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馬上就結束被辭職怎麼辦,試用期結束後就辭職可以馬上走人嗎

時間 2022-01-20 13:16:40

1樓:來自大洪山踏實的蜻蜓

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提前通知,違反公司制度的也可以被辭退,試用期被辭退沒有補償,除非你能拿出你不符合上述情況的證明,這樣的話公司算是違反勞動合同法解除合同賠償你違約金,正常公司肯定是有的 試用期是在合同期限內的,勞動者達不到崗位要求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公司可以提前乙個月通知並且支付乙個月經濟補償金(半年內解除勞動關係補償金是半個月工資),但是這些是在是試用期結束後已經轉正的。

2樓:坐在山頂觀風景

不是被辭職!是你試用期不合格,沒有被錄用,沒有什麼好的辦法,就是要總結自己的缺點並努力的改進,盡力在下乙份工作中通過試用期!

3樓:井翰

這是沒有辦法的,試用期期間公司是可以解除勞動關係而且不用賠償的,說明你並不是很適合他們公司

4樓:華律網

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馬上就結束被辭職怎麼辦?

5樓:華律網

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樓:志略正德

試用期被辭退怎麼辦?學會這幾招,你還能拿到經濟補償

7樓:腦棟大開

試用期馬上就結束被辭退,如果用人單位按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員工的話,按規定不需要賠償,只支付工資就可以的。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樓:

「6月份開始試用期,說好3個月,結果到了10月份才說11月轉正」從中不難看出,這家公司存在違約的行為。但這種違約行為太普遍了,幾乎天天都在發生,原因在於,很多用人單位在招聘時,就是以3個月試用為幌子來僱傭廉價勞動力,3個月後就會以各種藉口辭退員工。如果這家公司在他們的公司管理條例中有規定可以視情況延長員工試用期的,那就很麻煩了。

9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私營企業都這樣,尤其是廣東那邊,都是靠榨取人家的血汗錢來發財的

10樓:第八個工作日

你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11樓:匿名使用者

沒辦法 誰叫你自己不會做人.人家給你穿小鞋.

現在很多公司都這樣. 以後注意點吧.不會做人去哪個公司都一樣.現在中國都這樣.

試用期結束後就辭職可以馬上走人嗎

12樓:水6元

勞動者在試用期結束後想辭職,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就可以馬上辦理手續走人的,否則勞動者只能依法履行提前30天告知辭職義務。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辭職,可以按照《勞動法》第24、28條、《勞動合同法》第36條的具體規定內容來與用人單位口頭和書面溝通協商辭職問題。也就是說,勞動者想辭職,只需要按照《勞動法》第24、28條、《勞動合同法》第36條的具體規定內容來書寫協商辭職通知書向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遞交〔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勞動者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籤上姓名和日期〕,徵求用人單位的意見。

如果用人單位的意見是同意勞動者辭職,勞動者就可以按照意見內容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視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就辭職問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

《勞動法》第24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勞動合同法》第36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3樓:高詠忠律師

回答正在解析,請稍等

根據您所述情況是可以辭職的

這是離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離職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批准和支援,關鍵還得看這一步。 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準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時的工作表現還不錯,或者是公司的骨幹力量,那麼在談話中主管很可能會挽留你,而你必須用得體的語 言去應對,想方設法表明你的立場,並堅持自己的初衷。

切忌不辭而別,那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會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

3、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並徵得同意之後,就應該開始著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你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來了之後,你仍必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完畢才能離開公司,以盡到自己的最後乙份責任。

4、人事手續

決定離職之後,會有一系列人事手續要辦,一般來說是由原單位開出退工單,並將你的檔案轉出。另外還有你的養老關係和房屋公積金等等也需要一併轉移。假如 你已經找到了新單位,那麼只要將原有的勞動關係轉到新單位即可,假如你是待業或者出國等等,那麼就必須諮詢有關部門後妥善處理,以免將來你需要用到這些關 系的時候發生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5、開離職證明

按正常途徑來,走的時候要開離職證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時候要看你的離職證明的。

更多7條

1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3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到期後勞動合同即解除。但需注意儲存已遞交的證據,可採取郵寄的方式遞交辭職通知書。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5樓:霸氣航行天下

不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離職要提前三天申請。

試用期結束被辭退,怎麼辦?

16樓:匿名使用者

1、試用期結束,如果公司有證據證明你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你不違法。

如果無證據證明你不符合錄用條件:辭退你違法。你可以要求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試用期限應當包括在正式勞動合同期限內。

附:相關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試用期結束,因你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辭退你:是合法辭退,不用向你支付經濟補償,但應由你支付試用期內的工資。

3、如果單位沒有與你簽定正式合同、只是單獨約定了試用期:試用期的約定違法,約定的試用期限應視為固定期限合同,這期間你可以要求正式合同期中正式員工的工資而不是試用期工資。

附:關於試用期的相關法律規定

(1)《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2)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17樓:

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

18樓:竹稀稀

沒有簽定合同就沒有辦法,你只好走人了。在我國《勞動法》中是不承認口頭合同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法來說,公司的行為是違法的。既然公司已不需要此崗位為由,那麼當初為什麼還要招聘?國家有檔案的,建議你去勞動局去諮詢一下,然後再直接找你老總去談。

不要找那個死經理了,沒什麼大不了的!

還有「我其實也不是想留下來,就是覺得試用期三月,太虧了,」既然這樣的話,當初為什麼要留三個月,這實習的三個月裡面,你又學到多少東西呢?你覺得虧,你想想公司賠養你,這三個月你又為公司做了多少呢?年青不要太在乎錢的,做事先做人阿

20樓:峰振一

沒辦法!

只能去找下乙個公司!

補充:這中單位本來就是想玩你..

就像我開了乙個酒樓,只要一到3個月,就把服務員開了,隨便找個藉口.

省錢!!

試用期工資才800!正式工要1600呢!!!!

21樓:從

1、當初不知你們口頭約定的多久的工作期限。如果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能是三個月,那麼他要解除你,應提前乙個月通知,沒有提前的話應給乙個月工資。

2、你工作沒有滿一年,按現行規定是沒有補償金的。

3、如果他沒給你交社會保險,你可以要求補繳。

如果為了這個事要走法律程式會很麻煩,如果你現在申請勞動監察也只會便宜了單位,因為明年不簽合同是要付雙倍工資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試用期剛剛結束乙個星期馬上被辭退有可以要求賠償嗎(急)

23樓:科技情報咖

可以要求賠償。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擴充套件資料:

相關案例:

2017年9月25日,小張入職某諮詢公司,擔任人力總監。2018年4月10日小張離職,後通過仲裁及訴訟程式,要求諮詢公司支付違法約定試用期賠償金。

審理過程中,法院查明,小張此前與諮詢公司簽訂了期限自2017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4日的兩年期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6個月,2018年3月25日轉正;同時約定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2萬元,轉正後月工資標準為2.5萬元。

訴訟中,小張提交了乙份2018年3月25日諮詢公司向其傳送的電子郵件,其中載明「我公司曾與您約定了6個月的試用期,現試用期已經屆滿,由於您在試用期期間表現良好,現正式通知自今日(2018年3月25日)起轉正,希望您繼續努力工作」。

對於這份證據,諮詢公司表示予以認可,並且承認與小張約定的試用期期限超過了法定標準。

但諮詢公司認為,小張作為人力總監,應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但在職期間一直沒有對試用期期限提出異議,應視為對6個月的試用期予以認可,故公司無需向小張支付違法約定試用期賠償金。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本案中,諮詢公司與小張約定的勞動合同期限為兩年,雙方之間約定的試用期卻為六個月,顯然超過了法定標準,諮詢公司的行為屬於違法約定試用期。

據此,法院判令諮詢公司須向小張支付違法約定試用期賠償金。

參考資料 :人民網-有單位試用期屆滿時惡意將員工辭退

試用期內離職問題,試用期不讓辭職怎麼辦???急!!

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你在試用期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公司要求你再幹三天是有他的道理的,這也是為了保障對方的利益,給公司乙個人事異動的適應期。至於違反勞動合同要扣500元的條款要看你...

在試用期內,我想辭職怎麼辦,試用期沒過,想辭職怎麼辦?

根據法律規定,在試用期內的勞動者如果要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除非用人單位以暴力 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 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才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相關法律可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

試用期工資被扣200元錢怎麼辦,試用期工資怎麼算

為了二百元錢就沒有心思工作,那也太不值了。還是好好反省自己吧,為什麼只有我少發二百元呢?是我的工作沒有得到老闆的肯定吧。若真是老闆偏發了,你也不用太在意,說不定老闆下個月會多發你二百呢?好好努力工作吧,生活中沒有那麼多計較,還是計較你的工作吧。你們的講的試用期的工資1500是否有白紙黑字的東西呢?估...

試用期過了,公司不給轉正,發試用期工資,怎麼辦

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舉報,公司違法延長試用期。公司說培訓期七天,試用期三個月,培訓期7天的工資過了試用期再給,現在試用期過了,公司不給轉正 2 請公司書面通知 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 本人於某年某月某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

試用期辭職,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是的,一般在試用期內必須提前三天申請辭職,但是如果廠紀廠規上 必須已經公示的 明確告訴你必須提前十天的話,就要執行,你也就要被扣十天,不知道合同期籤多長,試用期是多長時間。一般是簽訂一年合同為試用期乙個月,二年為二個月,三年為三個月,五年以上最長不得超過半年的試用期,除了特殊工種的試用期另有規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