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傷後合同到期了公司應該怎麼處理

時間 2022-01-12 20:41:09

1樓:玉竹水瓶座

根據傷殘鑑定等級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

員工工傷期間合同到期,公司不予續簽,請問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2樓:凋零的楓葉

等到合同到期,按工傷標準陪就可以。

3樓:戚廣利

1、員工因公負傷,應當認定工傷,傷情嚴重,應當評殘,讓員工享受傷殘待遇。

2、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予續簽,應當給予經濟補償,按照工作年限補償,如果是工作一年應當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3、如果評為十級工傷,應當一次性補償7個月的工資,並且不續簽勞動合同,還要根據當地標準進行經濟補償。

4樓:嫕歆

回答勞動合同到期,勞動合同終止,在沒有法律規定的必須續簽的特定情形下,是否續簽,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權利。

因此,員工無過錯的前提下,公司有權不續簽合同,但是應當按照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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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是需要支付賠償金。至於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後可以要求賠償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和一次性醫療補助。

6樓:執筆畫卿顏

1到4級 屬於退出工作崗位,社保按月發傷殘津貼。等同於退休了5到6級 單位不能解除和終止,勞動者可以提出解除和終止7到10級 單位不能解除,合同到期可以終止無級別可以解除和終止

7樓:

若第二次合同到期前或到期時,公司明確不續簽勞動合同而是確定勞動合同期滿時終止合同的,該公司應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向該員工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第二次勞動合同期滿後,雙方未續簽合同但該員工繼續在該公司工作,之後該公司又無正當 理由決定辭退該員工的,該員工可以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若該員工同意終止勞動合同或者雙方確實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該公司應當依法向該員工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金標準的兩倍)。

8樓:皆有可能

1.具體要看工傷認定後的傷殘等級鑑定,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2.單位不續簽合同沒有違反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因為合同到期就自然終止履行了。但要看傷殘鑑定的結果,根據不同等級,有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有用人單位支付工傷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3.要做傷殘等級鑑定,按一至四級、五至六級、七至十級3種劃分,各有不同的待遇。

9樓:美眉漂亮

不合法,工傷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辭退

工傷員工勞動合同到期怎麼處理

10樓:北京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屆滿時,職工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期間的,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將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期滿為止。

但經鑑定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工傷之後合同到期怎麼處理

11樓:北京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屆滿時,職工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期間的,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將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期滿為止。

但經鑑定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12樓:匿名使用者

在工傷鑑定結果沒有出來之前,企業不得終止合同,即使合同期滿,企業也應續約合同期限,續約到鑑定結果出來。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員工工傷期間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13樓:北京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屆滿時,職工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期間的,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將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期滿為止。

但經鑑定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14樓:王元頁

如果工傷喪失勞動能力,合同有延續,不屬於這種情況,單位可以不續簽,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工傷期間勞動合同到期一般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

16樓:馬會鋒無悔

最普遍的介紹:合同問題特點是什麼: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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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含義:工傷期間合同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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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期間,勞動合同到期如何處理

17樓:呂春輝律師

你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第45條的有關規定,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工傷鑑定結束後,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35、36、37條的規定執行,具體為:1、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2、五級、六級傷殘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或者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3、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18樓:匿名使用者

在工傷鑑定結果沒有出來之前,企業不得終止合同,即使合同期滿,企業也應續約合同期限,續約到鑑定結果出來。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19樓:成都倪律師

根據鑑定結果確定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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