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上只有老公的名字,它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時間 2023-09-17 15:49:08

1樓:ahwh雲卷雲舒

這要看時間段,還要看房屋是婚前購買辦理產權的還是婚後的。以前,婚姻存續間購買房屋應算夫妻共有。但在房屋產權登記時,大多房屋權利憑證記載的所有權人僅僅為夫妻一方,此人為顯名共有人,房屋所有權證書上沒有登記的另一方為隱名共有人。

2001年修訂的《婚姻法》對夫妻財產歸屬做出新規定,即:「夫妻可以約定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何確定關於財產(這裡專指房屋吧)的約定,各地、市都有不同的辦法和做法來彌補和補充顯名和隱名共有人的產權利益問題。

建設部令168號規定,2008年7月1日起實行的《房屋登記辦法》已調整了登記程式,引入了登記詢問制度。為保護共有房屋隱名人或實名人的權利,登記人員在受理環節詢問申請人登記房屋是否為共有房屋,經申請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如申請登記的房屋為共有,必須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否則,不予登記。

你看看你家房屋是何時購買,如何約定的。再看看你居住的地方**房管部門如何出台政策和辦法來解讀以前的共有房屋所有權屬的。

2樓:網友

要看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婚後是共同所有。

3樓:網友

要看房子是不是結婚後買的。

如果是 就能分。

婚後買房合同上寫的老公名字且所有權為單獨所有,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4樓:小斐學姐

如果如果是在婚後購買的話,那麼這個房產就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要是在婚前購買的話,那麼就屬於一方獨有財產。所以還是要看這個房產的購買時機是什麼樣的,房產證上的名字只是乙個憑證,並不能夠代表所有的東西,購買房子的銀行的流水證明也是乙個很重要的東西。房產在劃分的時候還是有很多分類的,有的是根據購買時間計算的。

如果要是有一方全額的在婚前購買的話,那麼就是屬於他個人的財產,是不會在離婚的時候進行財產分割的。如果要是在婚後購買的房產的話,是由兩個人共同出資購買的,那肯定就是會被分割的。還有的是一方付了首付兩個人共同還貸款的情況,那麼就關於這個貸款的情況就會進行分割。

所以根據不同的情況還是會有不同的分割方法的,現在因為是保護了婚前財產,所以有些人也動起了歪腦筋,他們就是在婚前自己付了首付,然後想要別人跟他一起還貸款,但是實際上這個房產的名字寫的是他而且還是婚前財產,所以別人是分不到的,這個時候你就要注意了,千萬不要跟他一起還貸款,因為這樣你就是屬於給別人的房產買單。有很多這樣的**。

房產還是乙個非常重大的財產,所以一定要注意財產的分割,一定要多給自己留乙個心眼,注意留存法律證據。只有在法庭上更多的證據才能夠保護自己。在離婚的時候也盡量要給自己多爭取一些權利,邀請一些比較專業的律師,讓他們來幫助自己。

這樣自己就能夠獲得更多的財產。而且現在就算是全職太太,他們的勞動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他們在家庭裡付出的這些家務勞動都是可以折算成現金的。

5樓:行樂樂樂行

不屬於,這是因為這個房產證上面寫的是一方的名字,而且所有權也是單獨所擁有的,也不屬於共同財產。

6樓:無能為力大蒜

這種情況下,這個房子就不屬於夫妻兩人共同財產,因為合同上寫的是老公的名字,而且房子的所有權為老公所有。

7樓:今天退休了嗎

不屬於,這個房產證上寫的是你老公的名字,所以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房子是老公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8樓:林佳楠

法律分析: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是否屬於共同財產,分以下兩種情況: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伏物爛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乙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缺漏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不屬於共同財產的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螞殲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法律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房子是老公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9樓:葉昌明

法律分析:婚後共同出資買房,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仍屬於夫妻共同財叢瞎搏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滲祥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神頃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房產證上只有老公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0樓:普法小郭

房產證只有老公名字算共有財產嗎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規定婚後夫妻雙方的財產所得為夫妻共同所得,但是婚前如果買房只寫乙個人的名字的話,那麼房子離婚時就是房產證上的那個人的。

如若夫妻一方可以提供證明,證明房產為一方父母為其全額購買的話,就不算夫妻共同財產,不論結婚與否。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民法典》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財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財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範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民法典中規定的即使雙方在婚後購買的房產只簽訂了一方的名字這種仍然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現在並不會對房產證上面的名字過多的看重,一定程度上面保障了雙方的合法權益,

房產證只有老公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11樓:宇小律

房產證只有乙個人的名字如果屬於法定的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法定的夫妻共同財產的有: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到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智財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沒有明確說明只歸一方所有的;其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房子在老公名下算共同財產嗎

12樓:劉偉長

一、房子在老公名下算共同財產嗎。

如果該套房產的房款用的是個人婚前財產,且全款購買時,該房產屬於個人財產,如果婚後存在還貸雀埋,則屬於共同財產。

1、一般來說,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原則上夫妻雙方均等分割。

2、如果是一方婚前購買房產且登記在一方名下不存在還貸的,則屬於該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

3、如果存在還貸,那麼一方需要對另一方就共同還貸部分和增值部分進行補償。

4、如果該套房產的房款用的是個人婚前財產,且全款購買時,該房產屬於個人財產。

但婚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不屬於共同財產的情況也是存在的。即該套房產的房款用的是個人婚前財產,且全款購買時,該房產屬於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亮舉。

二、婚內房產過戶至對方名下怎樣辦理。

婚內房產過戶至對方名下需要當事人帶齊房屋所有權證(附房屋登記表、房產平面圖兩份)、結婚證、雙方的身份證件等材料到房產登記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敬歲碧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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