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繼承財產嗎

時間 2022-02-12 04:26:56

1樓:華律網

同居生活普遍存在,特別是部分人群在解除第一次婚姻後若年紀稍大,對結婚登記這種形式不太在乎,認為再找的伴兒能夠搭伙過日子就行了,再辦結婚證是沒有必要的,所以出現了很大一部分同居的人群。兩人在統一屋簷下共同生活,形如夫妻,彼此也有感情。在外人看來他們兩就是夫妻。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一方突然死亡,另外一方有繼承權嗎?根據《繼承法》第二條對繼承權順位以及有哪些人有繼承權做了明確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法條明確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中的配偶是指合法婚姻關係的男女,是在民政部門已做過婚姻登記的夫妻關係。

顯而易見,未登記結婚的同居關係,雙方沒有合法的夫妻關係。雖然在外人看起來像夫妻一樣,但沒有法律意義上配偶的權利,故在同居期間如果一方死亡的,另外一方是沒有繼承權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2樓:四川萬帆律師事務所

同居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繼承財產嗎?未按《婚姻法》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間死亡的,另一方能否主張自己的繼承權?下面由法律快車的小編在本文整理介紹同居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能繼承遺產的相關知識。

一、一般情況下,同居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繼承

未按《婚姻法》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間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張自己享有繼承權的。這是因為未婚同居不具備「夫妻的名分」。

我國婚姻法規定,進行結婚登記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要件,登記後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但是,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通知》可知,1994年2月1日之前,沒有配偶的男女,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

二、同居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繼承的情況

(一)如果男女雙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經開始同居的,由於法律承認他們的事實婚姻關係,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為死者的配偶繼承遺產。

(二)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遺囑的形式將遺產的全部或部分留給另一方,則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權利繼承這份遺產。

三、同居期間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

同居期間財產如何認定和分割歷來是當事方爭議的焦點,也是法院判案的難點。相關的法律依據只有乙個相近的司法解釋,就是1989年最高院公布實施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產,可以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即「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退還。」

3樓:河北劉律師

未按《婚姻法》的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間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張 自己享有繼承權的。這是因為未婚同居不具備「夫妻的名分」 。

4樓:青萍之末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同居,而且雙方都達到了法定婚齡、沒有不能結婚的疾病和親屬關係的,可以認定為事實婚姻。

能認定事實婚姻的,另一方有繼承權;不能認定事實婚姻的,另一方沒有繼承權。

5樓:飛翔的饃饃頭

同居的之間沒有繼承關係。

夫妻一方死亡後,死方的婚前財產另一方可繼承嗎?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繼承,但需按照《繼承法》規定的份額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夫妻共有房產一方死亡另一方怎麼繼承

夫妻共有房產一方死亡,另一方需要與其他繼承人協商一致,分割死者的遺產。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

同居男女一方提出分手,另一方威協恐嚇怎麼辦

如果另一方的威脅恐嚇已經造成了一方生活工作受到影響,可以去報警。如果問題不嚴重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威脅人身安全,對正常生活造成影響,受恐嚇方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部門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進行立案處理。這個還是怎麼辦?如果再這樣的話你就去報警,總會有人處理他的。兩人真沒有了感情,該分手就要分手,...

婚姻期間一方隱瞞另一方貸款,貸款還不上,現在離婚對小孩有影響嗎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隱瞞另一方貸款,只是屬於個人的行為。如果要離婚,對自己的子女是沒有什麼影響的。婚姻期間一方引來另一方貸款,貸款還不上,現在離婚對小孩沒有影響,但是需要把貸款還清,否則是會傷害名單的。對孩子肯定有影響的,因為孩子沒有乙個完整的家,會受到很大的打擊。婚姻期間一方隱瞞另一方貸款貸款...

同居期間一方所欠債務,屬於同居雙方共同債務嗎

趙紅燕律師解答 您好,首先,根據最高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11條的規定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 生活而形成的債權 債務,可按共同債權 債務處理。針對您所說的情況,他欠的債若是為你們共同經營生意使用,應認定為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形成的債務...

一方死亡財產如何分配,夫妻雙方一方死亡財產如何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後,夫妻共同財產並不是全部歸另一方所有,而是將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後,剩餘的個人財產部分作為遺產進行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後,先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原則上夫妻雙方一人一半。也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中的一半是歸其配偶所有,剩餘一半作為死亡一方遺產進行分配。如果死亡一方生前留有遺囑的,按照遺囑來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