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時,需要公司開具什麼證明,離職的時候,一定要公司開離職證明嗎?

時間 2022-01-17 06:41:46

1樓:大大的

離職後,公司要出具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2樓:亦非網路

勞動者辭職到期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十五日之內為勞動者開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通知書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和社保轉移手續。

《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1996)第15條「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樓:齊力

工作經驗證明,如果公司能夠開具個人工作經驗以及工作能力的證明對於個人尋找下乙份工作是非常有利的呢

領導的介紹信,當然這一般公司都不會多管閒事的,其中如果個人對於公司創造巨大價值的又要另當別論了

4樓:

離職時當然需要公司開具離職證明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因為有了離職證明,說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所以個人離職時必須要公司開具離職證明。

離職時當然需要公司開具離職證明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因為有了離職證明,說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所以個人離職時必須要公司開具離職證明。

離職時當然需要公司開具離職證明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因為有了離職證明,說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所以個人離職時必須要公司開具離職證明。

5樓:南宮十二少

離職時無論是公積金還是社保,都會自動被封存,所以離職時只需要公司開具離職證明即可,因為你入職下家公司時會用到這個。

6樓:匿名使用者

離職後,公司要出具bai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du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zhi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dao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7樓:匿名使用者

離職時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8樓:小o穿著羽絨服

按理說只開具離職證明就行,把這個交給新公司的人力部門,他們都會辦理好一切,只需要你提供正常的資料,做好工作交接就好,但是現實中好多手續什麼的都得自己去辦理,好多事宜都得自己去問,要不後期可能吃什麼都不清楚的虧,什麼保險交接、公積金交接、檔案轉移、工資結算等等吧,都得你自己主動去問去辦理的,不過可能我家這邊不是一線城市,沒啥大企業,所以流程啥的,交接啥的都挺費事的,主要是基本都得自己忙,人力沒啥實際幫你做的,畢竟咱們就是打工的,要是專家或者高管,可能都給你辦的妥妥的吧。

9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離職證明啦。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

10樓:匿名使用者

在公司交社保的話,離職要有:停繳報告單(養老、失業)、解除證明書、失業證、養老手冊,如果可以,再要乙份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社保,就比較簡單,保留乙份離職協議,如果有交接的話,留乙份交接清單。

11樓:吳呀吳呀

離職證明,如果買了五險一金,最好把這些都搞清楚,免得下一家公司入職需要時沒有。

12樓: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13樓: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 檢視全部

14樓:

公司要出具離職證明,這個證明非常重要,它是終止勞動合同的憑證。

15樓:綠植東

離職證明和同意調檔的證明,但是各單位對於這兩份檔案稱呼可能稍微有點差異。

16樓:娛情娛理吧

離職時需要公司開離職證明,證明你跟前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

17樓:匿名使用者

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開證明的,拿好屬於自己的東西,比如社保卡等東西。

18樓:職言說

員工辭職的時候,一定要讓公司開離職證明,如果不開風險很大

19樓:湖北新東方美食

有一些公司是不需要開的。如果你下一家公司需要你就開乙個

20樓:匿名使用者

離職了之後,是需要有離職證明的,這是公司需要出的

21樓:巫馬可心

你好,離職時,公司發離職交表,還寫不寫,辭職信

離職的時候,一定要公司開離職證明嗎?

22樓:職言說

員工辭職的時候,一定要讓公司開離職證明,如果不開風險很大

23樓:法律快車

是的。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24樓:職場導師張小公尺

回答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在企業任職結束,不管是離職還是辭退,都是可以開離職證明的。

哪怕是離職四五年,只要企業還能查詢到您任職的資訊就可以開。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

提問那我離職證明丟了十年了,不給開,我是不是就不用離職證明了呢別人問我要那怎麼辦?我是說丟了,還是沒上過班回答離職證明就是證明您沒有其他的勞動關係,企業要這個也是為了不給自己找麻煩。

您就說沒有,企業也會讓您寫乙個證您

並不是什麼特別重要的

提問哦知道了

回答更多8條

25樓:lml逍遙

要,據我所知,如果你離職後到了別的城市,需要提取公積金之類的,是需要公司開的離職證明的。

26樓:匿名使用者

對,正規的單位都有開的,要進個人檔案的,離職證明到時候和你領取失業金等事情有必然關係。除非你是私人小小的公司,連老闆自己都不知道要做什麼的那種,那肯定也就沒有了。

27樓:手機使用者

如果你領到全部工資了,那就不要也行。

28樓:神坑的老滅霸

如果在大城市的話,最好讓他給你開乙份

離職後公司應該給員工提供哪些材料

29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完整的《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備案及失業保險待遇申報表》;

2、職工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3、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系本人願意中斷就業的,應提供本人的書面辭職申請;單位與員工協商解除的,應提供雙方簽訂確認的解除協議書);

4、保險經辦機構認為應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5.離職後,用人單位應給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並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手續。

6.如果需要支付勞動者補償金的,在辦理離職手續時,用人單位應一併支付。

7.因工作考取的證件,離職後屬於勞動者本人。若沒有原件,可以要求提供影印件,並在影印件上加蓋用人單位印章,批註」經核對,此件與原件無疑「字樣即可。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30樓:找法網

離職後公司應該給員工提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個人因工作考取的證件,離職後依然屬於勞動者本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九條 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

國家採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移接續制度。

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的義務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第七十八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十三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六條

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體等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條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七條對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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