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領導逼辭職,怎麼辦,領導逼我辭職,現在又讓我回去,我應該怎麼辦?

時間 2022-10-06 02:55:49

1樓:匿名使用者

1、分析原因,如果是你的原因,老老實實呆著,贖罪!如果不是,問問為什麼?有沒有依據?力爭一下。

2、接上,如確實不行,直接走人,理由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因為公司最低應該給你發當地最低工資而不是生活費,你直接到法院告他去,還要賠償,這樣即便要不到錢,你也不用履行培訓費的賠償責任了。勞動合同法38條第二款: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樓:彩雲村落

1、是我就不辭。

2、如果領導想辭退,那就辭退好了。

3、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自動辭職的,沒有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公司辭退的,要賠償經濟補償金。

3樓:愛飛虎

去集團人事主任那邊辦辭職,人事主任沒批讓我再想想…… 單位人和我說,他...為什麼不問問那領導,走也得讓大家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啊,起碼要正面說一說...

4樓:2536210670專職

首先想自己的問題,你為什麼要被調崗,既然你都不想幹了,為什麼不問問那領導,走也得讓大家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啊,起碼要正面說一說啊,憑什麼要調崗,理由是什麼。

其次,你在恐懼什麼?為什麼怕找不到工作,如果做的好為什麼要怕呢。十三億人怎麼也能挑出些不如你的吧,怕什麼。

先過自己那關,當你無所畏懼,所有糾結的問題就不是問題了,是走是留贏的人都是你。

領導逼我辭職,現在又讓我回去,我應該怎麼辦?

5樓:樓頂飛毛腿

首先你先要明確你到底還想不想在這個公司工作,是想離開還是繼續幹。如果你想繼續幹就有清楚領導為什麼逼你辭職,原因必須搞清楚你才能夠知道自己以後不會在被逼走,才能夠繼續的在公司工作下來。

如果你想繼續工作,我的建議是如實的和領導溝通。領導逼你辭職當然有原因,讓你回來。思想有轉變。

那麼,為以後更好的工作,和領導之間消除芥蒂,這兩點都必須說清楚。基調是首先承認自己之前的認識有片面性,可能眼睛裡看到的都是單位一些偏的方面,想留下來是因為認識有了進步。

對這些問題有了新的看法;其次就是要肯定單位現在有正面的東西,你應該能夠比較客觀的提出來,比較信服的讓人覺得留下來是能夠有希望的。如果這樣和領導談,心胸開闊一點的領導應該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你不想回去的話你所工作的公司還需要賠償給你錢的,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如果領導總是刁難我的話,我立馬就走,也不是因為怕他,就是覺得沒有必要在這樣乙個沒有水平的人手底下浪費時間,跟著這樣的人工作,也不能有好發展。既然水火不容,那沒必要有所顧及,不反抗,可能被離職,反抗,可能被辭退,橫豎是個走人,那不妨走的傲氣點。

其實領導逼迫你主動離職,而不是把你辭退,說明領導自己本身也有顧慮,這個顧慮或許就是不願意支付高額的補償金。你可以蒐集一些證據,研究一下法律法規,自己違法的事情不做,你可以蒐集一些證據,研究一下法律法規,自己違法的事情不做,但也不允許領導在自己身上胡亂作為

誰對誰錯,要搞清楚,孰是孰非也要弄明白,領導的鍋,做員工的不背,領導的錯,做員工的不扛。很多領導都是吃軟怕硬的主,如果自己沒有錯,那沒必要去懼怕他。不管怎麼樣,如果公司說辭退你,要立即要求其出具書面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蓋有公章),否則拒絕辦理離職手續。

為以後申請勞動仲裁保留證據,到時候公司要舉證辭退你理由的證據。

人際關係可以慢慢處,但是工作經驗可說是人生的一大筆財富,工作乾熟不幹生,再說想找乙個適合自己有那錢多的工作實屬不易,能忍就回去原單位工作吧。

6樓:珂磊之心

看是什麼原因逼你辭職,若是不開心,就不要回去了。

7樓:112333束脩

領導以什麼形式什麼原因逼迫你辭職?

如果用人單位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關係,需要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和87條對你進行賠償。

現在叫你回,去不確定領導是否諮詢過人力資源部,了解到自己違法,不想支付賠償金才叫你回去的。

你可會去和單位談條件。但需要注意,防止用人單位給你穿小鞋,逼迫你主動離職,這樣你一分錢補償金都拿不到。

8樓:瑞昊焱

如果領導逼我遲職,我會無條件接受,要是現在讓我回去,哪我就要考慮一下,這個時候我就要和他講條件了,比如說加薪,提職,還有很多優惠,這些都在情理之中,你可以踹了我,我也可以炒了你,這就是基本的人生源折

9樓:

看你自己想不想要這個工作 如果想要可以回去 如果不想要就不回去啦 特別是老闆不好的情況下 回去也可能再次受氣

10樓:辛芷

如果過的實在不開心就辭了吧!畢竟一生說短也短,不要跟自己過不去,開心最重要,如果領導都逼你辭職了,我覺得工作中肯定也不會太開心了。

11樓:石庫門弄堂

還有這種操作?一般主動趕你走的領導是不會把你請回來的?就算請回來直接回絕掉

12樓:匿名使用者

還回去幹啥?如果自己真的有本事,這家公司不要,就不能去另外一家了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回去!敲上一筆立馬就走人!

14樓:雷利森

我是hr 你這個問題 呵呵

15樓:老劉

別回去了,另找乙份工作。

16樓:043愛鹿

讓他知道你是他高攀不起的

17樓:陌生人

問領導為什麼?若不想問他為什麼然後心中知道原因看是領導本人還、是代表公司董事長,最後去找公司董事長直越到最高領導,射人直射頭的呵呵呵,然後看是自己錯誤原因還是被下崗還是公職還、是私企,會得到相應賠償。深入內部勾通、。

不問加不說等於誤會,具體過程來龍去脈只有當事人知道呵呵呵,

領導逼我辭職怎麼辦?

18樓:束清寧

從職場經驗來判斷,被領導逼迫你辭職,說明你不是領導要的人,你就是費盡心思留下來也是個不受歡迎的人,你離開了那個環境就不能活了嗎?你應該用你日後的行動和結果來告訴他們,你離開他們你活的更好,不是你不行,是領導的管理方式不行。

19樓:旁秋英

這樣的話 只有自己主動辭職了 才不會得罪人 也餓不會有尷尬

20樓:弓燕

辭職走,混下去也沒意思

21樓:手機使用者

為什麼要你辭職?理由

被公司領導變相逼迫辭職怎麼辦?

2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符合規章制度的事情,就應該依規執行。

只要是不符合規章制度的事情,就不能做!誰讓你做,那就讓他承擔責任!

23樓:劉備無中7仁過

額,三千多的工資好少。我家這個三四線小城市也只有剛畢業的人拿這個版工資。

反正這個企業事不要幹權下去了,首先,哪怕是你原來的工資都算低的了。而且,一切不遵守勞動法的公司都是垃圾公司。

我個人的建議是辭職是一定要辭職的,畢竟勞動合同就寫了1940,公司真開始耍無賴的話維權會非常麻煩,而且成功率不高。

現在就開始找工作吧,反正你現在已經生完小孩了,找工作反而比以前容易了。而且現在的企業也多,多面試幾家總能找到的。

但是有一點注意,在你找到新工作之前不要主動提出辭職,而且不管你現在辭職沒辭職,公司裡的所有的活你都不要幹了,2000都不到還幹個毛線的活啊。而且就算辭職,交接工作也不要做了,2000都不到還幹個毛線活啊。

24樓:閱歷豐富的大神

單挑或者組織人員弄死他,王八犢子。

跟上司吵架後被逼離職,我該怎麼辦?

25樓:愛或錯覺

這種情況就直接離職好了,已經沒有必要再在這裡待下去了,到外面重新找乙份工作,同時也要反思一下自己 ,在新的工作上不要再犯這樣的錯誤。

26樓:進擊的小二郎

瀟瀟灑灑地走唄,只要你能力過硬,**都是你的舞台,過段時間找個工作你又是乙個金子。

27樓:

去別的公司發展呢。畢竟這個世界上選擇總是有很多條,上帝給你關了一扇門,還會給你留另外一扇窗,所以不要迷茫,可以多去投一投簡歷,然後選一下發展好的公司去入職。

28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離職吧,在你決定跟上司吵架之前就應該想清楚之後的結果,都已經吵架了在一起工作也不合適了。

29樓:匿名使用者

跟上司吵架後被逼離職,我覺得你應該先自查一下自身,是不是**沒有做對,如果自己沒問題,那去到哪都是人才。

30樓:百味交感

還能怎麼辦,只有打包走人,另外再找工作了,希望下乙份工作的上司能待你好一些吧。

31樓:要你美麗

重新找乙個更好的工作,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不要過分糾結前上司,換乙個上司換乙個地方開始。

32樓:解說小九

此山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好好反省一下自身的問題,然後努力充實自己,去找個新的工作,好好奮鬥吧。

33樓:匿名使用者

被逼離職,那就離職吧,找乙個更好的地方工作,沒準會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凡事要往好了看。

34樓:day周慧慧

首先你要拿到你該拿的工資,其次為了彰顯你的大度,你還是要感謝一下他,畢竟他給了你這個工作機會。

辭職領導不批怎麼辦?

35樓:賴萊哀元緯

手頭保留提交辭職報告的證據,提交後30天後就可以走了,領導不批也與你無光。如果公司以領導沒批准剋扣你的工資,直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36樓:貫湛恩戈源

勞動合同只是保護你們之間的權益,轉正員工,只要提前乙個月提出,就可以辭職了,比如你今天提出辭職,老闆再不講理,下個月的今天也要放你走的,而且工資是結算到你走的那天,不許扣,最差打算:勞動部門投訴

37樓:夢雨青藍

呵呵,公司人事入職的時候都會說,三天連續曠工,算主動離職。但是會按曠工給你算。

但是,你要離職,就做好離職的打算。

公司這是在故意拖你啊。

建議你把自己的工資,績效都弄清楚了,工作交接清楚。給自己找好退路了,就可以了。

這樣的公司,員工離職還拖沓的,可以看清這樣的公司的了。

38樓:嶶信26078227美

你這種情況,還是大老闆想留人啊,辭職估計領導也作不了主了,你要真想辭職,辦法還是很多的。當然讓老闆不好託詞的最好辦法還是生病了辭職的話。相對其它的辭職方法要更快捷。

39樓:嶽愷歌象強

找他的上一級反映,辭職單交了乙個月後就可離職,只按自己填寫的日期,而不是領導批的日期,否則員工豈不永遠走不了。到期了不讓走可找勞動局投訴,公司等著被罰就行了。也可到時啥事都不做,打卡後就坐著等下班,工廠不可能用錢養乙個閒人玩的。

辭職領導不批,怎麼辦?

40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據此,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

只要提前規定的時間提交辭職信,過了規定的時間就可以離職走人了,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和同意。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據此,單位無權阻止您辭職,且在您離職時應該將您的工資一次性支付給您。

如單位阻止或拖欠剋扣您的工資,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用人單位不及時足額支付工資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以上建議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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