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補償標準,員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賠償標準是多少?

時間 2022-01-03 01:29:22

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如不續簽,按規定需要給員工支付經濟補償;具體的補償標準為:按照員工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按照乙個月的工資標準支付給員工;工作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則按乙個月工作標準支付,工作不滿6個月的,則按照半個月的工作標準支付員工經濟補償。

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員工不願意續簽,則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可分為兩種:

1、用人單位未來降低員工所在崗位的勞動條件的,導致員工不願意續簽,則用人單位需作經濟補償;

2、如果是用人單位繼續維持原崗位的勞動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員工不願意續簽,則無需作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3樓:

企業不續簽合同補償標準:

按照員工在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員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賠償標準是多少?

4樓:梁律師說法

2018勞動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員工可以拿到多少賠償金?社會,法律,法制,用人單位,企業,員工,辭職,勞動合同,開除。

5樓:法律快車

經濟補償金計算的月工資標準應當按照勞動者應得的工資而並非以勞動者實際所得工資進行計算。經濟補償金應當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其中不滿六個月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對於經濟補償金計算的月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當然,月工資是以勞動者應發工資為標準計算的並非以勞動者實際所得月工資為標準進行計算的。其中,月工資包括計件工資或者計時工資。

依據在於《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可見,本案中用人單位以勞動者實際所得月工資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嚴重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經濟補償如何計算?

經濟補償一般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資標準來計算具體金額。公式為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工作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標準支付。

三、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該如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可以通過仲裁、訴訟等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在工作中發現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用人單位侵害時,可以通過以下幾種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其一,勞動爭議發生後,勞動者可首先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解決。

其二,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要求查處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其三,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調解或者仲裁,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6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7樓:丶久愛不膩灬

1、公司不續簽,需補償員工

(1)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願意續簽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其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的第46條: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條第1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本法第44條第1項」是指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

(2)若合同期滿後,本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公司不續簽,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其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8樓:不服誰就服你

《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

從上述條文來看,除非在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以原條件或更好的條件要求與員工續約但員工不續約,

其他情況下公司都應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的金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工作四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如何賠償?

9樓: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四年的工齡支付你四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基數按照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勞動者本人的月平均應發工資計算。

10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視為公司主動解除勞動關係,補償按照每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

11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需要賠償,得分兩種情況來看: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12樓:顏先生

只要是有效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是合理合法的狠定沒有賠償。可以詢問一下主管公司還有什麼補貼。合同就如買賣合同利害是相同。

13樓:長空井空

沒有賠償。。

不續簽,就是履行完畢,當然不用賠償。

14樓:廣州律師劉振海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約時,需要根據具體情形根據勞動者的工資進行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又稱勞動契約、勞動協議。勞動合同是調整勞動關係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基本前提,在勞動法中佔據核心的地位。

以合同期限為標準,勞動合同可分為三類: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勞動合同的有效時間,是雙方當事人所訂立的勞動合同起始和終止的時間,也是勞動關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時間。

勞動合同的具體分類如下: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又稱定期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時,是否續訂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用人單位。

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用人單位而言,可獲取用工靈活性和降低用工成本,但勞動者的職業穩定感較差;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又稱不定期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5樓:

合同到期不續簽能補償員工嗎?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補償嗎

16樓:眉間雪

經濟補償的金額取決於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補償。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計算。

若員工的月工資太高,即高於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經濟補償金只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並且計算的最高年限不超過12年。

其法律依據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條第1項(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有補償嗎

有的哦。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個員工續簽,應該怎麼補償?失業金能領嗎

1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果你和該單位以前只簽過一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要續簽,也必須是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簽訂的 2.如果你已經和該單位連續訂立了兩次固定期限合同,而且沒有勞動合同法第39和40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 39條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

合同到期不續簽離職有補償金麼,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是否要付補償金?

金果 合同到期不續簽,離職有補償金的。如果不給可以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要,如果還不支付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話只有用人單位給予補償的可能,勞動者不需要補償經濟損失。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

我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我可以要補償嗎

1 在合同期滿後不續簽,用人單位不續簽,終止勞動關係,勞動者都能拿到經濟補償。2 這項新的補償的計算開始時間為2008年1月1日,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計算,每工作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6個月的按照半個月工資計算。1 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者自願不繼籤勞動合同的,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