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死亡賠償糾紛,工傷死亡賠付多少,工傷賠償糾紛怎麼解決

時間 2023-08-20 19:57:04

1樓:楊律逗你玩

你把事情詳細經過講明白,然後把人物主體也講明白,一共涉及幾方?如果是建築工程的話,一般會有開發商、總承包商、分承包商、大包工頭、小包工頭等,你需要把這幾方的情況都講清楚,然後我才能幫你分析可以找誰來賠錢。

現在有的企業為了提高企業效率,調帶職工工作積極性,實行承包制。即把某項工作內容承包給某個職工,企業收取相應的管理費。承包者為了完成工作,往往會僱傭一些工人進行工作,那這些被承包人僱傭的工人,如果在工作中受傷,該向企業主張工傷賠償還是向工程承包人主張工傷賠償?

我舉個例子說明。

某建築公司承攬了乙個建築工程後,把其中牆面抺灰的工程承包給本企業員工何某,由何某負責招攬工人、負責材料和施工。2008年某日,農民工黃某被工地上的公升降吊籃墜落砸傷,造重傷住院**,建築公司支付了住院期間的**費用。黃某傷癒後向當地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乙個月後勞動保障部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農民工黃某在某建築公司的建築工地上受到的事故傷害認定為工傷。

建築公司不服,主張說公司只是把工程承包給何某,黃某是受僱於何某,和公司沒有任何勞動關係,建築公司對工傷認定不服進而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某建築公司具有建築企業資質證書,在建築工程中應由其自行組織施工或依法分包給他人施工,建築公司與何某雖然簽訂有承包協議,但是何某並不具備相應的承包工程的主體和相應的施工資質,違反了有關法律的規定,農民工黃某雖然沒有與建築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但與建築公司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農民工黃某在建築公司的建築工地上受傷屬於工傷,法院依法作出判決,維持了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

2樓:匿名使用者

確實這樣,沒辦法的,這是目前的國情。有的工傷者打官司4,5年的拿不到錢的也有,你這個老闆還算是有點良心的,有些沒良心的老闆,出了工傷,壓根就沒有賠錢的打算,他們就是以鑽法律的空子,給你就是無止無休的打官司,到最後就算你勝了官司,執行起來也是困難重重,或者又是一輪無休的官司。總之現在的工傷法律不變的,就很難維護工傷者的合法權益。

3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工亡後其近親屬享受以下待遇:

1、喪葬費: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各地不一樣)2、如符合供養親屬條件的可以領取相應的撫卹金;(主要指老、幼)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的20倍;(這是大頭,大約有近40萬左右)

如果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這些錢都是由單位支付,他們不支付,你們就去找法律援助,相信法律是公平的。

工傷死亡賠付多少,工傷賠償糾紛怎麼解決

4樓:唐玉蓉

一、工傷死亡賠付分為以下情況:

1、合法用工單位發生工傷事故造成勞動者死亡,其賠償的專案和標準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用工單位給勞動者繳納了工傷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統籌機構向死者親屬支付,未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向死者親屬支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念改滾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2、非法用工單位造成勞動者工傷死亡,按勞動部2003年19號令《非法用工單位**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第六條、第七條之規定,由非法用工單位按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沒有劃分具體的賠償專案。殲銷。

3、個人(含自然人合夥)雇工非法開採發生的礦難,由於個人非法私挖亂採,不屬於合法的用工主體,仔餘礦主與遇難人員之間不屬於勞動法律關係,而屬於僱傭法律關係,此時的賠償金應屬人身損害賠償。

二、工傷賠償糾紛的解決方法有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工傷死亡賠償如何索賠

5樓:覃永雄

1、合法用工單位發生工傷事故造成勞動者死亡,其賠償的專案和標準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用工單位給勞動者繳納了工傷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統籌機構向死者親屬支付,未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向死者親屬支付。

2、非法用工單位造成勞動者工傷死亡,按勞動部19號令《非法用工單位**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第六條、第七條之規定,由非法用工單位按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沒有劃分具體的賠償專案,該辦法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制定的,該賠償應屬工傷死亡賠償金。有些省級人民**(如河北省)制定的規範性檔案規定煤礦發生工傷死亡事故一次性賠償不低於20萬元,芹碼其他礦山不低於15萬元,也屬工傷死亡賠償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3、個人(含自然人合夥)雇工非法開採發生的礦難,由於個人非法私挖亂採,不屬於合法的用工主體,礦主與遇難人員之間不屬於勞動法律關係,而屬於僱傭法律關係,此時的賠償金應屬人身損害賠償。由於各級人民**對小煤礦、私營煤礦、個人私挖亂採的管理和打擊力度逐年加大,個悶遲人私挖亂採的現象很少存在。

工傷死亡賠償金分割糾紛案件中,原告是自認為有權分配死亡賠償金的死者親屬,被告是持有死亡賠償金的死者親屬。因用人單位與死者親屬之間簽訂的工傷事故死亡賠償協議,多數未明確某一親屬獲得賠償的具體數額。因此死亡賠償金在未分割前,無論由誰持有,該款項都屬於有權獲得賠償的親屬共有,該共有實質是嫌罩哪未明確份額的按份共有,當事人要求人民法院對其應有的份額予以分割明確。

案件性質決定案由名稱,司法實踐中,在確定案由時多數以“撫卹金分割糾紛”立案,該案由過於籠統模糊,撫卹就是撫慰救助,一般是指慰問傷殘人員或死者家屬並給以物質上的資助,具有道義性質。而工傷死亡賠償是用工方必須向勞動者親屬支付的,在確定案由時,筆者以為以“工傷死亡賠償金分割糾紛”立案較為適宜。

工傷死亡賠償問題?

6樓:西北第一狼人

可茄衡以找律師啊!

諮詢專業人士;或者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確定解決方案,達成協議顫緩做後白紙黑字寫下哪巨集來。

7樓:妒松耐熱鋼必

這個問題影響心情,如果發生有關此事爭取盡量多的賠償。

工傷死亡的賠付標準是多少,對於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是多少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六十二條 六十四條規定,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 領取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 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 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 配...

工傷死亡賠償多少,對於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是多少

工傷死亡賠償金是指職工因工死亡後,他的直系近親屬可以從工傷保險 領取的賠償金,其中包括有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 領取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

中國工傷死亡賠付總費最高多少,工傷死亡最多能陪多少錢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 領取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 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 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 配偶每月...

工傷死亡賠償的條件是什麼,工傷死亡賠償有什麼標準

認定為工傷死亡的條件,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 領取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 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 無勞動能力的...

工傷死亡賠償多少錢,工傷死亡賠償多少錢合理,今年50歲男性

工傷死亡賠償金是指職工因工死亡後,他的直系近親屬可以從工傷保險 領取的賠償金,其中包括有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回答 五 死亡 喪葬補助金標準 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更多3條 見 工傷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