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停車費是否合法,如何查詢停車場是否合法

時間 2022-09-01 14:33:32

1樓:飯糰

根據各個地方的物業管理條例,物業公司有權對小區地面的車位收取管理費,但收取的開支只能用於沖抵物業公司的開支,而且必須將開支公示給業主委員會。

2樓:正正

回答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一會兒哦~

停車場在小區房屋銷售時未按公建面積公攤,停車場的房屋所有權(俗稱產權)應歸開發商所有。開發商有權對業主,此時開發商與業主簽訂的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是合有效的,應受到律保護。2、開發商在銷售小區房屋時已將地下停車場按公建面積分攤給了全體小區業主,從律上講,該停車場的產權應歸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與個別業主簽訂停車場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簽訂的協議也應歸於無效。

如果小區業主需要購買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話,應同小區業主委員會或同經業主委員會授權委託的物業管理簽訂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全體業主有權決定該地下停車場停車位的使用權。3、地下停車場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儘管該面積未分攤給全體業主,但開發商也無權。

物權第五十二條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第九條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人防車位是由防空管理部門代表國家行使所有者權能,該類車位不可以辦理產權證,所有權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

如何查詢停車場是否合法

3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停車場旁有個停車的標誌的就是合法的。 但你認為票是假的,你就可以拿好後去檢驗,是不是假的。

4樓:正正

回答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一會兒哦~

停車場在小區房屋銷售時未按公建面積公攤,停車場的房屋所有權(俗稱產權)應歸開發商所有。開發商有權對業主,此時開發商與業主簽訂的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是合有效的,應受到律保護。2、開發商在銷售小區房屋時已將地下停車場按公建面積分攤給了全體小區業主,從律上講,該停車場的產權應歸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與個別業主簽訂停車場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簽訂的協議也應歸於無效。

如果小區業主需要購買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話,應同小區業主委員會或同經業主委員會授權委託的物業管理簽訂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在這種情況下,只有全體業主有權決定該地下停車場停車位的使用權。3、地下停車場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儘管該面積未分攤給全體業主,但開發商也無權。

物權第五十二條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第九條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人防車位是由防空管理部門代表國家行使所有者權能,該類車位不可以辦理產權證,所有權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

私人在路邊收停車費合法嗎?那條法律法規不允許?能否沒收個人所得財產?

5樓:鈺瀟

個人在路邊停車收費是不合法的,可以報公安交警部門查處,並收繳其違法所得。

根據我國公安部、建設部《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

第八條公共停車場可以收取停車管理費,有條件為社會車輛提供服務的專用停車場,也可以收取停車管理費。在停車場停車者,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鼓勵單位、個人投資興建公共停車場,建設者可按當地人民**有關規定收取停車管理費。

6樓:心懷想念

路邊停車收費合法嗎,你是怎麼處理的

7樓:

我們那就有個這樣的小收費站,是在國道旁邊小路上開的,走國道要10快走他那要2快。後來被**,鏟車過來把小路都給鏟了,後來搞笑的是小路旁邊的那個村子的村民又自發出錢把小路給修好了。

8樓:匿名使用者

絕對違法,單位要在馬路設立收費站要經過當地省人民**批准,個人不能申請.

也就是說這個單位經過**批准後可以在自己的場地收停車費,而個人是不可以的

9樓:

要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有行政部門授權。

10樓:索尼版灬

不合法!他這屬於利用公物來敲詐公明的合法權利!因退還!不燃。起訴他!

11樓:正氣長春

依據《公安部、建設部關於印發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第七條規定:「需要利用街道、公共廣場作為臨時停車場地的,應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部門統一規劃,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統一管理。

第十條 對違反本規定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城市規劃部門予以制止糾正,並視其情節輕重,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警告、罰款、吊銷建築許可證的處罰。」

因此,個人在路邊停車收費是不合法的,如果不聽勸阻,可以報公安交警部門查處,並收繳其違法所得。

12樓:荀睿

停車費上繳財政要透明化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那是公家的地方也不能,沒收個人財產

14樓:tk小偉

肯定不行的啊

國家的錢給你掙去啊?

好歹要給人留個稅啊!

從**查小區收停車費是否合法

15樓:

不用耗神到處去查,你就讓小區出示停車收費許可就可以了,拿不出來就是不合法唄,這還不簡單,只有合法,政、府才發給他許可。

有用記得採納。

16樓:愛勤能補拙

物價部門,收費是要經過當地物價部門核准,並有收費許可證

停車費收取是否合法

1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現在物業管理條例,物業收費是合法的哦,但是這錢物業是不能私自動用的,要用於小區的維修**。

這個各個省都出台了相關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裡面有相關的規定。

裡面規定物業在收取的停車費扣車物業服務企業代辦經營成本後,按30%補貼物業服務費,70%納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根據各個地方的物業管理條例,物業公司有權對小區地面的車位收取管理費,但收取的開支只能用於沖抵物業公司的開支,而且必須將開支公示給業主委員會。

不過收費各個地方都有標準。 如果物業收取**違規,可以向物價部門反映。

物權法 第七十四條 規定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物業公司在設定停車位時一定要首先考慮廣大業主的需求,如果不經過業主們的同意,擅自用公共面積或道路作停車位的話,業主們可以對其起訴。

18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合法 的 那就必須出示相關的檔案來證明自己

19樓:匿名使用者

向有關機關投訴吧,好像城管和交警都管吧

2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批准檔案肯定不合法的啊.不過應該那些人來收就不知道啦。

2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我不交錢給他們,我怕他們對我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特們這樣的就是不合法呢。很不合法。你可以拒絕付錢,

小區物業收取臨時停車費是否合法?有標準嗎?

23樓:

以浙江金華為例。

根據《浙江省定價目錄》規定,小區內的停車收費標準不在**定價範圍內,不實行**定價管理,而是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不需要經過**主管部門審核或備案。所以小區物業收取臨時停車費是合法的。

小區內的停車收費標準需要依照《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要求,由經營者與接受服務者協商解決,通過合同的方式予以確定。前期物業服務期間,由開發商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物業服務公司,雙方在服務協議中明確停車管理方式、收費標準、收費歸屬等問題。

在小區業委會成立後,由小區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投票表決通過,並通過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明確收費主體、收費物件、收費時段、收費標準、收費管理等內容。

24樓:小平民的見解

如果物業根據與業主的協商一致提供了相應服務,就可以收取相關費用。《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所收取的費用。因此,物業可以收取管理小區停車位服務費用。

擴充套件資料 對於物業公司違規收費,業主可以維權。如小區物業未徵得業主同意,擅自收取停車費,屬於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行為。因為,物業收取停車費用,應當是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決定,業主委員會再委託物業代為收取停車費,物業同時可獲取相關服務、維護費用。

在物業管理糾紛案件中,對涉及業主公共利益的,業主委員會可以作為原告提起訴訟。但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及物業管理糾紛,業主委員會能否作為原告提起訴訟,一般存在兩種觀點:一種觀點承認業主委員會的訴訟行為能力,但涉及仲裁或訴訟時,認為應經業主授權,形成委託**關係方可申請仲裁或參加訴訟;另一種觀點則認可業主委員會的獨立訴訟主體地位。

我比較贊同第二種觀點。根據《物權法》第78條規定,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另據《民事訴訟法》第48條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業主委員會不屬於公民或法人範疇,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0條規定,其他組織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又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因此,就業主委員會而言,作為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由業主大會選舉成立,並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備案,依法成立。業主委員會作為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代表全體業主共同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集中的意願和要求,對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事項,業主委員會可以代表全體業主進行處理。

參考資料:**人民**-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參考資料:人民網-物業能否收取小區停車費?

專家:應徵得業主同意

25樓:王利娟律師

回答您好 小區物業收取臨時停車費是合法的

提問根據哪些條款?物權法有相關的規定嗎?

回答您好 根據《物權法》規定,在徵得業主委員會許可的情況下收取臨時停車費是合理的

提問我怎麼查不到哪條款

回答您好 這種情況肯定是合理的 不然早就被取締的提問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物業收取臨時停車費合理嗎?

回答您好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物業收取臨時停車費是合理的提問有相關的條款嗎?

回答您好 如果停車位是物業前期的規劃那麼收停車位是合法的 因為停車位沒有被規劃進公共區域

物業公司如果用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公用設施建設停車位的,是沒有權利收取小區停車費的。因為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更多9條

26樓:王敏律師

物業收取停車費合法嗎?怎樣維護業主的權益呢?

27樓:瀧希榮慎畫

物業針對的是車輛不准進入,而不是業主不准進入,這個要分清楚,園區的公共區域歸全體業主所有,這個收費及停車方案是否經過業委會同意及公示,是否有過相關物價及車輛管理所的審批,是否通過消防的檢查這都是確定車輛進入小區收費是否合法的基礎。一般情況下這些手續辦理並不是很難。80元的車輛停車費也不是很高,這個價錢就是服務費,相當於物業管理費,如果車位是開發商的可能收取的就不是這個**了。

28樓:匿名使用者

合法.標準各不相同.受地域,地理位置,人均收入等各個方面的影響~

小區物業向業主收取停車費是否合法

小區物業可以收取停車費。物業收取的停車費性質是保管費,業主擁有所有權和物業收取保管費並不矛盾。因此,總體而言,物業收取停車費不違法。物業是否有權向業主收取停車費,需要考察停車費的性質。小區停車費的性質有兩種,一種是土地使用費,一種是管理費。兩種費用的收費依據與收費主體是不同的。根據物權法第73條的規...

小區外圍道路物管有權收停車費嗎,小區停車費用不用交?物業有權收停車費嗎?

小區外圍的道路,物業公司沒有權利收取停車費。根據 物權法 第七十三條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 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綜上所述,物業公司對於小區以外的公...

停車收費的問題,物業收取停車費的問題。

一般來說,停車場主要是地上和地下。地下停車場一般不會分攤到業主身上,屬於開發商自留資產,收取停車費合理。地上停車場是業主共有的面積,而非單個業主所有,所以收取費用也是合理的,但這筆費用應該歸業主共有。至於物業費中是沒有含有停車管理的費用的,所以不能與物業費混淆。但無論地上或地下停車,物業公司必須到交...

交通事故的停車費多少錢一天,交通事故停車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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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收停車費舉報電話12358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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