領導便以該局名義予以擔保,後李某的建材廠因產品質量問題關門停產,李某逃之夭夭,該局因此遭受損失,該領導也受到查處。

不要無知擔保。有些人對被擔保人的主體資格不做審查,對擔保範圍、責任期限、責任方式也沒明確約定,便盲目在擔保合同上蓋章,還說什麼「反正自己貸款自己還,我只不過蓋個章辦個手續而已」,等到出了問題,才如夢方醒。

不要無效擔保。我國《擔保法》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才有資格做擔保人,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不能作為擔保人。如果由這些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作擔保,會因不合主體資格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這點在訂立擔保合同時應多加注意。

2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因為違背了平等自願的原則。你必須找乙個合適的方式拒絕,因為你一旦提供了擔保,儘管擔保合同的當事人人是公司和你的親屬,你不必承擔擔保責任,但是在道義上你是必須對你的親屬負責的。在審判實踐中,你是很難證明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法院也很少採信。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但你不擔保也不行呀!

沒事的,真的出了事,你們員工可以出具集體證據,擔保可以無效的,這是法律規定,因為這是脅迫,不是自己真實的意思表示的。

公司的部門能為他人提供擔保嗎?

4樓:易書科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範圍內提供保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證人為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的,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債權人自行承擔。

債權人不知保證人為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因此造成的損失,可以參照擔保法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excel自動列印出每位員工的工資條

使用郵件合併,可以實現。本人在教師培訓過程中接觸了很多從事計算機教學工作的老師,我們經常一起 工作中的問題,一位老師曾經提到 他一直使用excel製作工資表,但不知怎樣才能列印輸出工資條。列印工資條就是在每條記錄前加上欄位名,有些老師說用財務專用軟體,也有些老師說用資料庫程式設計的方法可以實現。在後...

開除員工要賠償嗎,公司這樣開除員工需要怎麼賠償?

第一如果是員工違背了合同規定,記住這個規定是,合理的而且是合同裡明確的,比如連續曠工多少天以上的情況,還有不服從合理工作安排,以及造成重大安全隱患不用。看員工的入職狀態,過了試用期的肯定是要賠償的,因為這個是有勞動法保護的,當然也要看為什麼開除,如果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這個需要單獨的考慮討論,開除...

公司拖欠員工工資的後果,公司拖欠員工工資要承擔什麼責任,會被判刑嗎?

不知道以前有沒有類似的情況出現過呢 工資延發可能是有原因的吧,公司不敢拖欠這麼多人工資的,所以還是有點耐心再等等 既然承諾會在放假前發,他們要是過了十一還沒發,那你們就可以採取必要的行動了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及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勞動者投訴到勞動監...

酒店要求每位員工都得籤這勞動合同。不簽就走人

酒店要求每位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是法律強制性規定。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用工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按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經酒店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酒店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酒店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

辭退員工幾天有放,公司辭退員工,要提前多久通知?

一 試用期內不得隨意辭退員工。要正確辭退試用期內的員工,必須把握 不符合錄用條件 的原則。用人單位首先要證明單位是否有 錄用條件 同時還得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不知何為錄用條件,或無法證明該錄用條件就貿然辭退試用期內的員工,是用人單位在實踐中的典型錯誤做法。維權意識強的員工有權要求恢復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