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給辦辭職和離職怎麼辦,我要辭職公司不給辭職書怎麼辦??

時間 2022-11-30 04:00:24

1樓:大醍醐網專家團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

2、所以,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4、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列舉上述違法事項任意一條或兩條都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結清工作期間的工資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5、當然也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時即可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走人。

6、通知書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於本人的原因,現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辭職,將於30天後離開單位,請單位做好接替工作,我會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工作移交,請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7、「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2樓:岡拉梅朵

首先你是否有離職申請?如果有提交(正式文字或郵件),不論批與不批,你都可以合法離職,但還將涉及到最後乙個月工資的問題,所以你先與對方協調,無果的話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尋求幫助。

3樓:1語

這個很簡單,現行勞動法規定,辭職只需要提前乙個月向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乙個月到了,不管單位同不同意,你都可以直接走人,不會有任何法律責任,也不會交納任何違約金!

問題很簡單,希望能夠幫到你!

4樓:匿名使用者

1:去勞動局告它丫的,

2:不要工資直接走人,前提是面試的公司比現在的公司要好很多。

5樓:匿名使用者

你給你的新公司說一聲。通融通融。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我也遇到過你這情況

我要辭職公司不給辭職書怎麼辦??

6樓:諾諾百科

辭職不需要申請和報告,更不需要批准。只要提前30天遞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提前3天), 到第31天(試用期到第4天)就直接要求單位給你辦理離職手續並結清所有工資;

(注意:辭職書最好用快遞寄給公司負責人,另外在公司沒有給你辦理離職手續前,一定要按時上下班!) 如果單位不辦,你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或仲裁委投訴!

(免費) 簡單寫: xx單位: 本人因xx原因,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請在法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為盼。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7樓:

樓上講的都是鬼話,公司不批准的話你去辦理離職手續辦的了嗎?工資結算的了嗎? 你再試著和你的領導再次溝通看看,有誠意點的告訴他你想要走,希望他能夠批准,你不想把事情搞大就行了。

要是他還是不同意的,你寫乙份辭職書(重頭到尾都不要有寫申請兩個字,日期要寫前面一點)然後影印乙份,乙份交你的直屬上司,另乙份原件拿到郵電局郵寄**信,且要寫明裡面物品是辭職書。回執單保管好,預計**信公司已經收到後再找你們的領導談,還是如此你就拿回執單到當地勞動局進行投訴,回執單就是很好的證據。現在什麼都講證據,你有證據就不怕的,肯定會贏。

還有的是建議你手機錄音你和你的上司對話過程,這樣更有利於你的投訴,但是要小心別讓他知道了。

滿意請採納

8樓:匿名使用者

回答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

本人專注於為員工維權,希望能幫助您!

如您需要現在回答,請發個資訊!

其他情況,會根據平台規則,在24小時內給您回覆!

記得關注我回覆的訊息哦

感謝理解欄欄欄

親~,辭職公司不給《離職證明》(即《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可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更多7條

9樓:葫蘆娃

正常的應該是個人先向公司提交辭職報告,然後在公司規定期限辦理辭職,如果乙個月後公司不給辦理可以直接走人。

10樓:情感解惑公尺洛

你要辭職公司不給辭職書,我覺得你要跟領導好好商量一下,是不是工作沒有交接好?還是公司向極力挽留你

11樓:微生瑤

你要先寫乙份辭職書申請,不過如果你和公司簽定了勞動合同,那你先看清上面解除勞動合同那條,再結合法律來維護,一般正規的合同上面有註明如何解除的,是你自己要解除一般要以書面提前30天申請(辭職書)就可以了,當然這是正規路徑,你還可以和你的上司多溝通下,你看下你們上司的性格軟硬手段都來點

12樓:闖唉澤

辭職單都拿不到怎麼辦?

13樓:天藍色的綠茶

不給辭職書什麼意思,你遞出去了嘛

公司不讓辭職怎麼辦?

14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你可以繼續與公司協商或等待離職申請提交三十日後辭職。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規定: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由於你離職申請還不到三十日,只能通過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才可以辭職。否則只能等待離職申請提交三十日後辭職。

拓展資料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5樓:神羽恩澤

公司這樣強行扣留員工,手續都辦理了,但是公司單方面反悔,是絕對不合理的。

建議先找部門經理或者更高一級的主管,說明情況,搞清楚是經理私自扣著你,不讓你走,還是公司高層的意思,說明利害關係。

如果公司還是這樣強行扣留員工不讓其正常離職,勞動者應該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

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16樓:肛補色冤移朵笆

正常離職,

公司不讓走,公司違法,公司需配合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實質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但不讓走,不給辦理辭職手續,勞動者可以投訴到勞動局監察大隊,由監察大隊責令單位改正;監察大隊協調不成,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仲裁決議下來後公司拒不執行,勞動者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

辭職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通知單位。離職當天,公司需結清勞動者工資,並辦好離職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者領取公積金的條件之一。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公司不給辦離職怎麼辦,公司不讓辭職怎麼辦?

公司違反 勞動法 的規定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

我要辭職公司不給辭職書怎麼辦,我要辭職,公司說沒招到人,不給辭職報告,也不讓走,怎麼辦啊!

可以提前乙個月遞交辭職報告,到期後可自行離開,如用人單位拒不付工資可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以暴力 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 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勞動者自動離職的行為屬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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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勞動法 的規定,勞動者離職提前30日申請,30日到期後,就可以離職了,單位不得阻攔。如果單位再不同意,或者以扣工資等,可以申請當地的勞動仲裁。勞動法 是偏向於保護勞動者,只要沒有違法 違規的,單位無理由扣工資 壓錢,仲裁會要求企業按正常辭職程式,即所有工資和押金都會給你。此外,即使沒有和你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