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勞動合同,提出辭職,可以要求賠償嗎

時間 2021-12-25 10:02:57

1樓:t虎虎娃兒

可以提出辭職,和賠償,具體細節,我今天下班給你查一哈資料哈。

還有那個一樓說的屁話,雖然沒有書面訂立用工關係,但是已成為用工事實,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予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的前一日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補償,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面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意思是只有你有權利炒老闆,他沒有權利炒你)。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定書面勞動合同。

你已經工作17年來了,你得到工資補償=你的每月工資×11×2

(2)公司應該自用工之日起為員工繳納社保,你有權利喊他把以前的補上,如果老闆拒絕,你可以提前30天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3)要是和你老闆協商不好,就申請勞動仲裁,是不會收錢的哈,要是你有些證據是用人單位掌管的,應當由用人單位提供,拒絕提供的承擔不利後果。

我鼓勵你,這種爛公司不要呆了,給你分享一哈我的經驗

去年我在一家公司做文員,做了4個月,都沒有簽合同和加公資,於是我提出辭職,並要求賠償,起先他們死不認賬,後來我堅持要去告他們,他們嚇著了,還是給了我乙個月的補償。

2樓:朱按揭

需要提前乙個月,不能要求賠償的,因為你沒有合同法律上不認同你們有用工關係

3樓:勞動法律法規

首先, 我想提醒你,一定要有證據證明自己在裡面已經工作了17年了,才考慮遞辭職信。否則, 你就應該跟他們好好協商,看看有沒有加薪的可能。沒有可能的話,那麼,你的辭職信就寫因為公司不幫買社保,所以辭職,或者因為公司的什麼什麼原因而辭職,千萬不要傻到說自己另有發展啊!

其次,重要證據就例如,工資條、排班表啊,越多越好,拿到這些證據了那麼就有17年的社保、經濟補償金、不簽無固定勞動合同雙薪、失業金、訴訟期限是知道自己權利受到侵犯的一年內~!都可以。

如果拿到的話,社保會有勞動局幫你算的,其他的可以自己算算工資就行了!

4樓:yn在水一方

不用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沒有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你已經在用人單位工作了17年,根據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屆滿,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支付雙倍工資。由於用人單位至今沒有跟你簽訂勞動合同,可主張自用工滿乙個月的次日起到現在的雙倍工資。另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應當有加班費。

至於訴訟時效問題,我認為,應當看成是侵害行為一直持續,沒有超過訴訟時效。你可以主張拖欠的工資,雙倍工資的賠償,加班費以及單位沒給你繳納的社會保險金。

當然最重要的要看你是否有充足的證據證明這些,希望能幫到你。

沒簽勞動合同主動辭職可以要求賠償嗎?

5樓:baby無知的螞蟻

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

單位和員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

單位在員工入職乙個月內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的。如果超過一年未簽訂合同,那麼預設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未簽訂勞動合同能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時間為入職後的一年內。勞動仲裁的受理也是有時效性的,在受理以前一年內的勞動爭議。所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的時間應該為入職後一年內與仲裁受理的前一年內的重合部分。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未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後還能得到賠償金麼?

6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一年內都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無需請律師一樣能勝訴,勞動仲裁完全免費,我是專職勞動仲裁員,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支付加班工資等;

3、如果單位扣押你工資、押金、年終獎等,申請勞動仲裁的時候,可以一起申請;

4、蒐集一些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工裝(有公司字樣)、工作證、工作牌、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或者其他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

主要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仍然在仲裁時效內,未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後還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先辭職再仲裁 沒有影響

是100x6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先去仲裁,收集好證據(如工資條,見到表,同事證言等)。

工資應該按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能要求賠償嗎?

10樓:

單位口頭說要辭退你,你在沒有接到正式書面通知(蓋有公章)前,按時上班,否則拒絕辦理離職手續。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2、辭退你要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違法辭退的兩倍支付經濟補償金,即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3、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4、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乙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1樓:看取蓮花淨

當然可以要求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使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勞動關係是存在的。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

也就是第二個月要補償你2個月的工資。

還有就是單位以你不能勝任工作為理由辭退,應該拿出不能勝任工作的證據,或者應該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並且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給你經濟補償。

你這樣的情況直接到當地勞動部門投訴吧,可以要求勞動仲裁,如果公司不願仲裁你可以直接起訴。起訴費也就10塊錢左右。去之前先給勞動仲裁部門打**問問需要你準備什麼材料。

準備好了在行動。

東西即使移交了也可以按我上面說的做。因為公司有你的工資發放記錄,這個是抹不掉的

12樓:簡簡單單

1、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簽訂合同,從第二個月開始,可以要求二倍工資的。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未簽勞動合同辭職 能否要求補償

13樓:永遠的

工作時間超過三年未簽勞動合同,申請雙賠償已超過仲裁時效,不予受理。

1、《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倍工資是對於用人單位在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以及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為作出的一種懲罰性的民事賠償。

2、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性質應分為兩部分來看待。

其中一倍工資是勞動者本人民勞動報酬,其仲裁時效可以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

而二倍工資差額(即二倍工資中的另一倍工資),不是勞動者提供勞動的對價金錢,而是法律規定針對單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這種違法行為的一種懲罰措施,不屬於勞動報酬,不能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四款。

擴充套件資料:

訂立勞動合同,保障企業和員工的相關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

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式。以勞動合同作為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形勢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

未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如何解決?未簽訂勞動合同辭職

因為用人單位未為你繳納社會保險違法,你可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因為未簽訂勞動合同,你可自用工第二個月起要求用人單位每月支付2倍工資。你可以找公司協商,為你辦理社保。如果不答應就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你自己辭職得到的補償就沒有。如果讓公司解除你的勞動合同。你可要求...

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辭職呢,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辭職呢?

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過了試用期,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公司無權扣錢。1,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乙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試用期,員工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3,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結清你的全部工資...

未簽訂勞動合同辭職能立馬走人嗎,沒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直接辭職走人嗎

困難解決局 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簽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微風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未簽定勞動合同,不可以辭職立即走人,需要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未簽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

深圳張勇律師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乙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問題,雙倍工資的請求訴訟時效是逐月失效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需再支付用工之日起滿一...

未簽訂勞動合同,我辭職了還可以向勞動仲裁申訴要求公司賠償我雙倍工資嗎

那要看情況,如果你在那邊做滿乙個月用人單位還沒有跟你籤勞動合同的可以的 可以,但是你必須提供證據證明你與用人單位存在過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有因違反法律所應該賠償你雙倍工資的情況。1 有證據證明與該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比如工資條 繳納保險單據之類。2 在知道或者應該知道自身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在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