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上級不批怎麼辦,辭職領導不批怎麼辦?

時間 2022-11-20 18:10:31

1樓:匿名使用者

竹子的答案:真要辭職,我的看法是:1》老闆不會不批。

現在的辭職是家常便飯。每個老闆都有充分的準備。若你表現不好,領導是巴不得你主動辭職,他可以減少費用。

如你表現很好,一旦決心辭職,領導會事先做挽留你的工作,一旦領導明白無可挽留,很是無奈,天要下雨娘要出嫁,一切隨緣。領導都會想得開的。他會想辦法與你溝通,溝通後你還是堅持走,他一定會讓你走。

因為他明白,留人留不住心,俗話說,和尚走了有道人,舊人離去有新人呀!2》不批也可以走。這是意外情況,萬一有個別的領導不太明智,會以各種藉口留人,即使這樣,他也留不住。

我們可以按自動辭職處理。3》會有一些經濟小損失。公司辭你的職與自己主動辭職,有的單位會有一些規定,就是當月的工資支付問題,我認為真的想走,有些小小的損失也應自己承擔。

如為這一點事,走法律程式是得不得不喪失。總之真想走,有的是辦法..

2樓:匿名使用者

簽了合同嗎?臨時工提前三天可辭工。 適用期內提前三天可辭工,如果單位還沒和你簽訂勞動合同,那幾是在適用期內,他不批你就去勞動局投訴,保證有用。有問題打12333諮詢。

3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不批准?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提前辭職,辭職報告領導不批怎麼辦?

4樓:塔罵德

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根據現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拓展資料: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5樓:大超love雪子

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擴充套件資料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6樓:free思戀不是病

勞動者正常辭職分兩種方式:

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馬走人。

資料拓展:

辭職即辭去 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解除勞動合同;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7樓:yang風雲

直接申請勞動仲裁,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要提前乙個月告知用人單位。因此,您如果想離職,可以提前乙個月提交申請書給相應主管並郵寄乙份辭職書到公司,在郵單上寫清楚內容為辭職書,並保留底單即可。

如用人單位還是不准許您離職,可以拿著郵單底單到勞動局投訴,你也可以先諮詢律師。

書寫書面辭職報告,並在離開單位或公司三十天之前將書面辭職報告遞交上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樓:我全都知道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依法進行維權,勞動者可以根據我國《勞動法》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二條規定進行維權。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勞動法》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9樓:鹽山小伙啊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1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 只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到時候就可以走了 不需要任何人批准 協商不成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免費的

11樓:

樓主,根據現行勞動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你可以提前三十個工作日提交書面申請,不管批與企業不批30天後合法離職;然法律講求證據,為防到時公司耍賴,所以你的書面辭職申請一定要用特快專遞、電子郵件或e_mail等有據可查的形式遞交!記住別不服從安排哦

12樓:匿名使用者

按勞動法就按勞動法咯。勞動法規定期用期過後員工只需提前乙個月以書面辭職的形式交給上面就可以走人了。

13樓:

勞動法「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中「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從你提出申請的那日起的30日後,無論領導批不批,都意味著你已經解除了勞動合同。

不要怕,勞動法是傾向於雇員這一方的。別動不動就拿勞動法來嚇我們,我建議你有時間多看看勞動法。

辭職上級不批怎麼辦?

14樓:

首先:1.看看自己的價值,了解放你對公司的影響2.那就看你的合同有沒問題

其次:和你的上級溝通了解一下,不管你離不離開,以後都是朋友麼,一塊做做也沒什麼

最後是實在沒原因,那只好甩手走人了,面子問題是小事.

15樓:

請上級大吃一次,說說你離開的理由,我想他也是人,會給你批的

16樓:

上級不批准的理由是什麼啊?如果不是合同約定造成的限制,上級就沒有道理了。是不是希望你繼續為公司出力、或者你掌握公司機密自己又不肯接受同業競爭限制條款?

17樓:祥麟威鳳

那你就無限期的請假吧

18樓:大花羅漢

樓上的我倒是不贊成,

我看有幾點你要搞明白,

1.合同有沒有問題,(是不是沒到期)

2.行業限制(你是不是要繼續從事你的行業)3.你的離職理由(人際關係,薪水福利,交通....)4.公司不批的理由

以上幾點,你都明白了,即便不走也是有的談的.

19樓:

你每天不認真工作,給上級壞的印象,久而久知他就批了

20樓:

不想你走很簡單啊,你想走,要是真的想走誰可以管的了你呢?

21樓:

你走不究好了,管那麼多,

辭職領導不批怎麼辦?

22樓:賴萊哀元緯

手頭保留提交辭職報告的證據,提交後30天後就可以走了,領導不批也與你無光。如果公司以領導沒批准剋扣你的工資,直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23樓:貫湛恩戈源

勞動合同只是保護你們之間的權益,轉正員工,只要提前乙個月提出,就可以辭職了,比如你今天提出辭職,老闆再不講理,下個月的今天也要放你走的,而且工資是結算到你走的那天,不許扣,最差打算:勞動部門投訴

24樓:夢雨青藍

呵呵,公司人事入職的時候都會說,三天連續曠工,算主動離職。但是會按曠工給你算。

但是,你要離職,就做好離職的打算。

公司這是在故意拖你啊。

建議你把自己的工資,績效都弄清楚了,工作交接清楚。給自己找好退路了,就可以了。

這樣的公司,員工離職還拖沓的,可以看清這樣的公司的了。

員工辭職,領導不批怎麼辦,辭職領導不批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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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 依據 勞動合同法 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