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不來上班也不請假怎麼處理,員工請假單位沒批准就不來上班怎麼處理

時間 2022-10-05 06:51:19

1樓:時光可斷

你好如果你的公司有完善的規章制度的,可以依據具體規定解除合同。

2樓:職場找小徐老師

回答您好,同學!可以,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18條規定,職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1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企業有權予以除名。

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職工無法履行請假手續外,職工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又不按時上下班,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即屬於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

其中 不可抗拒的因素 一般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因素(火災、水災、**、交通中斷等)、社會因素(戰爭、軍事行動、區域性戒嚴等)、生理因素(生病、負傷、直系親屬病重、死亡等)。

以上就是小徐老師為同學解答的困惑,如果小徐老師的解答對您有所幫助的話,希望在您方便的情況下,點選右上角「結束服務」給個贊和關注哦,以後有什麼問題都可以向小徐老師諮詢,感謝!小徐老師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2條

按照勞動法,不辦辭職手續,不來上班;或者假期到了不來上班的員工,公司

3樓:諾諾百科

勞動者曠工達到一定時間,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既不請假,又不辭職,不上班的,或者假滿後不請假不上班的,符合原勞動部關於曠工的定義,用人單位應當做好考勤,按曠工處理。

曠工達到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天數的,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出於人性化和有理有據的考量,用人單位可以在曠工天數達到解除合同條件之前,書面通知勞動者復工。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擴充套件資料:

曠工行為是指單位幹部職工(員工)違反單位工作制度,不請假而缺勤的行為。

行為規範

為保證單位工作的正常運轉,單位都有一定的業務要求和相應的規章制度,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是每個幹部職工(員工)必須做到的基本業務規範,其中就包括工作制度。

幹部職工(員工)要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堅守崗位、不擅自離崗,若有事需短暫離開,應先打招呼並安排好工作,嚴格履行請假制度,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崗位,不得無故不到崗、請假未准而擅離職守。

違反者,應當依照單位規定給予處分。

行為構成

1、本行為的主體是機關以及企事業的員工。

2、本行為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單位的工作制度,有事不去上班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請假,而擅自缺勤。

3、本行為侵害的客體是以工作制度為內容的內部管理秩序。

4、本行為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第一,行為人違反了單位工作制度;第二,不請假而缺勤。

4樓:黃潔律師

回答提問

想問我在工廠偷偷走了,沒辭工,我還可以要工資嗎

回答勞動者曠工達到一定時間,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既不請假,又不辭職,不上班的,或者假滿後不請假不上班的,符合原勞動部關於曠工的定義,用人單位應當做好考勤,按曠工處理。

曠工達到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天數的,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出於人性化和有理有據的考量,用人單位可以在曠工天數達到解除合同條件之前,書面通知勞動者復工。

最好提前30日書面申請離職

最好提前30日書面申請離職

最好提前30日書面申請離職

提問我沒有辦辭工就走了

還可以要工資嗎

回答你好,建議使用ems方式快遞辭職通知書,並在ems詳情單上註明所寄檔案為「辭職通知書」,即使公司拒簽ems,亦可憑郵政局的退件憑條證明已經履行通知義務。即使公司不給你走乙個月到期即可以直接走人並要求公司給你辦理離職手續及結清工資。

提問我已經走了,當時沒告訴任何人,偷偷走的,還有我們工廠在入職那裡已經註明,曠工三天當自動離職

這樣還有嗎

請告訴我

回答您好

公司應在員工離職後三個工作日內結清工資,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結清你的全部工資,提前離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也無權扣錢。

更多16條

5樓:匿名使用者

易法通解答: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因此,若員工無故不來上班的,可按照曠工處理,若曠工天數達到規章制度規定的可解除勞動合同的,可與該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通知該員工,如可通過簡訊、郵件等方式。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6樓:中國勞動網

如果員工的行為已經屬於公司規定的嚴重違紀,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解除的程式應當採取送達的方式,先派人親自送達,如果無法送達,可以郵寄送達,郵寄無法送達的,可以採取公告送達,60日即發生法律效力。

7樓:匿名使用者

郵件上班通知給當事人,寄信位址就寫入職的家庭位址,如果15天仍無訊息可以除名

8樓:十年德芙

這個最好在公司規章制度中規定 多長時間不來上班 視為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這樣就可以有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了

9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解除合同,但是最好送證明給勞動者,並且要有送達證明

10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勞動者不上班,公司有沒有侵犯員工的行為

第二、有的話,和勞動者協商;沒有的話,以曠工認定勞動者行為,按照貴公司規章制度中的規定,達到最多曠工天數後,可以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曠工期間,公司可對員工給予警告處分。(最好多次提醒員工,並且留下證據,比如郵件,短訊息等等)

11樓:存在

如果公司有規定多長時間不上班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就按公司規定的程式辦理,開出解聘通知書(寫明原因),要求本人簽收,本人不來,本廠公示並保留有效的相關的證據就行了(工作崗位可以有職業病的,則需**通知,信件送達都無果後,在一定範圍內的新聞**公告送達,並且每一環節的證明都要保留)。

如果公司沒有規定,建議沒有上班15天後(不含節假日),按上述方法處理;因為《職工獎懲條例》現在已經失效,裡面有規定15天不上,可以開除處理,所以只是建議用15天的標準。

終上所述,公司的規定制度只要不違法、違規定以及相關的政策,在這時間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建議公司完善各項規定制度,並按程式審批和公示(一定告知與規定相關的人員)。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單位的還是個人的?一般都按自動離職

員工請假單位沒批准就不來上班怎麼處理

13樓:

無故曠工唄。

貴司有沒有相關的檔案或者規章制度說無故曠工幾天視為自動離職的?如果有那就更不用說了。

或者也可以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理由解除勞動關係。

再者就是沒有獲得口頭或者書面同意,擅離崗位,造成公司損失(這個公司需要舉證)。

以上的理由都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程式的話就是貴司「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但是一定要在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一欄寫清楚原因,並且附上此員工本人簽名確認過的考勤記錄清單。

14樓:正氣長春

如果未經批准,員工就不來上班,其行為屬於曠工,是違反勞動記錄的行為,用人單位可以給予辭退的處理。

下達處理決定後,先進行公布,然後將決定報勞動部門即可。

違反勞動記錄辭退的員工,企業不需要承擔責任。

15樓:匿名使用者

趕緊用ems的方式給對方發乙份催告函,告知對方因為5天曠工未來上班,所以單位單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記得在ems的四聯單上寫上「曠工告知書」等能說明對方曠工的字樣,這個以後是證據。

還有你們有沒有考勤卡等考勤記錄,如果有,留好!證明對方一直沒有考勤。

並且留下所有的簡訊記錄。

還有最好部門經理有相應的說明,最好通過郵件等。把無法聯絡到對方等情況都說一下。保留好!

有了這些,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16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無需承擔經濟補償;

2、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交納保險等仍然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縱橫法律網 單方律師

員工長期請假不來上班,怎麼解除勞動合同

17樓:特特拉姆咯哦

協商一致後可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員工長期請假,嚴重違反了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先發函限期到崗,告知逾期不來解約;確認收函後仍未到崗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擴充套件資料

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流程:

一、協商解除,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互相協商,在彼此達成一致意見的基礎上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且不違背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被解除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是在被解除的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生效之後、尚未全部履行之前;

3、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可以不受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的限制。

員工說不來就不來上班了怎麼處理沒頭籤勞動合同還要我們賠雙倍工資

沒簽合同的雙倍工資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但如果超過一年就不能再要求了。但勞動者違反了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也可以解除合同 辭退 這個員工應該蠻懂勞動法的,他知道沒簽勞動合同公司是存在弊端的,所以他能說不來上班就不來上班,如果不賠他雙倍工資他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也是會認定公司輸的。這個如果是經常曠工,耽誤了...

工傷後員工不來上班,HR該如何處理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也就是說員工受工傷後,有一定...

按照勞動法,不辦辭職手續,不來上班或者假期到了不來上班的員工,公司

勞動者曠工達到一定時間,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既不請假,又不辭職,不上班的,或者假滿後不請假不上班的,符合原勞動部關於曠工的定義,用人單位應當做好考勤,按曠工處理。曠工達到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天數的,可以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出於人性化...

晚上十點半就睡了,早上七點半反而起不來,上班的時候還很睏,怎麼解決啊

或者嚴重缺覺了,多休息兩天就能恢復,或者體內濕氣大的人也有此現象,老是覺得休息不夠,可以找老中醫把把脈,用草藥調整一下就好了。你睡覺的時間不短,但是上班的時候還覺得困乏,主要的原因,是你平時運動比較少。建議晚飯後,進行慢跑,半小時到40分鐘進行有氧活動之後,睡眠會很踏實,而且很解乏。認可我的回答,請...

員工不辭職也不上班公司按勞動法規定曠工3天自動解除勞動合同用

沒有補償!他這屬於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款規定的情況,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附 勞動合同法 相關條款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