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中的工傷責任如何認定?派遣公司和用人單位如何承擔責任

時間 2022-01-07 17:29:07

1樓:青燈俗事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補償辦法。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十條 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用工單位應當協助工傷認定的調查核實工作。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補償辦法。

被派遣勞動者在申請進行職業病診斷、鑑定時,用工單位應當負責處理職業病診斷、鑑定事宜,並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鑑定所需的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危害接觸史、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等資料,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提供被派遣勞動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擴充套件資料:《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七條 勞務派遣協議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派遣的工作崗位名稱和崗位性質;

(二)工作地點;

(三)派遣人員數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確定的勞動報酬數額和支付方式;

(五)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事項;

(七)被派遣勞動者工傷、生育或者患病期間的相關待遇;

(八)勞動安全衛生以及培訓事項;

(九)經濟補償等費用;

(十)勞務派遣協議期限;

(十一)勞務派遣服務費的支付方式和標準;

(十二)違反勞務派遣協議的責任;

(十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納入勞務派遣協議的其他事項。

2樓:

1、符合工傷條件派遣公司應當為傷者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拒絕,個人可以申請,期限為一年;

2、帶傷者傷情穩定,如有殘疾,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傷殘等級;

3、如單位為傷者上了保險,傷者依法享受《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

5、如單位未買社保,比照《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6、如派遣單位無力賠償,可以追加用工單位賠償。

3樓:山野柴胡

看《工傷認定書》上的事故單位。

4樓:釣魚佬老頭

1、先認真檢視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協議中對工傷責任的劃分情況及其約定,有約定的就按約定確認雙方各負有什麼責任和義務。

2、約定不清楚或者沒有約定,則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劃分責任:

第一,如果沒有為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上述協議中又沒有約定要為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則用工單位負主要責任,派遣單位負連帶責任。

第二,如果辦理了工傷保險,則由工傷保險機構負責賠償,用工單位承擔相應的責任。

3、如果協議中有約定,派遣單位沒有辦理,則由賠錢單位負主要責任,用工單位承擔條例中規定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相應責任。

在勞務派遣中,員工出現工傷,用人單位與被僱傭單位的責任是怎樣劃分的

勞務派遣出現工傷派遣方和用工單位誰負責

5樓:匿名使用者

參考[案例]——〈勞務工發生工傷,該如何索賠〉

2005年12月,小孫通過一家勞務派遣公司以「勞務工」的形式進入某外資企業工作,小孫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雙方約定了工資報酬以及加班工資的標準。嗣後,小孫經培訓後在企業從事沖床加工。2006年4月,小孫在工作中,由於機械故障原因導致受傷致殘,經鑑定為傷殘八級,後因工傷待遇享受問題與實際用人單位發生了糾紛。

實際用人單位認為:小孫是勞務公司派遣的員工,與公司沒有建立勞動關係,因此發生的工傷後果應由派遣公司承擔;而派遣公司則認為:當初與小孫簽訂的勞務合同是雙方自願的,因此沒有為小孫繳納工傷保險,現在小孫發生了工傷,公司只能適當進行補償。

小孫到底應該怎麼辦呢?

[點評]

本案解決的關鍵在於小孫的勞動關係相對應的主體問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勞動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時必須提供支援其請求的相應證據。只有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並且造成勞動者受傷的事故確屬工傷事故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才會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本案中,小孫通過勞務派遣進入企業工作,同時與派遣公司簽訂了勞務合同。其實這是個別勞務派遣公司在勞動用工方面的違規行為,使小孫與企業間從表面來看似乎沒有建立勞動關係。但是,從本案的實際情況來看,小孫通過了企業上崗前的培訓,並且是由於機械故障的原因,造成了工傷致殘的後果。

雖然小孫在形式上與企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但是在事實上,由於小孫提供了企業發放的工資條、考勤卡等相應證據,證明了雙方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針對企業否認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和勞務中介的態度,小孫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請:1、確認與企業間存在勞動關係;2、要求進行工傷認定和傷殘鑑定;3、依法享受工傷待遇。只有這樣,小孫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維護。

(江蘇工人報20091222)

6樓:

廣東胡律師:

勞動合同上面要是沒有約定用工單位有承擔責任的話,那就由派遣方。

勞務派遣公司一般會防著用人單位,肯定是要給你們簽訂乙個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的合同,本身工傷是要由用人單位來賠償的,而你們找了勞務派遣公司就把責任轉移了,你認為勞務派遣公司會把責任全部給承接過來嗎。

那你可以選擇與員工只簽勞動合同,然後給他買社保,由社保賠,你要走勞務派遣鑽法律空子,很難說清。

7樓:

先看合同約定

沒有約定的承擔連責任ze

勞務派遣工出了工傷找誰負責?

8樓:

勞務派遣工出了工傷一般由勞務派遣單位負責。

根據《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第十條 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用工單位應當協助工傷認定的調查核實工作。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補償辦法。

9樓:付載宋

勞務派遣是近幾年出現的一種新的用工方式。被派遣的勞動者雖然在用工單位工作,但卻和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屬於派遣公司的人。如果在工作期間出現了工傷事故,到底該找用工單位還是派遣單位?

讀者楊先生最近就碰到了這個難題。 讀者楊先生最近給本報「老徐茶館」欄目打來**稱,他在一家機械加工企業工作。今年年初,在生產過程中遭遇事故,手臂骨折,隨後被單位送往醫院**。

住院將近乙個月,花費近萬元,出院後,楊先生找到工作單位,申請工傷,但工作單位卻告訴他,楊先生根本就不是他們單位的人,而是一家勞務派遣公司的人。楊先生這才明白,他當初簽合同時,用人單位不是他現在所在的這家機械加工公司,而是一家勞務派遣公司。 後來,楊先生就找到了和他簽訂勞動合同的那家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公司承認楊先生是與他們籤的合同,但卻說派遣公司沒有工傷保險,出了工傷事故應該由用工單位負責。

就這樣,楊先生被這兩家單位推來推去,至今也不知道該如何申請工傷,更別說工傷賠償了。 就此,山東舜元律師事務所莊文飛律師認為,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

由此可以理解為,勞務派遣實際上涉及三方主體,即勞務派遣單位、被派遣勞動者、用工單位。被派遣的勞動者實際上是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再由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工與勞務派遣單位存在的是勞動關係,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又存在著合同關係。 莊文飛稱,因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繳納工傷保險的義務應是勞務派遣單位,而非用工單位。

楊先生在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內出現事故受到傷害,應該可以認定為工傷。如勞務派遣單位依法已為其繳納了工傷保險,那麼,楊先生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應從國家工傷保險**中支付。

10樓:六和尚

由勞務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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