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了,可以直接走人嗎

時間 2021-12-30 11:10:52

1樓:北京

根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十條要求,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未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的,以勞動者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勞動者1日工資的賠償金。

2樓:匯法網

勞動合同到期之後如果不續簽,需要辦理好公司的離職手續和工作交接,不可直接走人。

勞動合同到期了,需要及時去辦續簽,要麼就解除合同。而且,在合同到期的時候,一般公司需要確定續不續簽,不續簽的話需要給勞動者相應的補償金。不過,實踐中,勞動者離職通常要辦下面的手續:

1、如果你的勞動合同還沒到期的話,現在需要提前三十日向部門領導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等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後報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接到訊息後逐級報請,經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再由人力資源部通知你的部門領導安排工作交接。

3、你需要按《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接單》內容依次交接,財務部結清借款後,經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交接工作才視為完成。

4、工資中有涉及保險,人力資源部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進行保險減員手續。

5、人力資源部統計你本月考勤,然後報上級領導批示,到工資結算日發放你的工資。

6、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並給你開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所以,當勞動合同到期的時候,勞動者雖然可以一走了之,但相關手續還是要及時去辦的,起碼你得辦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這樣你去下一家單位的時候,才有足夠的證明你現在已經沒有其他的勞動關係了。

當然,除了拿到離職證明,其實社保也是很關鍵的,所以在勞動合同到期的時候,千萬不要一走了之,還得及時辦理好這些手續才能放心走人的。

3樓:韓露露

可以,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者不願續簽勞動合同是可以直接走人的。

勞動合同到期,是自然終止勞動合同,不是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合同中沒有約定需要勞動者提前告知,勞動者就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單位的義務。只要辦理離職手續就行。

1、合同到期後可以立即走人。

2、勞動合同到期,是自然終止勞動合同,不是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合同中沒有約定需要勞動者提前告知,勞動者就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單位的義務。

3、這是用人單位自己在勞動合同的管理上沒有到位,用人單位自己有責任提前徵詢勞動者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不願續簽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

4、現在勞動合同已經到期,合同已經自然終止,你已經不屬於該單位的人,只要辦理離職手續就行。單位不辦理離職手續違法,你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訴維權。

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簽,用人單位應當出具勞動合同終止證明書。

1、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2、勞動者不續簽的話,除非是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降低為由才有經濟補償金,否則無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四)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樓:kitty小小貓

一、勞動合同到期直接走可以嗎交接工作有限制嗎?

1、理論上勞動合同到期員工可以直接走人,交接工作的事情法律上並沒有限制,勞動合同到期,是自然終止勞動合同,不是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合同中沒有約定需要勞動者提前告知,勞動者就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單位的義務。

2、這是用人單位自己在勞動合同的管理上沒有到位,用人單位自己有責任提前徵詢勞動者是否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不願續簽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

二、勞動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有補償嗎?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三、勞動合同到期公司單方不續簽怎麼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四、勞動合同到期離職後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辦?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關係中的很多事情處理起來不能只看國家法律規定,其實比較妥善的做法應該是提前乙個月就告知用人單位,最好把工作也交接好了,這樣對勞資雙方都是有利的,沒有必要因為離職就跟用人單位把關係搞僵。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合同到期後可以立即走人;2、勞動合同到期,是自然終止勞動合同,不是解除勞動合同,只要合同中沒有約定需要勞動者提前告知,勞動者就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單位的義務;3、勞動合同已經到期,合同已經自然終止,只要辦理離職手續就行。

6樓:唐天平勞動法諮詢師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就可以安排走人嗎?

7樓:風中小白雲

不能,勞動合同到期前半個月,可以把工作交接給接任你的人。(說明你們公司不規範,合同快到期了,也不問一下要不要續)不然工作怎麼辦呀?

8樓:佟智勇苦鋒

2、用人單位不給你辦理辭職手續,你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向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9條),要求勞動監察大隊依法處理,或者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還可以提起訴訟,將用人單位告到法院(《勞動合同法》第77條)。

9樓:穰巧丹覓松

需要向單位有關負責人告知一下,並且單位要為你辦理相關退工手續,把勞動手冊拿回來。

10樓:

不要辦理離職手續嗎

直接走人不是自找麻煩嗎

最好合同到期前通知單位不續簽了

11樓:繩綸冀高揚

若無其他約定,你應該向單位說明,不續簽合同。

12樓:旗秋寒旅卓

1、用人單位的做法不對,你如果過幾天走了是違反勞動法。

2、用人單位不給你辦理辭職手續,你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向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9條),要求勞動監察大隊依法處理,或者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還可以提起訴訟,將用人單位告到法院(《勞動合同法》第77條)。

13樓:

確定不想續簽的,跟公司說明,辦好交接即可。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勞動者可以直接走人。

15樓:濤聲海韻

應該辦理離職手續。

離職時員工的五險一金和檔案的處理如下,具體的全國各地的實際情況大同小異,但應該以當地為準,因此,當事人應該去當地諮詢一下:

1、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關於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養老保險採用 「雙轉移」模式,轉移手續如下:

一是攜帶包括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居民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二是帶齊這些手續,填寫《轉移接續申請表》,向轉移地的社保機構提出轉入申請。此後,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舊參保地兩地社會部門將處理轉移事項。只要審核通過,參保者將在45個工作日後接收到社保部門完成轉移的通知。

2、醫保賬戶可隨人劃轉。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台的《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從2010年7月1日開始,流動人員跨省就業時可以轉移自己的醫保關係,個人賬戶可以跟隨轉移劃轉。

而根據《暫行辦法》的規定,當勞動者離職之後到新城市就業,即可加入當地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將通知原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勞動者不再享受原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原就業地在中止參保手續的同時出具參保憑證備查。同時,個人賬戶餘額通過保險經辦機構轉移。

這意味著,只要你在新就業地參保醫療保險時提供足夠真實的參保資訊,那麼所有醫療保險關係轉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費心了。

3、工傷及生育保險

這兩種保險屬於「當期交納當期享受」的險種,並不存在轉移的問題。

4、失業保險轉移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成建制跨統籌地區轉移,失業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的,失業保險關係隨之轉遷。如需辦理手續,在職職工在本省內或向外省遷移,應到受理其原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由經辦機構出具職工參保及繳費情況證明,職工憑此證明到遷入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係,不需轉移資金。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省內跨統籌地區轉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職工失業保險手冊》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係,並按遷入地標準領取失業保險金,不需劃轉資金。失業人員跨省遷移的,由遷出地經辦機構出具證明,並劃轉所需資金,失業人員憑證明和資金劃轉手續到遷入地經辦機構接續失業保險關係。

4、公積金異地購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規定,個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單位已為其建立了住房公積金賬戶,那麼他就可以將在原來住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金額,轉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辦理時,該員工需要提供調入單位接收證明、在調入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轉入銀行賬號、開戶行名稱、職工本人身份證影印件等相關材料給在原居住地的原單位,通過原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到開戶管理部申請辦理。

而員工個人檔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要在十五天內辦理社保和檔案轉移。而如果當事人一時沒有新單位,可以暫時掛靠原單位。

因地區差異,各個省市會有所不同,具體請諮詢當地社保局和公積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為準。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如何補償,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麼補償?

1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2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3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 設區的市級人民 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有賠償,勞動合同到期工廠不續簽的賠償

一年乙個月,勞動者要求繼續簽訂 如果合同自然到期終止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應向勞動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應該簽訂,用人單位不同意簽訂 賠償3個月工資,如果未提前乙個月提出解除合同要求,還可要求補償乙個月工資,如果沒有繳納保險,還可要求補繳。保險不需要代繳了,是前12個月綜合平均工資 1.合同到期,公司...

勞動合同到期辭職,勞動合同到期辭職,公司該怎麼補償?

華律網 許多勞動者不太清楚合同到期和辭職有什麼區別,在這裡我向大家簡要介紹一下相應的情況。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辭職一般有兩種情況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 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員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

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如何賠償?

落日夕陽老師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沒有續簽,對於這種行為是否會賠償,其實也是分情況而定的。第一種情況,如果是公司不續簽,則公司需要補償員工。第一點,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願意續簽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其法律依據是 勞動合同法 的第46條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