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產權到期了該怎麼辦,購買公寓4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時間 2022-01-19 17:28:14

1樓:華律網

在正常情況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種分類,70年的主要是指普通住宅,50年的指工業用地,40年的主要是指商業用地。房屋產權其實不僅僅包括房屋的產權,還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權。購房者對房屋的使用權是永久性的,而這所謂的40年的產權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權。

我國土地屬於國家,房主只是租用人。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在房屋40年產權到期後,一般有以下兩種情況:

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來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②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

那麼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樓:人設不能崩無限

40年產權到期可以主動申請續期。根據相關規定,商用房產權年限為40年,低於普通住宅的70年產權。我國2007年出台的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並無自動續期的規定。

由於「商住房」本身並非住宅性質,商業供地或工業用地不僅土地使用期只有40年或50年,而且到期後需要主動申請續期,續期也有可能被駁回。如果沒有主動續期或申請續期被駁回,不僅土地產權要被收回,連房子也可能會被無償收回。

3樓:大鬍子說房小助理

4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的是土地使用權,房子一直都是戶主的。到期後房主不想使用或者繼承,國家收回。房主想繼續使用需申請延長土地使用期並補繳出讓金。

如房主想繼續使用但國家不批准,那麼國家**土地並作出相應的補償。

4樓:京師周潔律師

我國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期限根據199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分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

一、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也有的使用權是40年,40年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保護的。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

三、根據我國《民法典》新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百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度,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也就是說,住宅房屋的40年產權所有權到期後,會依法自動續期。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也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四十一條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5樓:搜狐焦點

房地產產權期限有70年的,50年的,40年的,這是因為房屋的性質不同,但是不管是多少年的期限,都會面臨到期的問題,那麼這時應該如何應對呢?小編今天就來告訴一下大家,「40年產權房」指的是什麼?可以買嗎?

到期該怎麼辦?

一、「40年產權房」指的是什麼?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a「40年土地使用年限房」,年限不是房子的產權年限,而是土地使用權的年限,房屋的產權永遠是業主的,而土地是國家的,業主只有使用權。

二、40年產權的房子能買嗎?

40年產權的房子並不是小產權房也不是違章建築,是可以正常購買的。這裡所說的產權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40年,一般情況下40年產權為商業、旅遊、娛樂用地,這類房屋住戶的水電費將按照商業的標準,比普通居民用電用水**要高。所以,即使要購買,也要先對房屋年限有所了解,不然很可能買了一套40年產權的房子卻只能用20年,這就得不償失了。

三、4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房屋產權時限不同是因為土地用途不同,因此40年產權多為商業地產。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不管是40年的公寓、寫字樓,50年的商業或者是70年的普通住宅,到期之後國家都會收回土地,這個是不會改變的。至於到期後的房子和相關補償問題,還沒有很具體的規定可以遵循,現在是規定無償收回,不過**及相關部門正在就到期房屋和土地相關補償問題進行研究和制定相關措施,相信很快就能有具體規定出台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3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6樓:雲南助融中心

昆明房價!昆明4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購買公寓4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7樓:華律網

在正常情況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種分類,70年的主要是指普通住宅,50年的指工業用地,40年的主要是指商業用地。房屋產權其實不僅僅包括房屋的產權,還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權。購房者對房屋的使用權是永久性的,而這所謂的40年的產權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權。

我國土地屬於國家,房主只是租用人。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在房屋40年產權到期後,一般有以下兩種情況:

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來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②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

那麼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8樓:熱詞團小知

購買公寓40年產權到期後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四十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登出登記。

第四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規定: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由市、縣人民**有計畫、有步驟地進行。出讓的每幅地塊、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由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建設、房產管理部門共同擬定方案,按照***規定,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批准後,由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實施。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市、縣人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9樓:慎驥

回答購買公寓40年產權到期後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簽土地。 1、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10樓:搜狐焦點

在正常情況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種分類,在房屋40年產權到期後,一般有以下兩種情況:

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來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②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那麼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11樓:80後的生活點滴

一、購買公寓40年產權到期後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簽土地。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規定,土地到期後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依一定比例繳費。

二、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型別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築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用建築用地最高為40年。

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土地是國家的。根據專案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週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50年,商業/旅遊/娛樂40年。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

1、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購買40年產權房,4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4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的是土地使用權,房子一直都是戶主的。到期後房主不想使用或者繼承,國家收回。房主想繼續使用需申請延長土地使用期並補繳出讓金。如房主想繼續使用但國家不批准,那麼國家 土地並作出相應的補償。在正常情況下,房屋年限有40年 50年和70年三種分類,70年的主要是指普通住宅,50年的指工業...

購買公寓4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40年產權公寓房40產權到期怎麼辦

在正常情況下,房屋年限有40年 50年和70年三種分類,70年的主要是指普通住宅,50年的指工業用地,40年的主要是指商業用地。房屋產權其實不僅僅包括房屋的產權,還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權。購房者對房屋的使用權是永久性的,而這所謂的40年的產權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我國土地屬於國家,房主只是租用人...

4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商住房40年產權到期該怎麼辦

一般來說,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後可通過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物權法 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後,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應根據當時的地價...

房子4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40年產權房到期後怎麼辦

跟大家普及下房產年限問題 不用再糾結70年產權還是40年產權,關於補年限問題 物權法已生效,該法明確了公私財產的受保護權。我國規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業用地40年 有特殊50年限 綜合用地50年。現已明確,屆滿自動續期。需要屆滿期前一年申請續費。城市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二條和 物權法 第一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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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產權的房子到期的是土地使用權,房子一直都是戶主的。到期後房主不想使用或者繼承,國家收回。房主想繼續使用需申請延長土地使用期並補繳出讓金。如房主想繼續使用但國家不批准,那麼國家 土地並作出相應的補償。地是國家的,房子是你的 可以繼續使用,因為在中國土地的所有權是屬於國家的,中國境內取得的都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