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員工提前幾天可以提出轉正申請

時間 2022-01-04 18:53:15

1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轉正最長提前六個月

1、法律僅對於試用期的最長時間有法律規定,對於最短時間沒有法律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自由協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樓:

從法律角度講,轉正不應當由勞動者提出申請,而是用人單位應當主動告知勞動者試用結果。如果用人單位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那麼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如果決定錄用,那麼用人單位應當在試用期滿之前主動告知勞動者並主動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滿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出解雇,勞動者繼續工作的,就視為已經進入正式用工期,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正式期工資支付。

3樓:呼丹樊初夏

1、按一般慣例,到期日前一周內可提出轉正申請。 2、各企業在人事規章制度中有明確規定,可向你單位人事部門諮詢,並領取轉正申請表。

4樓:韓飛律師

法律僅對於試用期的最長時間有法律規定,對於最短時間沒有法律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自由協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員工提前轉正申請理由

5樓:陌然淺笑蟬夏

主要寫能力方面的理由。

本人在試用期期間工作認真、負責,對公司的業務流程已經有足夠的了解,崗位能力已經超過了公司的任職要求,並且得到了主管領導和同仁的一致好評,故申請提前轉正。

6樓:匿名使用者

能勝任現有的工作任務;例舉工作業績;對工作的太態,對待工作認認真真,兢兢業業等,

試用期轉正要不要提交書面的轉正申請?轉正後如要辭職須提前多久通知公司?

7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你已經簽訂了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單位沒有要求,沒有必要寫轉正申請。

轉正後辭職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用人單位,為了防止以後發生糾紛,應該以書面形式寫出辭職申請,並且寫清遞交的日期,最好有人作證。

公司單方解聘應該發給經濟補償金。

補充:《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8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滿轉正是否需要申請視用人單位規定。

勞動者試用期滿轉正是否需要遞交申請,法律沒有規定,用人單位有規定的,按用人單位規定辦理。但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一)款規定的原則,勞動者試用期不合格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試用期內作出解除合同的決定,試用期滿繼續用工的,視為合格。

9樓:昨日情懷重現

應該提交轉正申請的;

轉正後辭職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公司;

轉正後公司單方解聘要給補償

10樓:匿名使用者

是自動的 轉正後辭職具體要求一般都寫在勞動合同上面

一般情況是提前乙個月通知 最好是使用書面通知

11樓:匿名使用者

自動轉正沒有這個最好是去人力資源部門問清楚,辭職的話與你的直接上級說就好了,按常理的話他會去人力部溝通,讓其再招聘頂替你的人,在你離開前與這個人交接,沒有必要做書面申請。公司單方面解聘是要看你的合同和它的理由,如果是按非規定為理由解聘,那麼你可以要求賠償。

ps:這是我在各個企業累積的經驗說的,不清楚的地方也請諒解``

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幾天?

12樓:華律網

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處理: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按照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2、依據《勞動合同法》,提前30天提出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況,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一般建議,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者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3樓:

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儘管試用期離職無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訴單位就可以了,但最好還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領導認可後離職比較妥當。3天過後就可以結清工資離職。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擴充套件資料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正規企業辦理員工離職,一般先要由員工本人寫好離職申請,提交到員工本人所在部門,再由所在部門提交到人力資源部門(有的企業也可能是直接把離職申請交到人力資源部門),人力資源部門進**況核實後,再提交公司辦公會議審定。

離職前,員工需要在原單位完成好工作的交接、有關費用的結清等手續,這部分依照公司的具體制度而定。如若個人檔案轉到了企業,離職時需領取個人檔案(一定要由公司貼封口條,蓋章方可),自己暫時完好保管即可。

14樓:用心感悟回答老師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

15樓:端嬡赧樂音

提前1到2天就可以了!最多1個星期!有不是正式員工要提前乙個月!

16樓:霍妙弓智美

提前3天就可以了。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7樓:杞西淡鵬

是在試用期內如果想辭職

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

3天後可以走

工資結算到你工作結束之日

18樓:丁小儒

關於試用期的辭職問題,法律有明確規定:

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不需要,你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就可以。

19樓:匿名使用者

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儘管下試用期離職無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訴單位就可以了,但最好還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領導認可後離職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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