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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22-02-16 07:31:02

1樓:匿名使用者

我來談一點個人看法:我認為你可以不承擔任何責任,即使要承擔,也是負次要責任。理由:

首先,**賣家錯把別人的衣服通過申通快遞發給了你,這是問題的關鍵,如果不是**賣家的過錯,怎麼可能有你後來的過失?所以,**賣家對此事負主要甚至全部責任。其次,你在收到該快遞並發現不是自己的東西後,又通過韻達快遞發了回去,這說明你盡了妥善的保管義務,你在無因管理後沒有向**賣家要求支付相應的郵費已經算他們沾大便宜了,他們又豈能反過來要你賠償呢?

況且,你的無償妥善保管行為並沒有存在任何過失。再次,你在事件發生以後又盡力在幫他們查詢丟失的原因,盡到了合理的義務。也就是說,你在整個過程中沒有任何過失。

一般侵權講究無過錯無責任,所以我個人認為你可以不承擔任何責任。最後,你倒可以建議他們從兩個郵遞公司及書店那裡去尋找問題。當然,這不是你的義務,你可以不管。

另外,你一定要找到相關證據,否則你可能會因此而構成不當得利,不當得利的後果是:你必須返還該利益。

2樓:行者

1.申同快遞送貨來時,單子上的收件人是你嗎?如果是,那就是那個賣家和你的共同責任。如果不是,那還要加上申通快遞的責任。

2.你沒有任何憑據證明你已經將貨放在店裡?店老闆不能出據證明嗎?他既然做**,就應有保管的責任。否則,貨物丟失他也應承擔賠償之責。

3樓:於明律師

你好,你和申通快遞不存在合同關係,他們不應該向你主張責任,對此你可以明確拒絕。

你和賣家之間存在合同關係,只不過標的物寄錯了,有可能構成不當得利。此時賣家可以向你要求部分賠償,因為你們雙方都有過錯,就你付出的賠償,你可以要求書店承擔。

補充:你好,那麼你同申通就存在了不當得利關係。但是申通具有明顯過錯,實踐中你承擔的責任很有限。

書店的問題,最好盡快積極協商,帶著相關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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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真是公安機關某人通知的,那要小心是不是有人騙你,已經快要判決的話,案件已經屬於法院管轄,公安機關沒有管轄權,無權收賠償款,也無權處罰金,更無權判監外執行;

2、如果是法院通知的,倒有可信性。賠償受害人五千元是應該的,交罰金後判個緩刑(不叫監外執行),倒也划算。按規定法院是不允許判決前預收罰金的,但實踐中法院為了創收,預收罰金很普遍。

注意交錢的話要拿到收條或收據。

3、因為你朋友的兒子已成年,按道理你朋友沒有義務為他賠償和交罰金,這個你們自己斟酌吧。另外,盜竊一萬元以下是數額較大,達到一萬元為巨大。

附:《刑法》部分條款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5樓:七月流冰

這事其實很明了,按照法律是沒有**處罰金一說的。既然**開口,歸還受害方五千元,則受害方在**的默許下可以銷案,無案就不必已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也就沒有了法院的**審理,其他就不多說了,趕緊湊錢,只有好處,你應該懂的.....

6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會做財產保全,然後根據監護人財產進行收繳,至於判決要看法院怎麼給定了

鑰匙判盜竊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7樓:高山流水不長

這個事和**無關了。就是法院的事,建議按法院說的做。

經濟法案例分析,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忙作答。

8樓:只愛風晴雪

一、駁回石某的起訴。根據一事不再理的原則,該糾紛石某已經起訴並勝訴,正在執行中,不能再因執行問題提起訴訟。(民訴法111.1.5)

二、執行過程中,如果被執行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那麼可以執行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公司法72、73)

三、公司已經成立,不存在解散公司的問題,所以該案不牽涉公司的人格。

四、司法考試的案例分析題不可能要求你說明理由的法條出處,所以只要提到「有這麼個規定」即可。如果是**題目,恕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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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別這麼做,因為保險公司只認交警的事故責任人定書或者法院的生效判決。甲這種做法有騙保的嫌疑,如果事發不僅構成保險詐騙,而且還可能導致其他對乙方的賠償責任。只能說甲這樣做事惹禍上身。甲的行為相當於讓交警來認定事故的責任歸自己。那麼會出現兩種結果 1 乙需要 但有掏不出錢,拿著交警出的事故認定書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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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你首先最好清楚一點,就是你要舉報,還是要控告.如果你要控告,你就要去檢察院的立案科去申請立案.如果你只是有點證據,而給檢察院的相關領導寫了舉報信,檢察院沒有必要給你發不予立案通知書的.如果你想立案,去走程式吧,書面申請的可以將你的申請書遞檢察院立案部門,口頭申請的,要去立案部門做筆錄,並要提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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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首先要明確這個房子在誰的名下,登記為準,看一下房產證。確保房子是他們兩個人其中之一的。以他的名義寫的話,就要加上乙個抵押人,他母親的簽字,說明有這麼一套房產要作為抵押。也就是籤三個人的名字,母親是擔保人,簽字之後最好按上手印。以母親的名義寫的,就不需要三個人了。但是我覺得欠你錢的是他,最好是讓...

因工傷,請懂法律的幫幫我解決,懇請懂法律的朋友幫我解決乙個該情況是否是工傷還是意外保險。還是兩者皆有的法律維權問題。謝謝。謝謝。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第三,參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

法律糾紛,請懂法的人幫忙

首先,先確定合同的有效性。你的描述難以確定,暫且認為合同有效。按照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房屋兩處為夫妻共有財產的話,理應由妻子一方一人繼承,合同就顯得多此一舉。老人有病,妻子一方並無義務做任何事,更沒有理由提出財產分割的訴求。所以按理不存在和妻子一方爭財產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