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父母贈與給子女一方的財產,賣出去的錢算是夫妻共同資產嗎

時間 2022-04-13 07:50:50

1樓:匿名使用者

子女已婚,且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房產贈與 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希望莪滴答覆對你有所幫助~~~~~~

2樓:匿名使用者

賣出去後的資金,歸一方所有,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3樓:來自仙島湖給力的孫策

不屬共同材產,歸一方所管。

婚後父母贈與子女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4樓:eva阿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拓展資料: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智財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財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

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其他為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5樓:十月花非花

根據《婚姻法》第13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所謂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一方或雙方獲得的財產或收益,具體範圍為:1、工資、獎金,以及以工資、獎金購置的各類動產、不動產。無論夫妻各方收入多寡,有無收入,均不影響他們對財產的共有權。

2、從事經營活動的收益。無論從事承包、租賃、股份、個體等經營活動的是夫妻一方或雙方,其生產、經營活動所得收益均為夫妻共同財產。3、智財權的收益。

一方或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發明權、發現權等智財權取得的相應經濟利益,無論權利人是一方或夫妻雙方,其收益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無論繼承人、受贈人是一方或夫妻雙方,其繼承和受贈所得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但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指明歸一方的財產,屬於該繼承人或受贈人個人所有;5、一方乙個人財產投資產生的收益。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綜上所訴,若婚後一方父母贈予子女房產,沒有明確指明歸一方所有,就算夫妻共同財產;反之就是一方的個人財產。

6樓:吹西麥格瑞迪

婚後父母贈與的財產一般來說如果沒有特殊說明,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確說明房產是贈與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贈與財產則歸屬於夫妻受贈者一方,因此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或妻的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部分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後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制採取的是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制度,並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適用法定財產制。法定財產制中又可分為法定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剩餘共同財產制,聯合財產制等。

根據我國新婚姻法規定,我國的法定財產制包括了第十七條規定的法定婚後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條規定的法定特有財產制。

擴充套件資料: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財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財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7樓:搬磚的人

父母贈予房產不一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屬於個人財產的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對於婚後父母給子女購買不動產即使主觀願望就是給自己子女的一方的,但一般都不明確說明給自己子女,如果發生離婚糾紛對該不動產的所有權是否是一方的個人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界定不明,在實際案件受理中一般如果拿不出有利證據說明是只贈與給自己子女的一般就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明確規定了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解釋對父母贈與子女房產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如果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就認為是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雙方父母共同出資就按照出資比例按份共有。這樣的規定筆者也認為是公平合理的。

如果父母是給夫妻共同的贈與不動產所有權可以同時寫夫妻二人的名字,這樣也這樣規定的出台有利於糾紛的公平解決。

8樓:花折了承諾繽

1、不一定,看登記在誰名下。

2、《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3、因此,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資,登記在己方子女一人名下的,視為只贈與其子女一方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但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資,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的,視為對二人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資,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比如男方父母全款出資,登記在女方一人名下),視為對二人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9樓:

不屬於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的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的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若是贈與,就要看受贈與的物件是一方還是雙方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的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儘管購房時間在你們兩人辦理婚姻登記後,但是由你父母出資並登記在你的名下的房產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認定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因此在你與男方離婚財產分割時,男方無權分割你的個人財產。

12樓:飛沙

婚前得到的遺產和贈與都是個人財產,在離婚的時候不用分給對方。

婚後得到的遺產和贈與在沒有特別說明的情況下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進行財產分割。舉例會更加容易理解:如果老人去世沒有留下遺囑,繼承的方式就是法定繼承,那麼繼承來的遺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老人留有遺囑,說財產留給丈夫或妻子多少多少,那麼該財產只屬於丈夫或妻子一人,離婚時不用分給對方。

贈與也一樣,贈與時不加說明或是贈與合同上說給夫妻的,那麼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如果說在贈與合同上寫了是贈給誰誰的,那麼這是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分給對方。

新婚姻法中關於結婚後由一方父母贈與的財產是如何規定的

13樓:華提拉公尺蘇

1、當事人結bai婚前,父du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zhi該出資應dao當認定為對自版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權

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2、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3、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根據婚姻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為夫妻共有財產,婚前財產歸自己所有。

擴充套件資料

《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後父母贈與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婚後父母贈與的房產是不是共同財產?

婚後父母贈與房子給子女。如果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子女一方的,則屬於一方的財產,如果發生離婚糾紛對該不動產的所有權是一方的個人財產,但是如果沒有指明或者共同財產界定不明,一般就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

結婚後父母給子女買的房子算共同財產嗎

父母給買的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根據最新的司法解釋,如果婚後,一方父母買房登記在己方子女名下的,屬於對自己子女的贈與,不屬於共同財產,但如果該房產有貸款,婚後夫妻雙方共同還貸了,對於共同還貸部分及該部分的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只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法律上視為對夫妻一方的贈與,不算夫妻共產 有...

婚後父母贈予自己子女的首付,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簽了贈與合同並且公證,需要子女配偶簽字嗎

需要子女的配偶簽字,證明子女的配偶知道這個房屋首付款是另一方父母贈與給己方子女的。近年來,全國房價不斷攀公升,年輕人結婚後短期內靠雙方自身經濟收入越來越難以負擔較高的房價。且大多數年輕人是獨生子女,父母基於對子女的愛護,將大部分積蓄用於資助子女購買房屋的情況日益增多。基於中國特有的傳統家庭文化影響,...

婚後父母全款買房是屬於子女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登記在父母名下,則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2 如果登記在出資子女名下,則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3 如果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 三...

婚後父母房子,過戶給兒子 兒媳有份嗎?

你好,這屬於贈予個人行為,不屬於贈予家庭,所以這份房產兒媳是沒有份額的,希望我的對你有所幫助。婚後父母房子過戶給兒子,應該是兒子的財產,兒媳沒有份。您好!平台合作律師為您解答。1 如果房產是贈與過戶給兒子的話,那麼贈與所得的房產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贈與人明確表明只給夫妻一方。這種情況最好做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