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售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有區別嗎

時間 2022-07-30 08:52:17

1樓:搜狐焦點

1、標的物不同商品房預售合同:標的物為還在建設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預見性。商品房買賣合同:

標的物在法律上呈現出複雜的形態。標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還包括建築物和小區的公用設施、裝置的所有權或使用權。2、合同履行週期不同商品房預售合同:

在商品房預售交易中,從訂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較長的時間。在訂立合同後房屋完工前可能出現很多情況影響房屋的竣工,所以對於預購方存在一定的風險。商品房買賣合同:

一般買賣合同成立後,出賣人即負有交付買賣標的物及轉移所有權的義務。商品房預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預售方和預購方雙方約定,預售方在約定時間內將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權轉移於預購方,預購方向預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並按期接受商品房的書面協議。

2樓:匿名使用者

一、《認購合同》或《房屋認購協議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署預售合同或買賣合同前所簽訂的文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

簡單說來,即是開發商承諾在一定期間內保證不將房屋賣給除認購人以外的第三人,認購人則保證將在此期間內遵循協議約定的條款與開發商就買房事項進行商談。這種認購行為的主要特徵是買賣雙方約定的為將來訂立合同而談判的義務,而並非最終達到簽約。

《認購合同》或《房屋認購協議書》中一般確認認購人打算購買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樓層、房價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間。認購人在購房前作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保證,向開發商支付一定數額的訂金或者定金。

二、《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購房合同》也是確定不動產權利人、辦理《不動產權證》和確定業主人的重要依據。

3樓:匿名使用者

商品房預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預售方和預購方雙方約定,預售方在約定時間內將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權轉移於預購方,預購方向預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並按期接受商品房的書面協議。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說白了就是房子是現房,並且已經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時,簽訂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沒有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只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那麼簽訂的合同是商品房預售合同。

瀋陽震徽房產律師為您解答。

預售合同跟商品房買賣合同有什麼不一樣

4樓:書曉蟲蟲

商品房預售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不同之處:

1、標的物不同

商品房預售合同:標的物為還在建設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預見性。

商品房買賣合同:標的物在法律上呈現出複雜的形態。標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還包括建築物和小區的公用設施、裝置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2、合同履行週期不同

商品房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交易中,從訂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較長的時間。在訂立合同後房屋完工前可能出現很多情況影響房屋的竣工,所以對於預購方存在一定的風險。

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買賣合同成立後,出賣人即負有交付買賣標的物及轉移所有權的義務。

商品房預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預售方和預購方雙方約定,預售方在約定時間內將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權轉移於預購方,預購方向預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並按期接受商品房的書面協議。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出賣人轉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權及相關權利予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為重要的憑證,是確定開發商和消費者權利義務的依據。

5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問題問得好。

簡單地說,**按不同的房屋狀況出台了三種合同示範模板——預售合同、**合同、買賣合同。前兩個對應的是購房人從開發商手裡買一手房所需簽訂的合同。第三種是購房人從已經取得了房產證的個人(這人的房屋取得也是從開發商手裡買的一手房)買二手房簽署的合同。

在房屋建設工程還未竣工、但已經達到了**允許的預售條件時,開發商與購房人簽署的就是預售合同。購房人買的是「期房」——遠期交付的房屋。在這階段,因為房屋的平面建築設計、室內設施配備、交付日期、房屋實際面積、小區平面規劃都是預計的,是不確定。

所以針對這些(例如面積誤差的處理規則),必須在合同裡雙方「約定」下來。交房時,按約定逐一核對,若沒做到按違約條款處置。

後兩種合同因為簽署時沒上述這些問題,但有新的問題要約定——例如若銀行貸款遲於購房人預計的時間下來怎樣算違約責任。所以,在後兩種合同裡,合同條款會比對預售合同相應地做調整。

6樓:十月花非花

簡單地說,**按不同的房屋狀況出台了三種合同示範模板——預售合同、**合同、買賣合同。前兩個對應的是購房人從開發商手裡買一手房所需簽訂的合同。第三種是購房人從已經取得了房產證的個人(這人的房屋取得也是從開發商手裡買的一手房)買二手房簽署的合同。

在房屋建設工程還未竣工、但已經達到了**允許的預售條件時,開發商與購房人簽署的就是預售合同。購房人買的是「期房」——遠期交付的房屋。在這階段,因為房屋的平面建築設計、室內設施配備、交付日期、房屋實際面積、小區平面規劃都是預計的,是不確定。

所以針對這些(例如面積誤差的處理規則),必須在合同裡雙方「約定」下來。交房時,按約定逐一核對,若沒做到按違約條款處置。

後兩種合同因為簽署時沒上述這些問題,但有新的問題要約定——例如若銀行貸款遲於購房人預計的時間下來怎樣算違約責任。所以,在後兩種合同裡,合同條款會比對預售合同相應地做調整。

7樓:搜狐焦點

1、標的物不同

商品房預售合同:標的物為還在建設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預見性。

商品房買賣合同:標的物在法律上呈現出複雜的形態。標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還包括建築物和小區的公用設施、裝置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2、合同履行週期不同

商品房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交易中,從訂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較長的時間。在訂立合同後房屋完工前可能出現很多情況影響房屋的竣工,所以對於預購方存在一定的風險。

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買賣合同成立後,出賣人即負有交付買賣標的物及轉移所有權的義務。

商品房預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預售方和預購方雙方約定,預售方在約定時間內將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權轉移於預購方,預購方向預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並按期接受商品房的書面協議。

8樓:u蝶澈嫣朦

商品房預售合同是**允許開發商在商品房沒有建好的情況下預先與購房者簽定預售合同,這種合同是為了限制物權,即為了防止開放商一房多賣。

9樓:神犬菲倫

預售合同是開發商在取得預售許可證以後和客戶簽訂的臨時購房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房管局專門制的專業制式合同,是商品房備案登記的指定合同

10樓:咕咚咚多喝水

我在桂陽縣城交定金十萬定購一套商品房,建房31層現在建到第三層,售樓部要我們一周內把房款交清並籤購買合同,否則我們違約。他們這樣做合法嗎?

"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商品房預售合同"有什麼區別?

11樓:小輝學長

1、標的物不同

商品房預售合同:標的物為還在建設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預見性。

商品房買賣合同:標的物在法律上呈現出複雜的形態。標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還包括建築物和小區的公用設施、裝置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2、條件不同

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有效條件包括:主體合格、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和形式合法。在這些有效條件中,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和內容合法並沒有特殊之處,可以按照合同法的一般原理加以認定。

但在主體合格和形式合法兩個要件上,商品房預售合同有其特殊性。

商品房交付使用合同需明確商品房的交付時間與程式。通常由出賣人於合同約定日期前通知買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買受人則於交付使用通知送達後按約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

合同應對商品房應當具備的使用交付條件約定,主要為商品房應具備必要的驗收檔案,如建築工程質量驗收、消防驗收、綜合驗收登記備案表等。買受人依照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對商品房進行驗收。

3、適用範圍不同

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登記備案,其登記的標的僅限於商品房預售合同,商品房的現房買賣、二手房買賣、舊房買賣合同都被排除在備案登記的範圍之外;而預告登記適用於所有不動產交易,不僅包括商品房買賣和私房交易,還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償轉讓、房地產開發專案的整體受讓等。

12樓:搜狐焦點

當房子已經是現房,並且已經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時,簽訂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沒有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只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那麼簽訂的合同是商品房預售合同。

13樓:匿名使用者

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即出賣人將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並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售人,買售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為重要的憑證,是確定開發商和消費者權利義務的依據。

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給承購人,由承購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

商品房預售是商品房銷售的方式之一,與商品房現售相比,有以下區別:

1房屋標的在出賣時是不存在的,或者是在建設中尚未竣工;

2預售商品房大多是房產商已確定的地段、樓房、面積及輔助設施而標明每平方公尺的房屋**,購買者只是按房產商所表述的種種條件而在其中選定;

3預售商品房是附期限的行為,承購人預先支付定金或房屋價款;

4在程式上買賣雙方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並予公證。

14樓:匿名使用者

商品房預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預售方和預購方雙方約定,預售方在約定時間內將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權轉移於預購方,預購方向預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並按期接受商品房的書面協議。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說白了就是房子是現房,並且已經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時,簽訂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沒有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只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那麼簽訂的合同是商品房預售合同。

瀋陽震徽房產律師為您解答。

15樓:長沙金龍律師

前者,現房買賣,看得見摸得著的房子,已經建好了,可能有的都已經竣工驗收了;後者,期房買賣,房子還沒建好,有的可能只建了幾層,僅僅達到預售的最低要求。

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性質是什麼, 商品房買賣合同 和 商品房預售合同 有什麼區別?

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性質 一 商品房預售合同不是預約合同 在合同法中,預約合同是當事人約定將來訂立一定合同的合同 本合同是為了履行預約合同而訂立的合同。預約合同與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質和法律效力。預約合同當事人的義務是訂立本合同,所以,當事人一方只能請求對方訂立合同,而不能依預約的本合同內容請求對方履行。...

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內容,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注意什麼?

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應注意的事項。關於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內容,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目前開發商銷售時使用的預售合同多為開發商單方面擬定的專業性較強的格式合同,極易導致出現購買者利益受損的不公平現象。一 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內容房屋預售合同應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 雙方的名稱 國籍 位址,如果是法人組織的,必須...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一 對房地產開發商進行資格審查 因房屋所處位置 小區的規劃 樓盤設計較好等方面的原因,買房者急於買房而導致開發商的房子供不應求,很容易忽視開發商的資質審查,這對買房者存在極大的風險。因此,提醒廣大購房者,在該種情況下,一定要了解一下開發商近幾年的開發專案,認真查閱開發商的銷售許可檔案。二 審慎對待商...

商品房買賣合同顯失公平,該怎樣維權

失公平。根據 民法意見 第72條的規定,顯失公平是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係明顯不符合權利義務對等原則的合同。這是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者利用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了公平 等價有償這一基本民法原則,而使另一方的利益嚴重受損的一種情形。如果合同確實顯失公平,可以依據 合同法 以下條款行使...

商品房買賣合同與房產證有什麼區別

1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1 其中,商品房的認購 訂購 預訂等協議具備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