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病人毆打醫生的問題,如何看待「醫鬧」現象

時間 2022-11-20 11:15:34

1樓:匿名使用者

大環境下 醫生普遍向錢看 缺乏基礎的醫德 當然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還是有 有良心有作為的醫生 但是相對來說少 總體比例佔的不多 那些不追求名利 一心為了病患著想的醫師越來越少了 都考慮著怎麼多開點有好處的藥給病患 哪怕兩個藥療效一樣 成分都一樣 乙個2塊乙個30幾塊 很多醫生會選擇30幾塊的給病患 因為他們可以提成 一盒拿一定的錢 少數醫生會語重心長的跟你說 2塊的要就行了 療效是一樣的 人心都是肉長的 面對這樣為你著想的醫生 有幾個人下的去手

2樓:匿名使用者

醫生不僅要有醫德,患者也要有患德!主要是現在醫患糾紛太複雜,老百姓對這塊的法律意識還沒有!

3樓:王舸律師

病人毆打醫生,是在醫療費用高昂的年代,醫患雙方缺乏信任下一種極端現象,病人如果認為醫生在**過程中有過錯造成損害,可以申請醫療過錯鑑定或醫療事故鑑定,而不能採取暴力手段,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病人毆打醫生,如未構成輕傷,按治安處罰處理。如構成輕傷,按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如何看待「醫鬧」現象

4樓:律達網法律諮詢

對於「醫鬧」,按照正常程式,首先應該由轄區公安機關處理,根據具體情節才能上到法院。

醫鬧,即受僱於醫療糾紛的患者方,與患者家屬一起,採取在醫院設靈堂、打砸財物、設定障礙阻擋患者就醫,或者毆打醫務人員、跟隨醫務人員,或者在診室、醫師辦公室、領導辦公室內滯留等等,以嚴重妨礙醫療秩序、擴大事態、給醫院造成負面影響的形式給醫院施加壓力,從中牟利,並以此作為謀生手段的人。

由醫療糾紛引起的「醫鬧」事件,當出現八種涉嫌違法犯罪行為時,公安機關可以及時、有效地依法處置,直至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八種行為包括:聚眾佔據醫療機構或辦公場所,尋釁滋事,嚴重干擾正常醫療工作秩序的;已發生打、砸、搶、燒等嚴重違法行為的;侮辱、威脅、圍攻、毆打醫務人員或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嚴重影響醫務人員正常工作的;在醫療機構內(外)掛橫幅、設靈堂、燒冥紙、擺花圈、貼標語、發傳單的;拒不將屍體移送太平間或殯儀館並超過規定時限,陳屍要挾醫療機構,經勸說無效的;搶奪醫療文書及與醫患糾紛相關的證據(如藥品、衛生材料和醫療器械等),經勸說無效的;涉及有社會惡勢力或職業「醫鬧」插手的嚴重違法犯罪行為;其他涉嫌人身、財產侵害的違法犯罪行為,涉嫌影響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5樓:飛天小鶴

解決「醫鬧」問題的根本——網際網路醫療,使醫療資源再分配。

近些日子來,已經無數次地看到各種患者傷醫事件,其導火索皆是因為病沒有看好。可是,人們看到這些傷醫事件,是否能深深地思考,這些「醫鬧」的根源真的是醫患關係的問題嗎?

之前看過一篇文章,講到香港的公交汽車不排隊,最開始人們歸結為香港人的素質低,後來才發現,如果不擠車,根本就沒法趕上上班,於是很多大學生嘗試排隊改變香港人的素質,排隊不擠車,卻發現根本無法上車。最後他們不得不變成「偽君子」,車來前排隊,車來後一哄而上。車少人多,才是公交不排隊的根源。

而醫療問題,同樣可以照此模擬,當代社會,人們的疾病過多,而真正技術精良的好醫生又不夠多,**動輒排隊到凌晨,網上更是預約至三個月之後,就像上班一樣,疾病這種事也是等不得的。病人看不上病,正像擠不上車,必定是要情緒激動,「鬧一鬧」的,所以,醫鬧本身,也不能完全歸罪於病人。

而時下興起的網際網路醫療,恰好可以有效地解決醫療資源不合理分配的問題。像【春雨醫生】病人可以在網上向大專家問診,解決了看不到大專家的問題,而只需付少量的費用。像【來問醫】,他能使醫療水平相對差一些的小地方醫生,隨時諮詢大城市專家病例的診斷、**問題,這就打破了現在原有的地域醫療隔閡,使得醫療知識快速擴散分配,就好像小地方多加了一位專家,這無疑為解決病患的問題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這種整合,是網際網路醫療帶給醫療行業的巨大改變,而病人為此付出的問診費,就好像為公交系統漲價多付出的交通費一樣,是為了獲得更好的服務所付出的,雖然較現在付出了更多,但是收穫得遠遠比付出的多。

如何看待醫患關係?

6樓:趣看紀錄片

醫生講述醫患關係,如何正確處理,成為最大的難題

在醫患糾紛中患者主動攻擊醫生,醫生如何正確進行正當防衛?

7樓:人類觀察君

分清楚正當防衛和互毆的性質。自衛是生命將受到威脅時的反擊或者多次謙讓後還在受對方威脅挑釁作出的回應。互毆則是沒有生命威脅情況下第一時間作出的反擊。

我舉個例子說明一下:患者和醫生發生爭吵,這種情況還不存在不法侵害。但如果此時患者突然毆打醫生,患者的行為就屬於不法侵害。

只要患者可能繼續毆打醫生,就必須認定醫生的反擊屬於正當防衛,不得認定為相互鬥毆。換句話說,先發動攻擊的屬於不法侵害,先遭受攻擊的人就可以進行正當防衛,先發動攻擊的人就要忍受對方的防衛行為,因為不能對正當防衛進行正當防衛。

在相互鬥毆中也存在正當防衛的問題,例如在相互鬥毆中,甲方明顯且實際停止鬥毆乃至求饒或者逃跑,乙方繼續侵害,甲方對乙方可以進行正當防衛。相互鬥毆的表現一般是鬥毆的雙方都是以侵害對方身體的意圖進行相互攻擊的行為。一方面,在相互鬥毆的過程中,雙方事實上同意對方對自己的毆打,那麼鬥毆雙方的行為就是基於承諾的行為,雙方都具有侵害對方身體法益的行為。

另一方面,在相互鬥毆的過程中,雙方的互毆行為,客觀上都不是制止不法侵害,都不是保護合法利益的行為。總之,患者毆打醫生,醫生可以對患者進行反擊,反擊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如果患者已經沒有了進攻的意思,醫生繼續對患者進行窮追猛打,醫生的行為就不是自衛了,掌握了這個尺度就是掌握了「度」,這個是區分相互鬥毆和正當防衛的關鍵。

8樓:笑你個笑

說實在,在醫患關係中,醫生處於弱勢!患者永遠是「我打你肯定是工作上有什麼失誤」!

如果醫院裡的領導明事理,或則這個患者真的太過分了,你可能有正當防衛一說!很多醫院為了息事寧人,會讓患者道歉勸醫生不追究。醫生如果也動手了,醫院可能還要批評下或者患者更得理不饒人!

所以醫生還是要懂一些法律,必要時硬氣點,就為了乙個理!

9樓:

醫生還是盡量迴避吧,當時病人家屬根本是講不清楚道理的。

10樓:職場雞湯小達人

醫生應該要好好保護好自己的人身不被攻擊,用相應的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

11樓:

如果患者平白無故地攻擊醫生,說明患者有病,至少是神經病。醫生是以救治病人為天職的,遇到病人應該是趕緊救治,談什麼正當防衛。

12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要一擊即中,保護好自己,對方出手後,及時反擊,但不能威脅到對方生命就可以了

13樓:職場摸魚的貓

只能趕緊跑,一般這種患者情緒都會非常激動,可能會爆發

14樓:

醫生應該及時保護好自己,然後用法律**捍衛自己的權利。

15樓:牧馬人

醫生也要和普通人一樣遵守法律,參照正當防衛條理

16樓:偉納

其實盡量應該做到不反擊,感覺惡化或者嚴重可以嘗試暫時跑開,因為人是情緒控制的,有些時候不好壓制等穩定過後容易解決問題,可以嘗試找女性並且安撫能力與脾氣好的嘗試勸說。

17樓:小軲轆

注意保留證據,在有證據前提下保護好自己,最好別動手。

18樓:皛皛白同學

應該直接回擊,給醫生更加多的權利讓他們敢直面病人

如何看待「醫鬧」現象?

19樓:匿名使用者

日前,被**曝出的山東泰安寧陽縣所謂「醫生被刀架脖子脅迫搶救」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持刀威脅、毆打辱罵、傷醫殺醫等,近段時間以來,類似事件屢次發生。記者採訪發現,頻繁發生的傷醫事件讓不少醫護人員對自身的安全感到擔憂,一些醫生甚至說自己害怕上班。

醫鬧,也便是指受到醫療糾紛的患者方,與患者家屬一起,採取各種途徑以嚴重妨礙醫療秩序、擴大事態、給醫院造成負面影響的形式給醫院施加壓力甚至進行打架鬥毆的行為。

當權力、利益不均衡落差達到一定程度,就會出現社會矛盾。中國特殊的以藥養醫制度加大了醫生的道德風險,民眾的科學素養不高也增加了醫患之間的分歧,這些都提高了醫鬧的可能性,但並非關鍵因素。

為解決這些問題,國家衛計委、**綜治辦、公安部等部門聯合發文,明確了「醫療糾紛責任未認定前,醫療機構不得賠錢息事」「滋事擾序人員違法行為未得到制止之前,公安機關不得進行案件調解」等多項措施。去年底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更將「醫鬧」入刑,首要分子最高可判7年。

我不否認醫學界是有蛀蟲,但是那只是極個別的現象,絕大多數的醫生還是很盡職的,但是**向來熱衷於報道負面新聞,甚至歪曲事實,卻對積極向上,醫生美德的事很少關注。

醫生與患者,是可以很好的友好相處的,醫生與患者,不是對立面的。醫生心繫患者,患者相信醫生,旁觀者理性看待醫患關係。因此,我堅信醫鬧會越來越少的。

醫鬧是指受僱於醫療糾紛的患者方,與患者家屬一起,採取各種途徑以嚴重妨礙醫療秩序、擴大事態、給醫院造成負面影響的形式給醫院施加壓力並從中牟利的行為。醫鬧採取在醫院設靈堂、打砸財物、設定障礙阻擋患者就醫,或者毆打醫務人員、跟隨 醫務人員,或者在診室、醫師辦公室、領導辦公室內滯留等等。醫鬧是乙個特殊的人群,他們每天穿梭於各大醫院之間努力尋找「商機」,採取夥同患者家屬擾亂醫院就診次序的方式,向醫院索取高額賠償,這就是新出現的職業「醫鬧一族」。

醫鬧的直接後果是導致我國醫務人員的直接或間接大量流失,並產生十分嚴重惡劣的影響,嚴重影響我國醫務事業的發展。

20樓:冒澤閩紫雪

醫鬧是非法的,肯定是要打擊取締的,有什麼糾紛要通過法律解決!

但話說回來了,當法律不能解決問題的時候,醫院勢力或後台太硬時,那麼醫鬧是不二的選擇,鬧死你丫的,魚死網破,誰也別想好!

21樓:伊伊寶寶寶貝

解決「醫鬧」問題的根本——網際網路醫療,使醫療資源再分配。

近些日子來,已經無數次地看到各種患者傷醫事件,其導火索皆是因為病沒有看好。可是,人們看到這些傷醫事件,是否能深深地思考,這些「醫鬧」的根源真的是醫患關係的問題嗎?

之前看過一篇文章,講到香港的公交汽車不排隊,最開始人們歸結為香港人的素質低,後來才發現,如果不擠車,根本就沒法趕上上班,於是很多大學生嘗試排隊改變香港人的素質,排隊不擠車,卻發現根本無法上車。最後他們不得不變成「偽君子」,車來前排隊,車來後一哄而上。車少人多,才是公交不排隊的根源。

而醫療問題,同樣可以照此模擬,當代社會,人們的疾病過多,而真正技術精良的好醫生又不夠多,**動輒排隊到凌晨,網上更是預約至三個月之後,就像上班一樣,疾病這種事也是等不得的。病人看不上病,正像擠不上車,必定是要情緒激動,「鬧一鬧」的,所以,醫鬧本身,也不能完全歸罪於病人。

而時下興起的網際網路醫療,恰好可以有效地解決醫療資源不合理分配的問題。像【春雨醫生】病人可以在網上向大專家問診,解決了看不到大專家的問題,而只需付少量的費用。像【來問醫】,他能使醫療水平相對差一些的小地方醫生,隨時諮詢大城市專家病例的診斷、**問題,這就打破了現在原有的地域醫療隔閡,使得醫療知識快速擴散分配,就好像小地方多加了一位專家,這無疑為解決病患的問題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這種整合,是網際網路醫療帶給醫療行業的巨大改變,而病人為此付出的問診費,就好像為公交系統漲價多付出的交通費一樣,是為了獲得更好的服務所付出的,雖然較現在付出了更多,但是收穫得遠遠比付出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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