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辭退員工的原因理由需要拿出證據給仲裁嗎?沒有給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書面通知也沒有

時間 2022-09-17 07:41:13

1樓:王元頁

單位應該解雇時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否則給職工造成損失,可以要求單位賠償

是否給勞動仲裁證據,看仲裁申請內容是否辦理解雇是否合法的爭議《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爭議仲裁和訴訟一般採用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即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的,裁訴機關則不會支援其主張。但是,根據勞動關係的特點,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規定:「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據此,勞動者對用人單位作出的解雇決定不服而申請勞動仲裁或者起訴的,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用人單位就解雇行為的合法性提供證據予以證明。好律師網參考

公司辭退員工不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口頭說有效嗎?

3樓:薔祀

根據《勞動合同法》公司辭退員工不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口頭無效。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樓:咬字嚼句

口頭說明是無效的,需要在辭退員工之前乙個月做出口頭通知。

..................................

看是否簽了合同

(1)如果簽合同了,勞動法規定,辭退員工需要提前乙個月通知,否則,需要賠償。賠償原則是,工作半年以上,需要賠償乙個月工資,不夠半年的,賠償半個月工資。

(2)如果沒有簽合同,勞動法規定,需要賠償員工雙倍工資,你幹了幾個月,就需要賠償幾個月。

對上一條的補充說明

根據辭退員工需要提前通知這一條,可以提出賠償,比如三個月工資。因為,公司沒提前通知,造成了自己失業,還需要臨時找工作,所以這一條也是爭取賠償的依據。

加班費用一般是平時工資是雙倍到三倍,這些加班的時間,幹活的內容,最好有所記錄,可以作為乙個有力的證據。另外,如果是懷孕的員工,國家也有相關規定,懷孕期間,公司不能辭退員工,否則按上班支付工資。

對樓主的一些建議:聯合你們同事,去仲裁一下,協調賠償,真不行了就打官司。

5樓:重複簡單的事情

如果他覺得你是個刺頭的話,一定會書面通知你的。反之,覺得你還不至於去做過激的給公司製造麻煩的事情,大多數情況下也就口頭通知了。

你可以提出要求,請他們給你書面通知,如果你考慮去勞動仲裁部門申訴的話。

6樓:匿名使用者

口頭辭退不生效。

用人單位口頭辭退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者應當繼續上班直至出具書面解除合同證明,避免用人單位以口說無憑按曠工處理,難以維權。

用人單位拒絕上班的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出具證明。

對辭退違法的,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樓:韓飛律師

依法應當出具書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不出具書面證明屬於違法行為,不過如員工錄音證明公司領導口頭辭退,也是可以證明用人單位辭退事實的。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不出具解除、終止書面證明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被辭退員工辦離職手續怎麼寫離職原因不影響經濟補償金

8樓:韓飛律師

被用人單位辭退的勞動者,寫原因的時候,寫用人單位原因提出解除雙方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不是依據《勞動合同法》39條與勞動者提出解除的勞動關係,勞動者就享受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用人單位開除、解雇勞動者,是否應該支付補償或賠償,分以下3種情況: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如果公司辭退員工都有哪些理由,公司辭退員工的正規理由有哪些?

我是維 1 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此條需注意兩點 a醫療期,是指勞動者根據其工齡等條件,依法可以享受的停工醫療並發給病假工資的期間,而不是勞動者病傷 實際需要的醫療期。醫療期期限要依據勞動部頒發的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來...

公司隨便找理由辭退員工,公司隨便找理由辭退員工該怎麼辦

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辭退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繼續履行或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每滿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照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部分支付乙個月工資。假設你工作2年2個月,那麼應該賠償你5個月工資。建議申請勞動仲裁維權。申請勞動仲裁程式如下 1 去當地人...

公司辭退員工不寫辭退理由可以嗎,公司辭退員工的正規理由有哪些?

緋月顏曦 用人單位無合法理由辭退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並支付經濟賠償 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

公司無理由辭退員工可行嗎

絕對不可以,這是大忌,這是赤裸裸的違法解除,要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是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的工資,不滿半年的部分為乙個月工資。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

公司辭退員工,理由不正當

刁春嬌鐸納 不能以不能勝任該崗位為辭退理由。只有公司經過調換該員工崗位 必需員工願意 考察該員工在新崗位是否勝任,才能以不勝任工資崗位提出辭退理由。公司辭退員工還必須滿足新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才可以提出辭退理由。另外,處於生育期的女工 工傷醫療期的員工收勞動法保護,是不能以任何理由辭退的。 如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