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合同續簽的通知,如何正確操作勞動合同續簽通知

時間 2022-03-25 09:08:38

1樓:笑談古和今

各部門:

我公司部分員工勞動合同即將到期,為確保合同續簽工作順利進行,現將勞動合同到期人員名單附後,請所列人員所在單位根據本部門工作情況,確定公司是否與其續簽勞動合同。凡應續簽勞動合同者需部門長簽字確認並在*月*日前報人力資源部。

特此通知年月日

2樓:張珂律師

勞動合同到期後繼續工作需要續簽合同,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沒有續簽,勞動者還在繼續工作,按照規定要求,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

法律分析一般勞動合同到期以後,用人單位在乙個月之內續簽勞動合同是有效的,如果超過乙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的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合同到期續簽的,無需提前通知。到期後乙個月內續簽都是可以的。

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並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繼續在該用人單位工作,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七日內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勞動者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其實在勞動合同將要到期的時候就應該及時的續簽新的勞動合同,這樣才不影響雙方的正常工作,而在勞動合同到期乙個月後再續簽勞動合同的也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有存在違約行為的,那麼另一方可以單方面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樓:公共基礎報考者

前言可以引用勞動法合同法的相關語言進行組織下,比較有力度。例如我公司依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等等吧!簡單的組織下語言應該沒有問題!我有思路,可惜文筆不太好。呵呵

4樓:小艾的小寶

參照一下你們以前辦理此事的員工用的文書,不就得了。

如何正確操作勞動合同續簽通知

5樓:鈺瀟

正確操作勞動合同續簽通知的方法是:

一、在公司員工入職近乙個月的時候(超過乙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及時對員工作出初步的評估,看看是否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如果不符合就走辭退的程式,如果符合就走簽約的程式。

二、對於初步認可的員工,在入職乙個月即將到期時及時通知該員工的部門負責人,讓其通知該員工到人事部簽訂勞動合同。

三、由人事部對該員工出具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要求其簽收,注意要一式兩份,乙份給對方,乙份公司留底,這一步是必須的,千萬不要認為是多餘的。如果勞動者不願簽訂,那麼一般來說單位要辭退,並且辭退是合法的。

四、勞動者簽好通知書後當場簽訂勞動合同,至少一式兩份,乙份給對方。

6樓:

可以最大限度規避風險,比較保險可行的做法是:

1.在公司員工入職近乙個月的時候(超過乙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及時對員工作出初步的評估,看看是否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如果不符合就走辭退的程式,如果符合就走簽約的程式。

2.對於初步認可的員工,在入職乙個月即將到期時及時通知該員工的部門負責人,讓其通知該員工到人事部簽訂勞動合同。

3.由人事部對該員工出具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要求其簽收,注意要一式兩份,乙份給對方,乙份公司留底,這一步是必須的,千萬不要認為是多餘的。如果勞動者不願簽訂,那麼一般來說單位要辭退,那麼單位以什麼合法理由呢?

亂扣帽子是違法,說不願簽訂你口說無憑,萬一對方說你沒有通知呢?所以不要怕麻煩,其實也是舉手之勞。

4.勞動者簽好通知書後當場簽訂勞動合同,至少一式兩份,乙份給對方。

如果試用期是乙個月的,那麼可以考慮同時辦理合格轉正或不合格辭退。如果試用期超過乙個月,那麼在試用期結束之際辦理是否轉正。千萬不要等到乙個月以上的試用期到期了才去簽訂勞動合同。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過程是太繁瑣了,還不如直接讓他把合同簽了。這樣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8樓:聲運鵬

這個兩種做法都是可以的,看你們單位那種操作比較方便了。

9樓:

掌握乙個原則:不要晚於乙個月!

10樓:濟南陳峰律師

公告/通知單簽字/郵箱回執等都可以。

關於勞動合同續簽事宜 10

11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到期不續簽不需要提前通知,但如果是用人單位不續簽,則需要按工資年限支付補償金。

12樓:歲心塵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支付三倍工資

人力資源部怎麼發續簽勞動合同的通知?

13樓:石老師的課件

續簽勞動合同的通知:

單位與你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單位決定繼續與你續訂勞動合同,如同意續訂合同,請於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時到____(部門)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如不同意續訂合同,請於____月____日前以書面方式答覆單位。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籤 收 回 執 本人已收到單位(______)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發出的《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14樓:匿名使用者

1、一定要提前乙個月發出通知,在發出通知之前,要徵求用人部門領導、人力資源部領導、公司領導的意見。然後才能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否則直接發出不再續約的通知。

2、續簽勞動合同不需要工作總結。

3、續簽或者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文字請參考一樓的文字。不續簽的話,只需要稍加修改即可。

15樓:高考指導鴨梨老師

人力資源部發續簽勞動合同的通知參考以下步驟:

1、人力資源部一般在員工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乙個月前向勞動者發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要求其簽收,一式兩份,公司留底。

2、如果沒有及時傳送續簽勞動合同的通知,超過乙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3、如果雙方同意續簽勞動合同,在發過續簽勞動通知後,最好盡快簽訂新的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給勞動者乙份,公司留乙份。

16樓:鵬

給你乙個續簽勞動合同的文字參考一下吧。

17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乙個月將書面續簽通知單交員工本人並做好簽收確認(在發出通知之前,要先徵求用人部門領導、人力資源部領導、公司領導的意見確認公司方面同意續簽後才能將通知書和勞動合同發給員工;否則直接發出不再續約的通知)

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要與員工續簽合同應該怎樣寫續

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書怎麼寫

18樓:博博

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

單位(本人)與你(單位)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單位(本人)決定繼續與你(單位)續訂勞動合同,如同意續訂合同,請於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時到____(部門)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如不同意續訂合同,請於____月____日前以書面方式答覆單位(本人)。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籤 收 回 執

本人(單位)已收到單位(職工______)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發出的《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續簽勞動合同的回執要在合同到期前乙個月內拿到。

1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到網上搜搜,沒什麼的啦

勞動合同續簽通知函應該怎麼寫

20樓:ofweek人才網

公司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那麼不是寫函,是寫關於續簽(終止)勞動合同通知,寫明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續簽合同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模板,

勞動合同的續簽規定有哪些

21樓:華律網

1、雙方協商一致續訂勞動合同;2、勞動合同期滿,存在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勞動者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的;(2)自建立勞動關係起已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3)用人單位初次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

22樓:憂鬱之鷹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於勞動者補償。

2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二條,勞動合同期滿,存在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關於勞動合同自己不續簽的問題,關於勞動合同到期,個人不想續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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