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續簽的流程是什麼,續簽勞動合同的流程是怎樣的

時間 2021-12-30 06:24:23

1樓:華律網

1、雙方協商一致續訂勞動合同;2、勞動合同期滿,存在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勞動者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的;(2)自建立勞動關係起已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3)用人單位初次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

2樓:改密死

?勞動合同履行期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遵循嚴格的續簽程式,否則可能導致用人單位應當續簽而未續簽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係。首先,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進行綜合評估後再決定該勞動合同是否續簽以及按照什麼勞動條件進行續簽。

用人單位在評估時應考慮如下因素,比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年限可能即將滿十年的;用人單位已經與勞動者連續兩次簽訂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通過對上述這些因素的充分考慮後,如果用人單位決定不再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的,則用人單位應依據勞動者自新的《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後在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支付相應的補償金。但是,如果用人單位保持或提高勞動條件而勞動者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則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其次,用人單位以書面方式徵求勞動者意見和勞動者以書面方式對是否續簽勞動合同進行意思表示都十分重要。因此,在勞動合同續簽前必須徵求勞動者的意願,如果勞動者在單位提高勞動條件後仍不願意續簽,甚至是勞動者本意就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就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這樣對於不想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來說,就可以通過徵求勞動者意見的方式將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變成勞動者的單方意思表示。

最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原勞動合同屆滿前完成勞動合同的續簽。

續簽勞動合同的流程是怎樣的

3樓:華律網

1、雙方協商一致續訂勞動合同;2、勞動合同期滿,存在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勞動者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的;(2)自建立勞動關係起已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3)用人單位初次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

4樓:匿名使用者

僅供參考:

勞動合同續簽指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均有繼續保持勞動關係的意願;

經過協商一致,延續的法律行為。

1、勞動合同續簽提前30天通知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其它的法定、約定終止條件出現,任何一方要求續簽勞動合同;

應該提前30天向對方發出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

並及時與對方協商,依法續簽勞動合同。

2、7日內給出書面答覆

一方接到另一方的通知,應該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答覆。

3、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續簽勞動合同,如原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有比較大的改變,雙方應重新協商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的條款變動不大

如原勞動合同的條款變動不大,雙方可以簽訂延續勞動合同協議書並明確勞動合同延續的期限以及其它需重新確定的合同條款。

5、公司與勞動者雙方協商一致

續簽勞動合同的,應該在原勞動合同期滿後的1個月內辦理續簽手續。

6、公司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的情況

公司發出續簽勞動合同意向,並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二、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書

公司與___員工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將於___年___月___日屆滿,

公司決定繼續與__員工續簽勞動合同,

如同意續簽合同,請於__月___日___時辦理續簽勞動合同手續。

如不同意續簽合同,請於___月____日前以書面方式答覆公司。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續簽勞動合同流程

5樓:琥珀梅憶

勞動合同期限在即將屆滿之前,單位可以選擇是否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當然此時勞動者也是可以作出選擇的。要是雙方達成一致續簽勞動合同的話,這個具體的續簽流程是怎樣的?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勞動合同到期續簽流程是怎樣的

勞動合同期滿後自然終止,勞動者應停止工作,用人單位將停發與勞動者有關的薪酬福利待遇。

雙方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之前完善續簽手續,有其他合理的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完善續簽手續的可以推遲,但至推遲不得超過合同期滿後的n日(由用人單位確定)。

勞動者的損害賠償責任。勞動者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及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應支付的賠償金額,用人單位可從勞動者每月工資中扣除,扣除的金額不得超過勞動者每月工資額的20%,且保證勞動者每月工資餘額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情況)後,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勞動者應按照約定及用人單位相關規章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在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起的n日內(天數由用人單位確定且小於15日),按用人單位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檔案、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造冊移交用人單位指定人員並簽名確認、雙方還需要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會簽單》。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辦理完上述手續後,為勞動者開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並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和工資結算、經濟補償金支付等。

二、勞動合同終止續簽要注意什麼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的;

6、勞動者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合意選擇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欲續簽勞動合同的,可以於勞動合同期滿前的n日向勞動者發出《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書》(提前天數由用人單位確定),勞動者應於收到該通知書的n日內(由用人單位確定)填寫續簽意見並交至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門,逾期未交者,視為拒絕續簽勞動合同。

關於續簽勞動合同流程的內容,律師365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但願能夠為您提供一些幫助。在勞動合同終止續簽的時候,當事人也要注意一些問題,具體的內容小編也在上文中進行了闡述。更多這方面的內容,你可以到律師365**進行具體了解。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司續簽勞動合同的可以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當中約定的工資待遇。降低工資待遇的,勞動者可以不再續簽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續簽勞動合同的流程

勞動合同到期如何進行續簽合同

7樓:華律網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其他的法定、約定終止條件出現,任何一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向對方發出《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及時與對方進行協商,依法續訂勞動合同;2、續訂勞動合同,如原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已有較大改變,雙方應重新協商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如原勞動合同的條款變動不大,雙方可以簽訂《延續勞動合同協議書》,並明確勞動合同延續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確定的合同條款;3、續訂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應將雙方重新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延續勞動合同協議書》(附原勞動合同)一式兩份,送有管轄權的勞動鑑證機構進行鑑證,並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延續手續。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合同到期的,用人單位最遲應在勞動合同到期後的乙個月內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如果超過乙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9樓:韓飛律師

按原勞動合同續簽或提高待遇,都可以!

10樓:

可以和公司協商續簽。

11樓:

通常流程:

1.公司在該員工的勞動合同到期前提前乙個月向該員工發出續簽勞動合同意願徵詢書,說明公司願意維持或者提高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續簽合同,徵詢該員工是否願意續簽。員工選擇並簽字後由公司收回徵詢單。

2.如果該員工願意續簽合同,那麼在勞動合同到期前幾天或者到期當天與該員工重新簽訂乙份新的勞動合同。要注意如果該員工從2008.

1.1起已經連續兩次簽訂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或者該員工在本公司已經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在此次簽訂時,公司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非員工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如何續訂?

12樓:華律網

勞動合同的續訂是指勞動合同期滿後,當事人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繼續簽訂與原勞動合同內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到期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是終止勞動合同還是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用人單位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的手續,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就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後,用人單位是無權隨時終止勞動合同的。

13樓:愛的風信子

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字或蓋章,也可以重新籤乙份,並填寫續簽合同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到期續訂的流程如下:

1、一般在合同到期前乙個月左右,用人單位應書面了解勞動者的意向。

2、對有續訂合同意向的員工,用人單位應及時確定是否與其續訂的意向。

3、雙方當事人協商要約和承諾,實際是對原合同條款審核後確定繼續實施還是變更部分內容。

4、協商一致後,雙方簽字或蓋章。實際操作中可以重新籤乙份,也可以填寫續簽合同單(該續簽單一般附在勞動合同後面)。

合同到期,員工本人不予續簽。那麼員工和單位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解除。

辦理流程如下:

1、單位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員工合同到期,確定員工是否續簽合同。

2、確定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單位需要重新招人,安排員工工作上交接。

3、合同到期時,通知員工辦理離職手續,結清工資。

勞動合同的續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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