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廠裡幹了月不想幹了和廠長說辭職了沒寫辭職報告第二天就沒去能拿到工資嗎

時間 2022-01-05 14:43:13

1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辭職到期的,是有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樓:匿名使用者

他同意了嗎?我們這邊辭職了,如果同意了的話。一般都誰打到工資卡裡。也有是直接現金結算。

在廠裡上班不想幹了辭職不批怎麼辦

3樓:華律網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如果在試用期之內應該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如果一時找不到新的工作 領不到失業金。

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不合法,如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等情形,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4樓:敖登州

在廠裡上班不想幹了可以提前30日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你可以說家裡有事必須辭職。如果他要是不批或者不准你可以拿起法律的**來維護自己權利。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有辭職的權利,公司不讓員工辭職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進行辦理。

1、《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辭職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寫出書面辭職申請,三十日內,勞動合同自動解除,勞動者可不承擔因之而產生的任何法律後果。

3、勞動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辭職並解除勞動合同後,勞動者在職期間的工資不受影響。

4、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後,用人單位可不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

5、勞動者按勞動合同法履行辭職手續後,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在職期間的工資,勞動者可到勞動監察大隊進行仲裁解決。

6樓:羊羋羋的春天

首先,你應該是崗位上比較重要的人員,所以工廠不願意損失人才;

每個工廠都有乙個正規的離職流程,大致是提前乙個月遞交離職申請,要保障您的薪資不會扣損,建議您還是多於領導溝通,然後遞交一下離職申請。

離職後能有個計畫是更好的,比如是有家事需要處理、有其他崗位想要試試等等,大家出來賺錢的,如果現有崗位做的還是不錯的,其實最好還是能做下去呢

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合同,可以立即走人;簽訂了合同,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不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你就可以走人了。而且不得少你一分錢工資。

建議你看一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上面有詳細規定,如果你屬於正當辭職單位沒有理由拒絕,只要交接完畢,在規定期限提辭職報告就可以了,單位拒絕可以向人社部門投訴或仲裁

8樓:別苑飄香

首先,了解一下你和公司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以未簽合同未理由起訴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其次,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你已經提前30天提出辭職,但是你有證據證明你的說法嗎?所以在你提辭職的時候要寫乙個書面的辭職報告的東西或者別的東西來證明你已經提前通知用人單位了。然後過30天直接走就行,公司如果拖欠工資或者扣工資的話,那就是違法的,你直接帶上相關證據去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要求公司給你支付工資。

9樓:王元頁

自己書面通知單位辭職,到三十天就可以離職

辭職是通知單位,不是等單位批准

自己保留乙個給單位辭職信的證據,電子郵件**錄音簡訊之類都可以,萬一單位因此不發工資,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樓:招人

在家也可以通過網路找到適合自己的專案,現在在做著,有網就可以,比上班強多了,看茗字家了解就絕對不會讓你失望,希望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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