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要解雇員工,員工手冊上寫著考核不合格可以開除員工,這種情況下被開除有補償月工資嗎

時間 2022-01-19 17:16:18

1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解除不能勝任工作勞動者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考核不合格,是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不可以直接解除合同,應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依然不能勝任工作的,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解除合同,還需要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未經培訓和調整崗位直接解除考核不合格勞動者合同,是違法解除合同,勞動者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合同,也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二倍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傑杰

一般辭退會給點,開除就沒了,因為開除是處分。

3樓:東方名家欄目

控制用工成本vcd 東方燕園***

4樓:六和尚

有經濟補償金。如果是開除應當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如果是考核不合格,經調整崗位仍不合格,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支付乙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另外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公司因為效益不好找出去年的理由把我解雇,卻說我因為違反了員工手冊上的規定所以沒有任何補償金 5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仲bai裁,企業做du法有失當之處。

幾點問zhi題給你補充一下dao,員工手冊內回容要起作用,必須草答

擬完畢之後對公司所有員工進行一定時間的公示,員工認可之後簽字後方可生效。否則,可以對處罰條款請求勞動爭議仲裁。

另外,記過的行政處分通常不是開除,具體處罰措施請閱讀該手冊條款。所以不能作為解雇理由。

6樓:慶陽哥

具體可以問勞動局 他們一定會管的

公司收了考勤卡可不可以視為解雇 20

7樓:孤單

要解雇乙個員工,公司必須拿出相應的手續,否則是違法的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但要看公司是什麼原因收了你的考勤卡,下面這個案例你可以看看:

本市某大酒店的員工陳浦(化名),因多次叫人代打考勤卡,酒店以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為由,解除了雙方勞動合同。日前,靜安區法院對該大酒店起訴不同意恢復與陳浦勞動關係,不支付2009年7月4日至8月31日的工資9597.70元之訴請,判決予以支援。

請人打卡被炒魷魚

去年5月中旬,陳浦進該酒店銷售部工作,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至2011年5月中旬。今年1月至6月期間,陳浦曾25次上下班叫同事代打考勤卡。2009年5月6日、6月19日兩天,陳浦未上班,但電子考勤記錄和部門手工簽到簿均記載陳浦出勤。

7月3日,大酒店以陳浦未出勤卻有考勤上班記錄的不誠實及欺騙行為,嚴重違反大酒店規章制度為由,出具書面通知解除了雙方的勞動合同,並報送上級領導部門得到准許。據此,該大酒店為陳浦辦理了退工手續。

今年7月底,因對大酒店退工不滿,陳浦向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恢復勞動關係並支付工資。8月31日,勞動仲裁委裁決雙方恢復勞動關係,酒店支付拖欠工資9597.70元。

今年9月中旬,該大酒店起訴到法院稱,陳浦的行為違反了公司《員工手冊》規定,單位解除與陳浦的勞動合同並無不妥,請求法院判令不與陳浦恢復勞動關係、不支付所謂拖欠陳浦工資。

《員工手冊》有約束力

法院審理後認為,該大酒店制定的《員工手冊》在不違反法律規定情況下,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陳浦在工作期間多次叫人代打卡;在未出勤的情況下,叫同事代打卡,並在部門手工簽到本上簽字,領取未出勤的工資,該行為當屬不誠實和欺騙行為。大酒店依據《員工手冊》規定解除與陳浦的勞動合同,並告知上級公司的工會,無論在程式上,還是在實體處理上都符合法律規定,故支援其訴請。

8樓:十三補零

不能視為解雇,必須有相關通知

員工確實違法公司「員工手冊」之規定被公司解雇,最後法律判定公司敗訴,理由員工手冊不能作為法律依據?

9樓:加斯爾拉修士

員工手冊的內容要得到法律上的支援,需要以下幾個條件:1、員工手冊中的規章制度本身不違返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2、員工手冊中的內容在制訂時履行了民主程式。

3、員工手冊中所規定的獎懲措施必須合理。(法官在審理案件時也會就相關規定的合理性進行判斷)。比如說怠工這個問題,它構不構成開除的條件?

如何來定義嚴重違紀中的「嚴重」,並不是由用人單位去單方面強行制定的。偷東西是犯法,殺人也是犯法,但它們所帶來的後果也是不同的。法院在宣判刑事案件時,對於重判的案件都會說「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危害極大」,同樣對於怠工的後果法院也要進行綜合考量。

比如因為怠工導致公司遭到重大經濟損失,生產線停工停產,那麼肯定就屬於嚴重性質,但如果員工只是上班開開小差,聊聊天、看看**,且並沒有因此給公司帶來重大危害,那麼就一定不會構成「嚴重」這個條件,只能算作一般性違紀,公司可以以相關規定對員工進行警告、訓誡、處罰,但達不到開除的條件。公司可以在員工手冊中規定對於一般性違紀屢教不改者,用人單位可以辭退。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員工手冊是公司的管理制度,不能作為勞動合同的條款. 公司的解釋是無效的;當一條款有多種解釋時,應是有利於勞動者的解釋,不知這樣的解釋是否清楚,如有其它問題,律伴 平台有更多專業律師為你解答

公司要解雇我怎麼賠償,公司無故解雇員工,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半個月工資的賠償 只有這麼多 法律法規相關條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 設區的市級人民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

企業解雇員工年資20年應賠償

解雇合法的,勞動者具有法定過錯的沒有補償,沒有法定過錯的12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違法辭退的按經濟補償金二倍支付24個月工資賠償金。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三十九條 四十條 四十一條和四十二條規定解除合同。勞動者嚴重違法違紀,用人單位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

公司解雇員工公司交的保險是否加在工資裡

公司解雇員工,用人單位依法給勞動者繳納保險,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自承擔自己所要繳納的部分。社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社會保險法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 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 ...

公司解雇員工還讓自己寫辭職報告怎麼辦

1.千萬不要不去公司了。2.花二百塊錢買個錄音筆,錄音採證。不過不要輕易拿出來。3.盡量拿到書證和物證 工牌,考勤表,工資單等。4.需要證明的有 a.在此工資二年 b.歷史薪水是多少 c.個人沒有過錯,是公司單方面要求解雇。每天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 想辦法拿到自已的考勤記錄,比如每個月的工資條,自...

勞動合同未滿期限公司解雇員工需如何賠償員工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 設區的市級人民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