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後怎麼跟老闆要工資,辭職了,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時間 2022-07-27 12:17:36

1樓:匿名使用者

1、當事人可以先與公司的負責人(人力資源或者老闆等)協商解決工資的給付期限;

2、協商不成的前提下,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也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注意時效,應該在該爭議發生之日起,2年內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拖欠剋扣工資可以上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辭職了,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3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裡的工資數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樓:仉楊氏勇碧

1、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上述兩種方法相對要快一些,如果還不行只有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仲裁時,你可盡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你所說的證據已經足夠了),因為按有關法律規定:

a.要證明勞動關係,按照「勞社部發〔2005〕12號」《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b.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d.《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也有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如果你還不放心,再找幾個同事給你提供證言或書面證詞,就更保險了。

4、通過勞動仲裁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依據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向單位索取二倍的工資。

5樓:商標註冊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向勞動監察投訴,或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合同之時一次性結清工資,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不依法結算工資和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也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勞部發〔1994〕489號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7樓:華律網

如果用人單位拖延或者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其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8樓:匿名使用者

10塊錢,盤妥你的老闆 老闆不發工資,不交社保,不給加班費等等,勞動者除了嫌麻煩之外,還有就是怕花錢打官司,這裡,潘律師可以明確告訴大家,首先,勞動仲裁是免費的

9樓:**侃法

辭職後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處理

10樓:陀成寶綢

不給發工作的理由是什麼,確認下。如果就因為離職不給發在職時從事工作的工資就去勞動監查支隊投訴。

看了你的補充問題,現在比較麻煩。因為同意你離職的話,你應該要求要乙份公司出具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材料。現在說程式有問題,你只能再同行政經理交涉了。

如果行政助理再賴帳可能比較麻煩。

11樓:令琬寶和裕

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公司的不法行為,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前訴訟,兩樣都不行,直接到法院起訴,如果你勝訴,律師費是由對方出的,他不是有關係嗎?你舉報一次,他就要送一次禮,看誰耗得過誰,送禮的錢肯定會超過你的工資

12樓:鈔潤桓鴻暉

正常情況下找勞動局,如果真的很急又沒關係,並且很多人像你一樣可以向新聞**求助,這樣很有效,不過要想清楚了,這樣做的話很可能你們也待不下去了

辭職後老闆不給工資報警有用嗎,辭職後老闆不給工資報警有用嗎

可以找當地勞動局的,我之前有過一次這樣的經歷,是急辭工不批,後來找的勞動局,直接打 給他們的。找勞動局,讓他們幫助協調 1 單位拖欠員工的工資,員工應該撥打12333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報警可能起不到作用,因為分管的專案是不一樣的。2 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

辭職了,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拜託各位

1 首先再和老闆協商一次 2 如果協商不成,進行勞動仲裁 3 如果對仲裁不滿意,可以到法院訴訟 4 有乙個問題應當引起注意,就是帶客戶的事情。勞動合同法 以下條款應當注意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

在工廠上班辭職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你好!一般情況中,公司拖欠工資屬於勞動糾紛,員工要採取勞動爭議處理辦法拿到工資。不過,公司拖欠工資違反合同約定,並且違反勞動法律規定,嚴重的還可能違反刑事法律,所以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實踐中,公司拖欠工資,根據不同的情況可能要承擔以下的法律責任 一 接受行政處罰 1 勞動行政部門 勞動部門可以...

試用期辭職,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是的,一般在試用期內必須提前三天申請辭職,但是如果廠紀廠規上 必須已經公示的 明確告訴你必須提前十天的話,就要執行,你也就要被扣十天,不知道合同期籤多長,試用期是多長時間。一般是簽訂一年合同為試用期乙個月,二年為二個月,三年為三個月,五年以上最長不得超過半年的試用期,除了特殊工種的試用期另有規定外。...

沒有籤勞動合同,辭職了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您好,1.首先要證明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及拖欠工資的數額,證據包括 勞動合同 工資發放證明等。2.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工作證 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登記表 考勤記錄 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錄音等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3.對於惡意拖欠工資的行為,除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