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事會的權利 5,監事會的職權包括哪些

時間 2022-12-10 05:05:48

1樓:狂葉孤枋

監事會的職責是什麼?

(一)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畫;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十三)審議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大會,並向大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畫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發行債券或其他**及上市方案;

(七)擬訂公司重大收購、回購本公司**或者合併、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董事會秘書;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階管理人員,並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十)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公司資訊披露事項;

(十二)公司章程規定或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大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章程規定或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2樓:永世回眸

下面是修訂的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

第五十三條 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第五十四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本法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監事會。

監事會的職權包括哪些

3樓:註冊會計師

監事會的主要職權是: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等。

4樓:七情保溫杯

監事會(或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列席董事會會議,對所以議事項提出質詢和建議;

(八)發現公司經營情況;

(九)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5樓:匿名使用者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列席董事會會議,對所以議事項提出質詢和建議。

8、發現公司經營情況。

9、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監事會的職權是( )

6樓:七情保溫杯

監事會(或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列席董事會會議,對所以議事項提出質詢和建議;

(八)發現公司經營情況;

(九)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7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四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8樓:網友

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監事)的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8)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調查費用由公司承擔)。

9樓:網友

監事會是由全體監事組成的、對公司業務活動及會計事務等進行監督的機構。

監事會依法行使以下職權:

1. 查公司財務,可在必要時以公司名義另行委託會計師事務所獨立審查公司財務;

2. 對公司董事、總裁、副總裁、財務總監和董事會秘書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 當公司董事、總裁、副總裁、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前述人員予以糾正;

4. 核對董事會擬提交股東大會的財務報告、營業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等財務資料,發現疑問的可以公司名義委託註冊會計師、執業審計師幫助複審;

5. 可對公司聘用會計師事務所發表建議;

6. 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也可以在股東年會上提出臨時提案;

7. 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8. 代表公司與董事交涉或對董事起訴。

監事的權利與義務有哪些

10樓:網友

根據現行有效的《公司法》,監事或者監事會的職責如下: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以上第(六)款中所提及的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是指:在董事或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針對董事或高階管理人員的訴訟。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監事會的職權範圍

11樓:冥界烟花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三)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四)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七)列席董事會會議,對所以議事項提出質詢和建議;

(八)調查公司異常經營情況。

監事會1、檢查公司的財務;

2、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為了保證公司正常有序有規則地進行經營,保證公司決策正確和領導層正確執行公務,防止濫用職權,危及公司、股東及第三人的利益,各國都規定在公司中設立監察人或監事會。監事會是股東大會領導下的公司的常設監察機構,執行監督職能。監事會與董事會(board of directors)並立,獨立地行使對董事會、總經理、高階職員及整個公司管理的監督權。

為保證監事會和監事的獨立性,監事不得兼任董事和經理。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全面的監督,包括調查和審查公司的業務狀況,檢查各種財務情況,並向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提供報告,對公司各級幹部的行為實行監督,並對領導幹部的任免提出建議,對公司的計畫、決策及其實施進行監督等。

監事會的具體職責包含有哪些,監事會的職權包括哪些

監事會是由股東 大 會選舉的監事以及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的監事組成的,對公司的法律教育網業務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的法定必設和常設機構。監事會,也稱公司監察委員會,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備監督機關,是在股東大會領導下,與董事會並列設定,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行政管理系統行使監督的內部組織。一 檢查公司財務 二 當董...

監事會與董事會的關係,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區別和聯絡?

結合股東大會 經理班子說明其關係。懂事會和監事會都是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成員組成的,成員不能同時在兩個機構任職。懂事會是決策 管理部門,主要是在股東大會必會期間履行股東大會的職責,進行日常事務的決策,對經理班子進行管理和監督,對股東大會負責,而不對監事會負責,僅僅受董事會監督。監事會主要職責是監督董...

簡述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基本職能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共同組成的。董事會代表股東的利益,對最高層管理人員決策的爭論做出裁決.董事會由股東大會選出的董事組成。董事一般由本公司的股東擔任,也有的國家允許有管理專長的專家擔任董事,以有利於提高管理水平。股東大會對董事有撤換和罷免權。監事會由全體監事組成的 對公司業務活動及會計事務等進行監督的機...

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什麼級別

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由 派出,對 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派出監事會的企業名單,由國有企業監事會管理機構提出建議,報 決定,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為副部級。監事會由主席一人 監事若干人組成。監事會成員不少於3人。監事分為專職監事和兼職監事 從有關部門和單...

普通合夥企業可以設立董事會,監事會以及股東會嗎

不設立也沒必要設立。公司設立董事會 監事會 股東會是因為公司的投資者和管理者是分開的。股東會負責投資,所以公司對股東就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要求。而董事會負責人運營管理,公司法對董事有行為能力的要求。監事會負責監督。這就是公司的 三權分立 而普通合夥企業中的投資者即合夥人一般情況下,是參與到公司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