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莫純潔是我
主要是公司規模,大公司一般都有董事會監事會。
一般情況下,像這種情況法定代表人是a,那麼執行董事可以是a,由b擔任監事,經理是a,需要注意的是如果b決定由b擔任監事,則b就不能兼任董事和經理,但是b是股東會成員。
總之,除遵守或不違反以下幾個原則,可以自由安排: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
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公司法第五十一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人數較少、規模較小的公司,不設董事會、監事會,還可以不設經理。
****,可以設立董事會,成員為3-13人。可以設立監事會成員為3人以上。
也可以不設董事會,設立執行董事一名;不設監事會,設監事1-2名。
公司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四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五十條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設有董事會、監事會與只有執行董事、監事對公司執行的影響以及區別? 5
3樓:匿名使用者
規模小的話,設立執行董事比較便於決策;規模大的話,設立董事會更有利於公司慎重做出決策。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根據《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第4條的規定,工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2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為40000萬元以下。
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3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萬元及以上;其餘為小型企業。
4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上而言,兩者沒有本質性區別,只不過是根據公司規模大小而進行的區分。也就是說公司規模較小(最小可以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足以設定董事會的,就設定執行董事,同時不設定監事會,只設定監事。但是不論是哪種形式,起到的作用是一樣的。
不同的在於乙個可以乙個人做決定,另乙個需要表決,程式上覆雜一些。但是如果公司規模大,就必須有董事會、監事會,而不能設定執行董事和監事了。這些在《公司法》裡面都有詳細的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是否可以設立董事會和設立一名監事,而不設監事會?
5樓:霍妙弓智美
有限責任公司完全可以不設監事會,
只設一名或兩名監事.
也可以不設立董事會,只設一名執行董事.
6樓:豬精少女滕
回答你好
提問您好,老師
回答不一定。《公司法》第44 條第1 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3 人到13 人;但是,本法第51 條另有規定的除外。第50 條第1 款規定,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 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
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第51 條第1 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3 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 至2 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提問請問設不設立股東會和監事會對企業有什麼影響回答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一般沒有特別大的影響,
設不設立股東會和監事會是根據企業經營規模來決定的,提問註冊時不設,後期可以增設嗎?
回答後期是可以增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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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是否可以設立董事會和設立一名監事,而不設監事會?
7樓:樸卉吾嘉懿
有限責任公司完全可以不設監事會,
只設一名或兩名監事.
也可以不設立董事會,只設一名執行董事.
8樓:廉宸遇妙晴
一可以.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9樓:豬精少女滕
回答你好
提問您好,老師
回答不一定。《公司法》第44 條第1 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3 人到13 人;但是,本法第51 條另有規定的除外。第50 條第1 款規定,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 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
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第51 條第1 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3 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 至2 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提問請問設不設立股東會和監事會對企業有什麼影響回答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一般沒有特別大的影響,
設不設立股東會和監事會是根據企業經營規模來決定的,提問註冊時不設,後期可以增設嗎?
回答後期是可以增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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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定要設立董事會,公司一定要設立董事會?
股份 組織機構 股東大會 董事會 監事會 經理,對公司實行內部管理和對外代表公司,必須設立。公司法 第五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應當參照 公司法 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執行董事為...
公司如何設立董事會呢
1 先要根據公司章程確定董事會的人數 2 確定選舉方法 3 由股東會選舉董事。4 經選舉的董事召開會議,再選舉董事長 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5 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 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製作...
有限責任公司什麼情況設董事會什麼情況不設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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