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產假多少天,國家規定產假多少天

時間 2022-01-14 18:52:36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法定的已小產假是十五天至四十二天的產假;

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2樓:山茶酒丶

一、《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已經於2012年4月18日公布施行。

第7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修改前是90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二、晚婚假的時間

一般是各省或者直轄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自己規定的。通常情況是: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二、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

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月零二十三天,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零8天。

通常情況,女職工產假分別按下列情況執行

1、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98天(2012年4月18日前是90天),其中產前可休息15天。

2、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乙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

三、相關說明:

1、產假98天是包括雙休日和法定假日的。

2、晚育假30天是包括雙休日,但不包括法定假日。

3、丈夫是否能休護理假,這要看各省市的具體規定,如果是晚婚晚育的,大多數省份《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條例》中都規定了晚育者丈夫休護理假的時間,一般在7到10天左右。

3樓:匿名使用者

98天、難產+15天、n胞胎+15*(n-1)天

國家規定產假多少天

4樓:小溪閒談影視劇

按目前的法律規定,我國的所有女性勞動者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都享受產假待遇。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5樓:君偉

2015年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產假天數具體如下: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畫生育條例規定。

擴充套件資料2015年國家產假規定是2012年***常務會議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調整了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並規範了產假待遇。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其工資或者生育津貼以及生育、流產的醫療費用,所在單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自1988年發布施行以來,對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其健康,發揮了重要作用。徵求意見稿擬根據《勞動法》第七章關於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的規定,將條例名稱改為《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

6樓:高詠忠律師

回答您好,還請您稍等,我看一下您的問題

提問產假最早什麼時候可以休

回答國家規定,產假一般是在產前15天開始休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這90天又分為:產前假15天、產後假75天兩部分。

所謂產前假15天,係指預產期前15天的休假。休產假不能提前或推後,若孕婦提前生產,可將不足的天數和產後假合併使用;若孕婦推遲生產,可將超出的天數按病假處理如果(只要有醫院證明就可以向單位請病假,但病假期間不能享受產假待遇)。

您好,對於我提供的答案您還滿意嗎?如果有其他想問的話,您可以說一下,我這邊也會盡力為您提供解答的哦!

提問謝謝

回答您好,對於我提供的答案您還滿意嗎?如果有其他想問的話,您可以說一下,我這邊也會盡力為您提供解答的哦!

更多6條

7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規定產假98天。

之前,女職工生育,享有基本產假,晚育的另行增加產假。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廢止了晚婚晚育增加產假的規定,而符合條件生育二孩延長產假的目前尚未出台,女職工生育的,只是按***《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享有產假98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8樓:匿名使用者

為全面實施兩孩政策,各地相繼開始修訂地方計生條例,目前,天津、浙江、寧夏等12省份的新計生條例已經出台。不同省份產假從最長的180天到最短的128天,可相差近兩個月之多。

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山東、四川、寧夏6省份,產假為158天,福建產假最短158天最長可休180天;而天津、浙江、湖北3省份,產假為128天,相差近兩個月。具體產假時間如下:

天津    128天

山西    158天

浙江    128天

安徽    158天

福建    158-180天

山西    158天

山東    158天

湖北    128天

廣東    178天

廣西    148天

四川    158天

寧夏    158天

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合法生育獎勵增加50天,由此產假增加到178天。自2016年9月29日公布起開始施行。

剖腹產等難產的情況則在產假基礎上增加30天,論基礎產假,數廣東的208天為最長。此次修改中,陪產假沒有作調整,仍為15天。

關於產假工資怎麼算: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這就從法律上保證了女性的產假是帶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產假工資規定。

產假期間工資怎麼算,如何發放?

如果你沒有參加生育保險,那麼你的產假工資,按照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如果你已經參加生育保險,那麼你在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這也就是你的產假工資,由生育保險**支付。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畫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職工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9樓:伊蕊那拉若騫

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乙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10樓:牽牛伍公子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法定小產假是多少天

11樓:圈住的情

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應根據醫院證明,給予產假15天至30天。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時,給予產假42天,懷孕7個月以上的按正常產休假。對有過兩次以上自然流產史,現又無子女的女職工,應調離有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流產的作業崗位。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擴充套件資料

產假的一般規定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畫生育條例規定。

部分城市的相關規定

廣東1、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順產的,98天;生育獎勵假80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42天。

2、享受計畫生育手術休假:取出宮內節育器的,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2天;施行輸卵管結紮的,21天;施行輸精管結紮的,7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併計算假期。

——《廣東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上海女職工產假分別按下列情況執行(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四條)

產假:98天+30天(生育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乙個嬰兒)

第一、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九十八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後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第三、生育假30天(原先的30天晚育假改為生育假;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

第四、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乙個嬰兒增加15天。

產假需提供的證件

身份證、結婚證、准生證、出生證和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證全稱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願終身只生育乙個子女的夫妻)。

按國家規定正常生產的女職工有權力享受產假、哺乳假,應視為正常出勤,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苛扣其工資、福利、補貼以及考勤獎金,不影響晉級、調工資,並計算其工齡,反之則違反國家勞動法,侵害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可到相關部門舉報並申請勞動仲裁。

國家規定產假有多長時間,國家規定產假多少天

國家規定的產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產假及其生育津貼相關規定如下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

是不是國家規定提早15天休產假,國家規定產前15天休產假是死規定麼。如果我提前2個月休產假,是不是一定不可以?

國家規定提早15天休產假。根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

國家規定晚婚的法定假期是多少天,國家規定晚婚帶薪假期多少天

北京 婚假3天 晚婚假7天 10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規定 機關 社會團體 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乙個...

產假國家規定的產假是多少天,產假國家規定的最新產假是多少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回答國家規定產假98天,地方會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再根據各省情況增加...

女職工的產假是多少天,國家規定的女性產假是多少天?

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根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