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幫幫忙進來看看 !我需要幫助!

時間 2023-05-24 11:50:02

1樓:繁詿

如果是對方對你進行人身傷害,需要進行傷害鑑定,如果鑑定為輕傷以上,那麼對方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以故意傷害罪定罪,根據刑法的規定,可能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沒有達到輕傷的程度,那麼對方就不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只能在民事範圍內賠償。包括醫療費等費用。

2樓:plato的

故意傷人至輕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賠償醫療費用和其他經濟損失。至於你面容毀傷,精神損失費,可以民事提起吧。

3樓:網友

刑法規定,故意傷人致人輕傷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情節嚴重的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4樓:市騰逸

報警了就好了 是否進行刑事處罰看警察的處理和他本人的認罪態度。

民事賠償依據傷殘鑑定(法醫出具)以及你提供的治病的所有費用的票據為準繩。

法律諮詢!求求懂法的!萬分感謝!

5樓:匿名使用者

您所提到的您的母親假裝將房租賣給您的兄弟,並辦理了公證手續,其實際上雙方簽訂的是贈予合同,這符合民法上的隱藏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本條是關於以虛假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以及隱藏行為效力的規定。

所謂虛假意思表示,是指行為人與相對人都知道自己所表示的意思並非真意,通謀作出與真意不一致的意思表示。其特徵在於,行為人與相對人都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所表示的意思並不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均不希望此行為能夠真正發生法律上的效力。典型的就是名為××,實為××,就如您提到的購房合同實為贈予合同。

因該民事法律行為本身欠缺效果意思,不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關於民事法律行為有效條件的規定,故無效。所以購房合同是無效的。

您的情況當中因為您的母親與兄弟通謀虛偽行為隱藏的真實意思表示是贈予,因此雙方之間形成的真實法律關係應是贈予關係。由於雙方之間的贈予為其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該贈予合同行為應屬有效。

急!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個忙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1、你所說的關鍵乙個問題:就是在1999年所簽的房子買賣合同是否合法?

比如說:有否該房子的產權證嘛?有否辦理產權轉讓登記?

初步判斷:該房子的買賣合同可能是不合法。不合法律規定的所簽訂的合同自始至終就是無效的。

因此,此房子的買賣是不成立的。(這是從法律角度評說的。2、他所要的每月要200元租金也是不會成立的。

因為是你在於不要房子才要付房租的,你不是不要房子的,你是要房子的。因此租金的約定也是不成立的。3、拆遷的賠償金,就要看誰有產權證?

有該房子的產權證的可得。其餘的問題就要看其他財產輔助證據了。這與法院審判的自由裁量有關係。

4、這問題我建議你要請有房地產買賣合同的專業的律師。

懂法律的進來幫忙下!謝謝啦

7樓:正氣長春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本案中,你發布貼子公開製造警情,宣揚自殺,擾亂公共秩序,依法應依據上述規定,承擔治安行政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擾亂社會治安。。不過沒造成嚴重後果。。。嚴重的話頂多罰錢或拘留。。。以後不要再弄出這種事了。。多不好。。。生活挺美好的。。呵呵。

9樓:我不吃小包子

不會判的,沒事。自己就說現在想通了之類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確定自己在這個群裡是否發過積極鼓勵他人自殺的話語,如果僅是說自己想自殺,而沒有鼓勵他人自殺,是不夠成犯罪的。如果你在裡面積極參與,那問題就有可能嚴重了。

其次,如果你僅是一時衝動,並沒有故意想讓別人自殺的想法,且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並及時,停止了,你上述行為的話。應該不會追究你法律責任。但應該會給你警告。

請各位懂法律的幫忙一下!謝謝

11樓:好勳

他們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罪」,你可以報案,對他們進行刑事起訴,外帶支付民事賠償。

12樓:匿名使用者

從你介紹的情況來看,我覺得已經構成輕傷了,你應該向公安局報案,他們會給傷情定等級的,如果確定構成輕傷以上,就按刑事案件處理了。但實踐中這類案件都會先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如果達成了民事調解協議,就不會再追究刑事責任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故意傷害罪,可以報案了,通過法律來制裁他們。

急求懂法律的或遇到過類似情況的進來幫幫忙!!!!

14樓:山野柴胡

【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版傷害發生之日權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新修訂《工傷保險條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屬於工傷,最好就是找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找相關的證人。

16樓:賈君鵬小姨

這種案子只要有證據證明是在工地上受傷的,直接到法院起訴吧。

17樓:匿名使用者

1 首先 你要確定bai你的朋友是在工du地工作的。

zhi還是在包工頭手下工作的dao 這涉及到資質的問題專 如果是包工屬頭的話就賠償就很難執行。

2 其次 保留好相關的勞動證據 如工資卡 工作證等。

3 最後 如果他們不配合你們的賠償要求 那麼可以像勞動仲裁提出仲裁要求 或先確認勞動關係後像勞動局申請工傷。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朋友的這種情況屬於工傷,應該到當地勞動仲裁協會去申請工傷鑑定,仍後在走勞動仲裁,而你們這種情況手頭上沒有任何證據,所以你們最好能找上3個以上的證人,這完全屬於工傷,應該是老闆的責任,

19樓:京城李律師

這種情抄況應屬於臨時僱傭關係,法律規。

bai定;雇員du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zhi,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dao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當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要求雇主和發包人、分包人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2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找勞動仲裁協會試試。不行的話就直接起訴。

懂法律的請進!求幫助!急!

21樓:匿名使用者

1、請問:你父親戶口是否在該村?宅基地使用證上是否已經是你父親的名字?如果是,問題很簡單了:

1)這房子和宅基地都是你父親的了,你大伯想在回很難,讓他去告吧。

2)關於那張字據:只是欠款憑據,能證明的只是債權債務關係,與宅基地房的所有權無關。

即使字據上沒寫還款期限、還沒過2年的訴訟時效,法院最多也就是判讓你父親還他400塊錢;如果有還款時間已經超過了2年的訴訟時效,他可能連這400塊錢都拿不回去。

2、但如果房子在你大伯名下:有些麻煩了,你大伯起訴要求返還房子,有可能被支援。

3、如果房子還在你爺爺名下:只要你家有證據證明是當初繼承你爺爺的宅基地,你大伯想要回房子和地不太可能;想要回錢要看是否在2年的訴訟時效內。

綜上:已經這麼多年,農村應當在20世紀年代辦理過宅基地證,猜80%的可能宅基地證應是你父親的名字,那就沒大事了,找人勸勸你大伯,協商不成就讓他去告就是。

建議盡快找到你家這房子的證檢視情況,然後找當地律師當面詳細諮詢一下。

22樓:一萬美元

首先,需要明確,這些房子和地皮都是你爺爺和奶奶的。他們對遺產是否已立有遺囑?

其次,如果有遺囑,按照醫囑分割。如果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爺爺奶奶的孩子均有權平分財產。如果他們僅有你的父親和你的伯父這兩個孩子,則各分一半。

最後,字據的欠款和房子的所有權沒有關係。不能因為沒有出400元,就得不到應得的房產。

另外,兩年的訴訟時效不是說過了兩年就沒事了,關鍵看字據簽訂的時間以及內容,法律保障從已知或者應知道自己的權益被侵害起算兩年,這中間如果涉及催款或者是你父親表太過還款,那麼時效應該重計。

祝好運!

23樓:中顧法律網權威

1 您看對方借據的具體還款時間。如果超過訴訟時效,您大爺喪失了勝訴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八條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2建議協商解決時,您注意收集證據。

24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你這就是乙個簡單的債務糾紛。如果真的打官司的話,最主要的是證據,律師都不會說一定能贏或者是一定不能贏這樣的話。你最好把當年協商時候的親戚找出來,希望他們作證,你這個案子可能會贏!

不過最好還是協商解決,真的鬧到法院,法院也一般會給你調解,我覺得你們調解解決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25樓:南宮離歌

400元?不可能的,時間多久了?

字據那個早過法律保護的期限了,2年。

房子都實際占有了,時間那麼久了。打官司肯定會贏了。

時效已經過去了,不用理他。

房子的產權證,土地證有沒有?如果是你爸的名字,那就沒問題的。不用理你大伯。

26樓:欲暮竞然竹

1,關於欠條訴訟時效(該案涉及的400元屬於欠條):欠條的訴訟時效是2年。

欠條:借債的字據。 打白條:指不符合財務制度和會計憑證手續的字條或單據。因一般繫在白紙上填製,無紅、藍色的印章,故稱。

2,打公司你父親會贏的,遺產(地皮)一人一半。

3,你父親屬於法定繼承遺產(祖產),你大伯涉嫌非法侵占你父親的財產。你父親不必理會那張欠條,那是和本案無關的。如果你大伯真的拿給司法機關看的話,你父親的勝算會更大,因為欠條的來由和你大伯的承諾有關,也就是給你父親一半地皮的承諾。

至於親戚們的證明大伯當時不要錢的事實也不在重要。你大伯涉嫌欺詐,侵吞你父親的財產。案子很簡單。

不要牽涉太多細枝末節,就憑你父親是你爺爺的兒子這一條鐵證就足夠了。

謝謝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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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時法院不會審查你借條的時效,時如果對方經傳喚不到庭,意味著放棄了他自己的權利,因此法院也會審理並判決的。判決生效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可以執行被告名下的財產,類似你說他兒子的財產,如果借條上有他兒子簽名的,可以一併起訴,如果沒有的,或者判決書沒有確認他兒子的償還義務的,就不可以對他兒子的財產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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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應當明確,這地也不是你小舅的,不是他掙就能夠掙到的,打官司法院也不會支援他的 這個地是不是你媽媽的,就看你媽媽蓋房是不是經過國土局批准的,如果已經得到批准什麼都不怕的。如果沒有批准也不會是你小舅的。通過以上分析,你不要著急。如果你小舅打官司就應訴,不打官司不承認是他的,他也拿不走的。按照你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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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別這麼做,因為保險公司只認交警的事故責任人定書或者法院的生效判決。甲這種做法有騙保的嫌疑,如果事發不僅構成保險詐騙,而且還可能導致其他對乙方的賠償責任。只能說甲這樣做事惹禍上身。甲的行為相當於讓交警來認定事故的責任歸自己。那麼會出現兩種結果 1 乙需要 但有掏不出錢,拿著交警出的事故認定書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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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沒說發生了什麼事人家怎麼判斷啊?放棄吧.沒有希望了.那就是她厭倦你了,放棄吧 不要煩他了,他會有很大的壓力,接受現實吧 看這意思是沒機會了,估計是嫌你煩了。別老纏著她了,天涯何處無芳草啊。可以說是沒個機會了 您就節哀吧 天下的好女孩子都著呢,不要在一顆樹上吊死 恩啊,祝你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然...

懂法律的進我該不該賠償,懂法律的進來看看,關於工資和押金該不該扣的問題

廣東胡律師 你確定不是你偷的,在法律上你沒有賠償責任,你可以報警由 調查找到盜號者。網路是虛擬的,其本身就存在著許多的問題。鑑於你說的這種情況,想要追回被盜的物品是很困難的。但是這個損失也不應該讓你來賠償,因為你也是受害者,這個盜竊的行為不是你實施的,所以說你沒有賠償的責任。賠一半就算是講道義了。不...