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時,公司需要給員工辦些什麼手續

時間 2022-01-03 17:40:00

1樓:熊初蝶性兆

員工離職時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一、關於停保。單位尚攜帶《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增減變化表》(一式兩份)、《解除勞動合同報告書》等材料,到單位參保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職工辦理停保手續

第二、解聘備案。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後,應按規定進行網上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備案,並應攜帶《失業人員登記表》、職工檔案、《勞動合同書》、《解除合同報告書》,於15日內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解聘備案手續。

希望對你有幫對!

公司給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2樓:智者總要千慮

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時,公司應該給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另外,屬於員工個人的資料和物品,也應該歸還給個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離職實質上是指員工離職。即當員工對工作不滿意時,他們會盡量逃避和遠離工作,這種現象就叫員工離職。員工離職形式主要有兩種:缺勤和跳槽。

員工離職的極端形式是跳槽。員工對工作的滿意度越低,他們考慮辭職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時付諸實施的可能性也越大。但研究發現,員工不滿意與跳槽意向之間有較高的相關性,而與實際的跳槽行為之間卻只有中等偏下的的先關性。

很多員工的個人因素,如職業經驗、經濟狀況等讓其難以最終做出跳槽的決定。一些研究證明,員工的經濟狀況以及找到乙份可以接受的新工作的可能性是影響員工跳槽的重要因素。

辭職後,公司要給員工辦理什麼手續? 30

3樓:匿名使用者

一、勞動者辭職到期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結清勞動者所有的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和社保轉移手續。

二、《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三、員工辦理離職手續的流程:

1、為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做健康檢查。辦理工作交接。離職員工除工作交接外,應立即停止以用人單位的名義對外從事一切業務。

將該員工經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員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於防止員工倉促離職,出現工作脫節,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2、公司財物、檔案資料及清償債務。員工在公司期間,由公司配發的或者由員工本人掌管的屬於公司的財物,企業應指定專人接收。並將員工在職期間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檔案資料進行清理,如客戶名單、各種圖表圖紙、財務賬本、工作計畫、技術資料等。

3、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公司應清查該員工在職期間是否欠有公司債務,如借款、賠償款、罰款等。退還員工證件及結清工資。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對於公司認為需要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則在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中明確員工的相應義務。

擴充套件資料

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於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4樓:易語言愛好者

離職申請書還有五險以及公積金的手續辦理。

5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員工離職的,公司需辦理的手續:

1、填寫工作交接,收回辦公室文具,清點辦公

離職後公司應該給員工提供哪些材料

6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完整的《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備案及失業保險待遇申報表》;

2、職工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3、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系本人願意中斷就業的,應提供本人的書面辭職申請;單位與員工協商解除的,應提供雙方簽訂確認的解除協議書);

4、保險經辦機構認為應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5.離職後,用人單位應給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並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手續。

6.如果需要支付勞動者補償金的,在辦理離職手續時,用人單位應一併支付。

7.因工作考取的證件,離職後屬於勞動者本人。若沒有原件,可以要求提供影印件,並在影印件上加蓋用人單位印章,批註」經核對,此件與原件無疑「字樣即可。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7樓:找法網

離職後公司應該給員工提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個人因工作考取的證件,離職後依然屬於勞動者本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九條 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

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的義務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第七十八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十三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六條

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條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七條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

8樓:正氣長春

離職後,用人單位應給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並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手續。

如果需要支付勞動者補償金的,在辦理離職手續時,用人單位應一併支付。

因工作考取的證件,離職後屬於勞動者本人。

沒有原件,可以要求提供影印件,並在影印件上加蓋用人單位印章,批註」經核對,此件與原件無疑「字樣即可。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九條 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9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離職報告,就可以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之後,公司應該給員工提供哪些材料?乙個利之後公司應該給予給員工提供相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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