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防衛過當怎麼區分,怎麼判定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

時間 2022-02-12 01:52:36

1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在清楚當時事實的情況下才能,判定你所說得行為是不是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是乙個主動的行為,「條件反射」應該不屬於正當防衛。但「條件反射」是乙個正當行為,在條件反射的情況下,你的朋友是無過錯的,不承擔傷及人眼的賠償責任。他還可以主張對方賠償自己「腦**」的損害。

這種情況下有個問題,就是你說的「條件反射」能不能作為法律事實受到法律的認可。

如果你的朋友當時看到了對方將要傷害自己,而出拳阻止對方的行為,此時就應該認為是正當防衛。

2樓:

一樓的回答的很詳細了,但是像你朋友的這種情況,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吧,你說是「誤打」,而不是正在毆打你的朋友,這種情況很奇怪,到底是在幹什麼會誤打乙個人打成腦**呢?

3樓:

我認為只有在別人傷害你時,合理使用暴力保護自己就是正當防衛

怎麼判定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

4樓:神仙級別在路上

正當防衛的本質在於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它有以下基本特徵:

正當防衛是目的正當性和行為的防衛性的統一。目的正當性是指正當防衛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的防衛性是指正當防衛是在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時候,同不法侵害做鬥爭的行為。

正當防衛是主觀的防衛意圖和客觀上的防衛行為的統一。防衛意圖,是指防衛人意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而決意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狀態。

正當防衛是社會政治評價和法律評價的統一。正當防衛的目的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且客觀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的性質。

防衛過當的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要正確理解「明顯」含義二字,應具體從以下兩個方面考慮:

第一,防衛行為大大超過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須的範疇,例如:防衛人採取擊傷不法偷竊者就是以制止偷竊這種不法侵害為限度,但如果採取了殺死偷竊者這種情況就超越防衛目的和防衛尺度,就應屬於「明顯」範疇。

第二,防衛強度大大超出了性質一般的不法侵害的強度。這主要應從防衛人所採用的防衛手段的強度與不法侵害行為的性質等因素對比來判斷。另外,防衛過當的防衛行為造成了重大損害結果,防衛結果是否構成「重大損害」,是區分防衛行為是否過當的主要因素,正當防衛與不法侵害是完全對立的,不造成不法侵害人一定的損害,是不足以制止不法侵害的,超過必要的限度,致人重傷死亡的,就是造成重大損害。

正當防衛是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

防衛過當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所謂防衛過當是指正當防衛行為超越了法律規定的防衛尺度,因而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情況。正當防衛的成立條件是:

起因條件:不法侵害現實存在,正當防衛的起因必須是具有客觀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許的,其侵害行為構成犯罪為條件。

時間條件: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才能對合法權益造成威脅性和緊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衛行為具有合法性

主觀條件:具有防衛意識,正當防衛要求防衛人具有防衛認識和防衛意志。前者是指防衛人認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後者是指防衛人出於保護合法權益的動機。

物件條件:針對侵害人防衛,正當防衛只能針對侵害人本人防衛。

限度條件: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5樓:東崑崙時代

一、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區別

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

1、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行為。正當防衛中所指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那些社會危害性大,侵害程度激烈,具有積極進攻性的侵害行為。

2、正當防衛必須針對不法侵害人。「不法侵害人」是指在犯罪行為中,犯罪的主體。

3、正當防衛行為必須是實際發生而且正在進行的違法侵害行為4、正當防衛的必須是為了保護公私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防衛過當是一種犯罪行為,它的本質應當是具有社會危害性的。防衛過當行為的構成要件:

1、防衛過當的客體,須是對防衛人實施不法侵害的行為人。它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權利,既不法侵害人依法受法律保護的生命權和健康權。

2、防衛行為明顯超過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須的限度造成了重大損害。

3、防衛過當的主體應為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4、防衛過當防衛人在主觀上有罪過。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既可能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也可能是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應當綜合具體案件的具體情況考慮。

二、正當防衛」的行使應該具備的條件

1、「正當防衛」的侵害行為必須具有「不法性」,如:對為了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而進行的「緊急避險」等「合法」行為,雖然實施了「侵害」行為卻不應行使「正當防衛」權。但可以可就其「緊急避險」行為所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獲得應得合理的補償和賠償。

這裡要說明的三點是:

其一、所謂「不法侵害」是實際發生且現實存在的,其

二、不法行為也包括犯罪行為,但並不要求該「侵害行為」一定達到「犯罪」的程度,只要該侵害行為具有「不法性」即可成為「正當防衛」的物件;其

三、對在徵收、拆遷活動中,相當一部分徵收、拆遷人沒有經過法定的程式,未取得行政許可,不具有「為了公共利益」的性質,而進行徵收、拆遷行為其「違法性」是顯然的;及算其經過了法定程式,取的了徵收、拆遷的行政許可,確實是「為了公共利益」卻在徵收、拆遷活動中違法地雇用身份不明的社會非執法人員對被徵收、拆遷人進行群毆,人身汙辱、非法拘禁、毀損個人合法財物,甚至釣魚執法(即下面要談到的「防衛挑撥」)等野蠻「執法」行為同樣不具合法性;

2、實施「正當防衛」行為必須具有「即時性」:如前所述:實施「正當防衛」的目的是「制止」不法行為,「正當防衛」是針對「正在實施的侵害行為」,如果該「不法侵害」為開始或處於已經結束的狀態,則防衛行為就不具針對性,防衛人仍然實施所謂的防衛行為就不具合法性,如防衛人的因假想可能會受到「不法侵害」或受到「不發侵害後」一時「情緒激動」、「氣憤難平」地實施「打復架」或實施「報復」的行為均不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而要承擔其行為後果的法律責任。

3、實施「正當防衛」行為必須針對「不法侵害」的行為人,即「正當防衛」的「針對性」:防衛人因被「不法侵害」而對實際侵害人以外的人(如「不發法侵害」人的親屬或其他人)實施「正當防衛」也不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而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4、防衛行為的行為不能「明顯地」超過制止侵害行為必要的行為,即相當性。這,往往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及是否構成犯罪爭論的焦點,也是防衛人一時難以把握的。比如:

不法侵害人對防衛人僅進行了言語侮辱、輕微的推攢行為,並未對防衛人的人格、身體健康或生命構成重大的傷害或威脅,而防衛人卻採取了打死侵害人的行為就明顯地超過了必要的程度,即使是《刑法》第20條第三款規定的「對正在進行的**」行為的防衛也要謹慎。但《刑法》第20條第二款:「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區別,(詳細)

6樓:澄心航

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在時間條件、主觀條件、物件條件上等等是一致的,但是在限度條件上卻截然不同。正當防衛必須是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防衛行為必須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內進行,否則就構成防衛過當。

正當防衛行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實施防衛行為的目的,必須是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防衛目的的正當性,是正當防衛的首要條件。

如果防衛目的不具有正當性,正當防衛則不能成立,例如聚眾鬥毆中互相殺傷,由於均有侵害對方的意圖,故不存在正當防衛。

2.防衛行為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行為。

沒有不法侵害行為,則無須實施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所針對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對受法律保護的國家、公民一切合法權益的違法侵害的行為。

行為人必須是對不法侵害行為才能實施正當防衛,對於合法行為不能實施正當防衛。如執法人員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搜查、扣押物品,是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被拘留、逮捕的人或者第三人不能以其人身自由或者財產權益受到侵害為藉口,實施正當防衛。

3.防衛行為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

這裡所說的「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有兩層含義:一是不法侵害在客觀上確實存在的,而不是主觀想象的或者推測的;二是不法侵害必須是正在進行的,而不是尚未開始、已經停止或者實施終了的。

4.防衛必須針對實施不法侵害者本人。

實行正當防衛,其目的是要排除和制止不法侵害,而不法侵害的行為來自侵害者,因此,要制止不法侵害只能對不法侵害者本人造成損害,不能侵害無關的第三者,包括侵害者的家屬。

5.正當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損害。

防衛過當具有以下主要特徵:

(1)必須是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這裡所說的「必要限度」是指為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衛強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夠認識到其防衛強度已經超過了正當防衛所必需的強度,也就是應當以防衛行為是否能制止住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為限度。

(2)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損害。

這裡說的「重大損害」是指由於防衛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人身**等嚴重後果。

總之,當事人行為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正當防衛的要件,其目的必須具有正當性、其物件必須針對正在發生的不法行為,並且不能超過必要限度,如超過了必要限度就是防衛過當。一旦當事人因防衛過當被檢察院提起公訴,建議當事人聘請專業的律師為其辯護,以免承擔不必要的責任。

7樓:如此_青春

1、認定標準不同

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

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通俗來說,所謂防衛過當就是是指正當防衛行為超越了法律規定的防衛尺度。

2、處罰原則不同

正當防衛不屬於犯罪行為,不需要負刑事責任。而防衛過當屬於犯罪行為,需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3、客體不同

正當防衛的客體是被侵害人的人身權利,而防衛過當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權利。

4、防衛過當的前提是進行正當防衛,但防衛過當又不同於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區別,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為了鼓勵群眾見義勇為,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刑法 明確規定,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使公共利益 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它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合法的自衛反擊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防衛行為和侵害行為應該大體適應,不應該超過必要限度。如果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

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問題

如果確實是搶劫的話,基本不存在防衛過當問題 不考慮證據問題的話 1 如果能證明對方持槍 刀或其他可以稱作 的東西 鐵管等 幾乎可以肯定你是正當防衛。2 如果對方都是赤手,一般法院控制對方在3人以上,對你形成圍堵 被迫反擊 時,考慮正當防衛。但也可能防衛過當。實力差距越大 被迫性越高,正當性越高。3 ...

正當防衛是什麼?怎麼算正當防衛,正當防衛 到底是怎麼界定的?

什麼是正當防衛?星知計畫 正當防衛,即通常所說的自衛,是指為了使國家 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就是 在自身財產和生命安全受到損害時 也不過激的行為防禦自身達到保護自己...

什麼是正當防衛?什麼是防衛過當,什麼是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概念 根據 刑法 1 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 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基本特徵 1 正當防衛是目的正當性和行為的防衛性。目的正當性是指正當防衛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國...

防衛過當罪量刑標準是怎樣,正當防衛過度怎麼量刑

您好,今天是大年初三首先祝您春節快樂哦!防衛過當需要認定才能作出量刑。刑法 第20條第2款規定 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如果具備緩刑條件,可以使用緩刑,如果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應當免除處罰。希望對您 有幫助,祝您在新的一年裡心想事成哦!為您推薦 范縣律師 武勝縣律師 林甸縣律師 漢陰縣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