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未滿辭職是否要賠償違約金

時間 2022-01-08 04:44:18

1樓:合肥律師劉志漢

一、《勞動合同法》規定: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因此所說的情形,在按照第三十七條規定履行手續,並不存在第九十條規定的情形,不需要向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2樓:仲裁律師

1、生效

2、不用賠償違約金,不屬於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情形;

3、乙個月後走人就不用賠償,但要儲存好相關證據(證明你在乙個月前提出離職的證明)。

3樓:

沒有對你培訓的,沒簽竟業限制的,不用付違約金。

廠方做法是錯誤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答案:無效

你想辭職只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並做好30天內的工作交接,30天後就可以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應當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結算工資,並應在15天內辦理檔案和社保的轉移。公司不予辦理的屬於違法,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

新勞動法員工合同期未滿辭職需賠償違約金嗎?

5樓:愛國和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與此同時,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1款之規定,用人單位還應當向你支付經濟補償。

6樓:2020的署光

你好!我是2017年10月1日被南昌鐵路局萍鄉工務段聘為道口工,直到2018年元日1日才簽訂了兩年勞動合同。由於2019年12月我們所在的歸屬單位劃分到了廣鐵衡陽工務段管理,因此2019年12月1日萍鄉工務段與我們解除了勞動合同,並承諾解除合同是為了我們要立即與衡陽工務段重新續簽合同。

但是直到今天(2020年3月1日)衡陽工務段都未與一直在正常上班的我簽合同,卻突然告知我從今天(已上了半天班了)起不用上班了。並且我1月和2月的工資是通過別人代發的,還說給我轉帳1月和2月的社保。

請問,我該維護自己哪些合法權益。

7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做人力資源**業務的,你說的情況估計你是派遣員工,新勞動合同法規定派遣制度的員工最少是兩年,員工跟單位提出辭職不必繳納違約金,提前乙個月書面申請即可。另外單位不給你繳納社會保險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如果你想的話,步驟是寫清材料去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舉報。希望對你有幫助

8樓:法學碩士小輝哥

按照現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沒有理由的申請辭職只需提前乙個月通知單位即可,不受合同的限制,你不需為此支付賠償和違約金。違約金只適用於公司為培訓你而付出了花費或離職後的競業限制在合同中的約定,而且不能超出培訓費用。

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後約定的,是雙方自願的。但實際中無謂在這種問題上和用人單位糾纏。

9樓:不懂的_就問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從以上的條款可以看出來,你可以單方面的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需要賠償違約金。至於籤勞動合同的期限你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但是時間長點對勞動者有益一些。

簽了勞動合同未工作滿乙個月,辭職是否需要賠償違約金

10樓:edison大哥

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形式提出

離職申請,過了試用期提前一

個月書面形式提出辭職就行。

用人單位不批准也可以辭職。

用人單位也沒權力剋扣工資。

—————————————————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1樓:鎂肥美瓢

《三國演義》描寫的是從東漢末年到西晉初年之間近一百年的歷史風雲,全書反映了三國時代的政治軍事鬥爭,反映了三國時代各類社會矛盾的滲透與轉化,概括了這一時代的歷史巨變,塑造了一批叱吒風雲的英雄人物。在對三國歷史的把握上,作者表現出明顯的擁劉反曹傾向,以劉備集團作為描寫的中心,對劉備集團的主要人物加以歌頌,對曹操則極力揭露鞭撻。今天我們對於作者的這種擁劉反曹的傾向應有辯證的認識。

尊劉反曹是民間傳說的主要傾向,在羅貫中時代隱含著人民對漢族復興的希望。 [4]

合同期未滿辭職要賠償違約金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經過專業技術培訓約定了服務期的,辭職需要支付違約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只有專業技術培訓和保密協議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而涉及辭職需要支付違約金的只有違反專業技術培訓服務期約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不是崗前職業培訓),支付了培訓費,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培訓協議中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尚未履行期間分攤的培訓費用。

因此,合同期限未滿勞動者經過用人單位專業技術培訓且約定了服務期的,辭職需要按照不超過尚未履行期間分攤培訓費支付違約金。沒有經專業技術培訓且約定服務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要求支付違約金。但按《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的,不屬於違反服務期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於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根據法律規定,你如果辭職,最多賠單位三百多,單位扣留你的證件也是違法的,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提起勞動仲裁。

14樓:草履蟲

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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