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羅長江律師
d.要求乙承擔違約責任。
2006年7月17日甲向乙索要8000元畫款時才得知該畫其實為真跡,市場**應在25萬左右。2008年4月8日甲起訴到人民法院,此時撤銷權因超過1年除斥期間而消滅。只能要求乙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
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
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主張變更該合同,將真品誤認為贗品出賣,屬於重大誤解,**相差巨大,結果也顯失公正。
或者就以贗品**賣,主張違約責任。
主張撤銷合同已經過了一年的期間,不支援的。
主張合同無效有嚴格的法律規定,此案例不符合無效的條件,主張無效是不支援的。
民法問題:關於訴訟時效的問題(如下),應該選哪個?
3樓:輝明伍
是的。根據《擔保法》第十七條規定: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民法中的訴訟時效問題 15
4樓:戰神
從侵權發生兩年內,法律別有規定除外。也就是應從甲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侵權時的兩年內提出主張。
(1)普通訴訟時效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短期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3)最長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
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5樓:重慶袁德華律師
你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主債務超過訴訟時效的話,擔保債權也過訴訟時效了噻;過訴訟時效,只是喪失勝訴權,但你自己自願償還了債務,是不能要求債權人返還的,也不能向債務人追償。只能由你自己承擔了。
侵權責任 違約責任 訴訟時效
6樓:
1、違約責任。根據我國民法,侵權責任的訴訟時效是自當事人知道侵權事由起的一年內。而根據產品質量法不合格產品致人損害的訴訟時效為兩年,所以98年12月如以侵權為由提起訴訟,會敗訴。
2、有意義,如上。
3、違約的意思是違反合同約定,他的責任是因為當事人的約定,就上題而言,xy的合同是乙個買賣合同,x的義務是付款,y的義務是提供質量合格產品,y的產品使x受到人身傷害,x買東西不是用他來傷害人的,而是用來洗澡的,可以這樣理解,y的產品不符合x簽訂合同的主要目的(安全洗澡)。所以y違約了。
侵權的結果有兩種一是侵犯人身權,二是侵犯財產權。他的責任是法定法定責任。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人身和財產不可侵犯。
該責任不必經過事先的約定而產生(與合同行為不同)。可以說違約責任必然由合同產生,而侵權責任則不一定。本題就是同時產生了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民法問題:關於訴訟時效的問題(如下),應該選哪個?
7樓:書山過客
選擇c【解析】①《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普通訴訟時效期間與特殊訴訟時效期間均從債權人能夠行使權利之日起開始計算。
約定了履行期限的債務,其訴訟時效期間自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開始計算。故a選項錯誤。②《訴訟時效規定》第17條第二款規定:
「對於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發生訴訟時效中斷效力的事由,應當認定對其他連帶債務人也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然而,這一規定並不適用於連帶責任保證場合。《擔保法解釋》第36條第一款規定:
「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據此,因一般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所以,在一般保證中,主債務的訴訟時效中斷的,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也中斷。與此不同,因連帶責任保證人不享有先訴抗辯權,所以,在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不對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發生影響。
反之亦然。故b選項錯誤。③《訴訟時效規定》第11條規定:
「權利人對同一債權中的部分債權主張權利,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及於剩餘債權,但權利人明確表示放棄剩餘債權的情形除外。」在c選項中,銀行對乙的房產行使抵押權屬於對部分債權主張權利,該行為對剩餘的20萬元債權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果。故c選項正確。
④《訴訟時效規定》第22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或者自願履行義務後,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據此,訴訟時效期間經過後,債務人同意履行債務的行為構成明示拋棄時效利益,應重新起算訴訟時效期間。
在d選項中,乙對銀行的50萬元債務已過訴訟時效期間,但乙提供保證的行為屬於同意履行債務的行為,發生明示拋棄時效利益的效果,應重新起算乙對銀行50萬元債務的訴訟時效期間。此點應予重視。⑤根據《擔保法》第20條及民法理論,在保證中,若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並行使)抗辯權,則保證人應援用債務人的抗辯權,保證人若不援用債務人的抗辯權,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喪失對債務人的追償權。
但是,若債務人對債權人不享有抗辯權(或者債務人放棄自己對債權人的抗辯權),保證人放棄自己對債權人享有的抗辯權並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對債務人的追償權不受影響。在d選項中,乙對銀行不享有抗辯權,保證人甲放棄自己的先訴抗辯權並承擔保證責任的,其對債務人乙的追償權不受影響。故d選項錯誤。
民法總則和民法通則關於訴訟時效的區別
8樓:雅盛超
司法解釋有規bai定,都按照三年來du處理糾紛。
最高zhi人民法院
dao關於適用《中華回人民共和國民
答法總則》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2018〕12號
為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關於訴訟時效制度的規定,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民法總則施行後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計算的,應當適用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關於三年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通則關於二年或者一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二條 民法總則施行之日,訴訟時效期間尚未滿民法通則規定的二年或者一年,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總則關於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三條 民法總則施行前,民法通則規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訴訟時效期間已經屆滿,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總則關於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四條 民法總則施行之日,中止時效的原因尚未消除的,應當適用民法總則關於訴訟時效中止的規定。
第五條 本解釋自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
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區別,民法中訴訟時效和取得時效的區別
您好訴訟時效的概念 是指權利人通過訴訟程式,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權利的有效時間。產品質量法 規定,受害人必須在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 或能夠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2年內向法院起訴。超過時效起訴的,法院將不保護受害人的權利。訴訟時效是 產品質量法 規定的,人民法院強制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定時間範圍。在法定...
訴訟時效問題,關於訴訟時效的問題
很想知道你想要撤訴的原因,你擔心的原因如果就是擔心前六個合同會有超過訴訟時效可能,那麼我們做一下分析 1 首先,對方的律師是會這樣做的,即力求將七個合同分開,跟你乙個乙個來算,以證明你的債權已經至少有一部分超過了訴訟時效,但是我認為這就和你難以證明到底那個合同還欠多少錢一樣的困難。2 我覺得你可以將...
請問,民法中的訴訟時效如何計算,民法中訴訟時效如何計算?
民事訴訟時效主要法律依據為民法總則相關時效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2020 第九章 訴訟時效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
民法中訴訟時效和取得時效的區別,取得時效與訴訟時效的區別?
所謂訴訟時效,又稱消滅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權利,義務人將享有抗辯權,從而導致權利人無法勝訴的法律制度。所謂取得時效,又稱占有時效,是指無權占有人在法定條件下占有他人的動產 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的事實狀態經過一定的期限後,將取得該動產或不動產的所有權和其他財產權。二者區別如下 1 二者的地位...
民法中的訴訟時效問題,民法通則中有關訴訟時效的問題
從侵權發生兩年內,法律別有規定除外。也就是應從甲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侵權時的兩年內提出主張。1 普通訴訟時效 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 短期訴訟時效 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