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問題

時間 2022-11-16 11:10:29

1樓:匿名使用者

答:你公司的行業已侵害你的權益。

因為:第一,你說已經上班乙個多月了,但依然沒簽合同。這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該法給予單位的寬限期,最多是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的乙個月內簽合同,超出乙個月,就是違法。

第二,單位不能扣乙個月工資,也不能要求勞動者支付什麼押金。這也是違法。

不過,我給你的建議是:雖然現實存在很多用人單位違法,但這也是勞動力供大於求的原因造成的,對他們來說,太多的選擇。

你可以視你自己的條件做出選擇。

如果你條件足夠優秀,離開這種破公司也能很快找到更好的,建議你離開。同時,你離開時也享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權利。諸如要求單位支付雙倍月薪等經濟補償。

如果你能力一般或深圳就業狀態不景氣,建議還是暫時委屈一下,畢竟人要生存,如果沒有足夠的資本,去維權的話,時間成本太高,你也會為不能專注工作,天天為這種破事奔波。

2樓: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一,勞動者入職後單位應當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約定工資、合同期限、試用期等,你說的兩年合同的話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約定工資的80%。

第二,勞動者入職滿乙個月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從滿乙個月的第二天起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2倍工資。直至滿一年為止,一年後預設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勞動者任何財物。

另外,單位同時需要給你購買社保,這也是你的權利。

屬於你的權利你都可以索要,如果單位拒絕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申請仲裁,你要提供的證據就是你在這個單位工作過的證明,比如你的考勤、工資條等。

個人認為,仲裁是可以幫你索要你的權利,但是是乙個漫長的過程,耗時耗力,能協商的還是協商解決好。

3樓:匿名使用者

1、趕快拿錢走人為上策,收集好證據已備仲裁用。

2、兩年合同試用期不超過2個月

3、試用期你可隨時解除合同

4、到現在沒簽合同,應支付雙倍工資很多用人單位視試用人員為廉價勞動力,任意壓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給工資。

5、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這是勞動者在試用期間工資待遇的法定最低標準。

4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存在多種違法行為:

1、你有權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你有權要求公司依法支付被扣留的乙個月的工資,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5樓:花落人不甘

首先恭喜你,我想告訴的是,現在起,就在這個單位繼續幹下去,然後想想請我吃個飯,幹滿一年,申請勞動仲裁,你可以獲得n多「獎勵」,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第82條的雙倍工資。哈哈,就是再發一次工資,11個月的,以你的實際工資為準。補辦社會保險,你剛從學校出來,所以醫療保險對你不重要,呵呵,又佔大便宜了。

順便在來點加班費和賠償金什麼的。呵呵,至少能算出個2萬多來。扣工資是嚴格禁止的,單位不僅要被勞動部門罰款。

你還能獲得150%的「獎勵」。

總的來說,我的建議是你去開瓶酒和女朋友慶祝一下。呵呵呵。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所講的屬實的話,該公司的確是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自你入職之日起乙個月內公司應該與你簽訂相關的合同及協議,否則你可以要求雙倍賠償。

7樓:無心

這樣的公司沒有什麼前途可言.所盡快想辦法拿到工資走人吧.

解決辦法是找人事部就是招聘你進來的那個人.直接問他為什麼到現在還不簽合同,勞動法規定,員工進乙個月內必須簽定合同.合同必須約定崗位,上班時時間,地點.

待遇.試用期.合同期.

各項福利等.

8樓:匿名使用者

1、公司聲稱要籤兩年的合同,現在我已經上了乙個多月的班,什麼程式都沒有

答: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你的情況如果試用期乙個月,合同期一年,試用期兩個月兩個月,合同1-3年,你們公司如果次月未和你訂立勞動合同可以提起仲裁要求雙倍薪水

2、我們的工資也會被先扣乙個月的

答:扣發工資違法,請向當地勞動部門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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